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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斤澜:世界上的小说,都从短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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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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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纪也渐渐地老大了,会忽然思乡起来。家乡的江心屿,在我的思念中就是一个苍翠古朴的盆景:那狭小椭圆的小岛,两头小山、古塔,江水拍岸,树木盘根错节,还有古寺的暮鼓晨钟……
  
  我不喜欢那种全景式的盆景,山重水复,亭台楼阁,樵夫钓叟……随处都是讲不尽的故事。我也不喜欢本当“瘦、透、皱”的石头上,插起“平、板、直”白铁剪的红旗,说是表现深刻的社会意义。
  
  我见过一个盆景,在什么地方?在什么年头?都记不清楚了。只是一想起那盆景来,心里就有平野千里,大风呼号,乱云飞渡……那是巴掌大的一个土坡,坡上一株树,只有一株。树形粗壮和挺拔兼备。大枝疏落,小枝密集,绿叶无数。枝杈全部倾向一个方向,树叶张张朝一个方向伸展。这是旷野上,迎风挺立的大树。孟郊有句:“高枝低枝风,千叶万叶声。”我听见了精神抖擞、气力旺盛、胸怀苍茫、千古不朽的英雄的歌:“大风起兮云飞扬……”
  
  鲁迅先生研究小说的起源,说是休息时候的消遣。鲁迅先生的话很少有人公开反对,凡觉着说得不合适的就当作没有这个话,只顾说小说本是载道啦,明理啦,言志啦。
  
  我们有一种源远流长的文体,叫做“笔记”。那是闲文,或是忙中偷闲记下点闲事,却给我们留下一些意味深长的文学。小小说若从这里吸收营养,我想会走出一条路来,穿过芳草地。
  
  世界上的小说,都从短篇开始。短篇一统的局面有多长久?各处不一样。中国最初是异人、异事、异言、异情的记录文字,叫做笔记体。无异不记,又称志异,这是起源了。记录不免增删,根据各人或众人的趣味,或添枝去叶,或加油减醋,把片断组织成情节,发展成故事。这时也还离不开奇异,又叫做传奇,无奇不传也。后来小说变路子去写人写平凡写实生活,摆脱史传影响。逐步成熟,产生了“纯”小说。
  
  品读一:
  
  卖胡粉女
  
    文/刘义庆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宠恣过常。游市,见一女子美丽,卖胡粉,爱之,无由自达。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无所言,积渐久,女深疑之,明日复来,问曰:“君买此粉,将欲何施?”答曰:“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然恒欲相见,故假此以观姿耳。”女怅然有感,遂相许以私,克以明夕。
  
  其夜,安寝堂屋,以俟女来。薄暮果到,男不胜其悦,把臂曰:“宿愿始伸于此!”欢踊遂死。女惶惧,不知所以,因遁去,明还粉店。
  
  至食时,父母怪男不起,往视,已死矣。当就殡敛,发箧笥中,见百余裹胡粉,大小一积。其母曰:“杀吾儿者,必此粉也。”入市遍买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迹如先,遂执问女曰:“何杀我儿?”女闻呜咽,具以实陈。父母不信,遂以诉官。女曰:“妾岂复吝死?乞一临尸尽哀!”县令许焉。径往,抚之,恸哭曰:“不幸致此,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男豁然更生,具说情状,遂为夫妇,子孙繁茂。(选自《古代小说鉴赏辞典》)
  
  品读二:
  
  猎手
  
  文/贾平凹
  
  从太白山的北麓往上,越往上树木越密越高,上到山的中腰再往上,树木则越稀越矮。待到大稀大矮的境界,繁衍着狼的族类,也居住了一户猎狼的人家。
  
  这猎手粗脚大手,熟知狼的习性,能准确地把一颗在鞋底蹭亮的弹丸从枪膛射出,声响狼倒。但猎手并不用枪,特制一根铁棍,遇到狼故意对狼扮鬼脸,惹狼暴躁,扬手一棍扫狼腿,狼的腿是麻杆一般,着扫即断。然后挡腰直敲,狼腿软若豆腐,遂瘫卧不起。旋即弯两股树枝吊起狼腿,于狼的吼叫声中趁热剥皮。只要在铜疙瘩一样的狼头上划开口子,拳头伸出去于皮肉之间嘭嘭捶打,一张皮子十分完整。
  
  几年里,矮林中的狼竟被猎杀尽了。
  
  没有狼可猎,猎手突然感到空落。他常常在家喝闷酒,倏忽听见一声嚎叫,提棍奔出去,鸟叫风前,花迷野径,远近却无狼迹。这种现象折磨得他白日不能安然吃酒,夜里也似睡非睡,欲睡乍醒,猎手无聊得紧。
  
