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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辩证法(二)




诡辩论抓住事物的差别和对立的相对性,把它夸大、绝对化,进而取消事物的客观性质,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灵活性”。这就是诡辩论的特点。列宁提出,在承认概念的灵活性问题上,是否坚守客观性原则是唯物辩证法与诡辩论、折衷主义的根本区别之一。概念的灵活性正是客观事物辩证运动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因为客观事物都具有对立的两个方面,它们互相依存,互相转化,是活生生的。所以,阐明了概念的转化要达到对立面的统一,才算是真正概念的灵活性,才算真正的辩证法。如果对概念的灵活性加以主观的运用,就会陷入诡辩论或折衷主义。所以列宁说:“客观地应用灵活性,即反映物质过程的全面性及其统一的灵活性,就是辩证法,就是世界的永恒发展的正确反映。”[5]


 注释:


[1] 资本论1卷,第24章 所谓原始积累,7、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2] 资本论1卷,第1章 商品,4、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

[3] 黑格尔,《小逻辑》之《本质论》

[4] 列选2卷,论尤尼乌斯的小册子

[5] 列宁,哲学笔记,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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