  一日,懒懒地在林子中走,一抬头见前面三棵树旁卧有一狼作寐态,见他便遁。猎手立即扑过去,狼的逃路是没有了,就前爪搭地,后腿拱起,扫帚大尾竖起,尾毛拂动,如一面旗子。猎手一步步向狼走近,眯眼以手招之,狼莫解其意,连吼三声,震得树上落下一层枯叶。猎手将落在肩上的一片叶子拿了,吹吹上面的灰气,突然棍击去,倏忽棍又在怀里,狼却卧在那里,一条前爪已经断了。猎手哈哈大笑,迅雷不及掩耳将棍再要敲狼腰,狼狂风般跃起,抱住了猎手,猎手在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受伤而发疯的恶狼,棍掉在地上,同时一手抓住了一只狼爪,一拳直塞进弯过来要咬手的狼口中直抵喉咙。人狼就在地上翻滚搏斗,狼口不能合,人手不放松。眼看滚至崖边了,继而就从崖头滚落数百米深的崖下去。
  
  猎手跌落到三十米,在崖壁上的一块凸石上,惊而发现了一只狼。此狼皮毛焦黄,肚皮丰满,一脑壳的桃花瓣。猎手看出这是狼妻。有狼妻就有狼家,原来太白山的狼果然并未绝种啊。
  
  猎手跌落到六十米,崖壁窝进去有一小小石坪,一只幼狼在那里翻筋斗。这一定是狼子。狼子有一岁吧,已经老长的尾巴,老长的白牙。这恶东西是长子,还是老二老三?
  
  猎手跌落到一百米,看见崖壁上有一洞,古藤垂帘中卧一狼,瘦皮包骨,须眉灰白,一右眼瞎了,趴聚了一圈蚁虫。不用问这是狼父了。狡猾的老家伙,就是你在传种吗?狼母呢?
  
  猎手跌到二百米,狼母果然在又一个洞口。
  
  ……
  
  猎手和狼终于跌落到了崖根,失掉在斜出的一棵树上,树咔嚓断了,同他们一块坠在一块石上,复弹起来,再落在草地上,猎手感到剧痛,然后一片空白。
  
  猎手醒来的时候,赶忙看那狼。但没有见到狼,和他一块儿下来已经摔死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选自《语文网现代文阅读试题》)

  
  品读三:
  
  顺昌旗袍店
  
    文/郭军平
  
  顺昌旗袍店是南京路上的一家百年老店,店主徐富贵老爷子和老母亲曾经以给民国名媛宋氏三姊妹做过旗袍而闻名当世。
  
  父母过世后,作为徐家唯一一根独苗,徐富贵自然接替了父母创下的家业。由于从小耳濡目染,也由于父母的亲手调教,聪明伶俐的徐富贵很快就把老父母做旗袍的技艺传承了下来。起初,顺昌店由于给宋氏三姊妹做过旗袍,借助这个名气,生意相当兴隆,故凡南京路上的达官贵人们的小姐姨太太们,一有什么活计都会自然找顺昌旗袍店。故顺昌旗袍店的生意忙得不亦乐乎。
  
  国民党垮台的时候,一些党政高官纷纷逃往台湾,可谓如丧家之犬,灰溜溜一走了之。可是,却有一位高官姨太太在逃跑之际,突然失踪。这位高官为了保命只顾卷了金银细软财宝,哪里顾得上寻找失踪了的姨太太。
  
  其实呢,这位姨太太并没有失踪,而是在与顺昌旗袍店年轻老板长期的接触中,擦出了爱情火花。
  
  须知这位顺昌旗袍店的新任掌舵人徐富贵,也是一表人才,白白净净的皮肤,纤细修长的身材,说话细声细气,从不高喉咙大嗓子,很有江南文人身上的那股雅韵。加上徐富贵的手艺好,做得旗袍款式新颖,合体大方,故这位高官姨太太总爱有事没事上顺昌旗袍店做旗袍,反正她有的是钱,哪管旗袍的多与少?
  
  徐富贵虽是正统的男子汉,但毕竟是未婚之人,在姨太太三番几次的挑逗下,终究抵不住这股热情妩媚的诱惑,拜倒在姨太太的石榴裙下。
  
  后面的故事自然顺理成章,南京高官一逃了之。亲属无几,姨太太也就自然如心如愿嫁给了顺昌旗袍店老板徐富贵。徐富贵因手艺意外获得美人芳心,一时成为街坊美谈。
  
  可是,好事不常有,好花不常开。在人民政权巩固之时,因为徐富贵顺昌旗袍店的特殊历史原因以及徐富贵的妻子历史问题,徐富贵及其妻子一时成为专政对象。以至于坊间就流传顺昌旗袍店是一所特务联络点。坊间的谣言真也让徐富贵百口难辩,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在经历了一段艰难岁月,徐富贵与妻子渐渐柳暗花明,他们在中年时终于喜得千金,经过两人精心抚养,女儿出脱的如清水芙蓉,俨然南京路上一枝花。
  
  改革开放以后,旗袍服饰又流行起来。这在顺昌旗袍店是拿手好戏,自然,顺昌旗袍店的旗袍生意又火了起来。其时,徐富贵夫妻俩就有意栽培女儿,亲自调教,不久,女儿就也做的一手好旗袍。
  
  两岸开放以后,前南京高官思乡心切,就带儿子想回南京城一趟,看看以前的故地,熟悉的街道,以解思乡之情。于是,在儿子的陪同下,这位前高官就回到了南京路,他们作为归国侨民就这样暂时定居下来。
  
  一天,父子俩路过顺昌旗袍店。老人因为思念姨太太,也就顺便造访顺昌旗袍店。谁知,迎接父子俩的竟然是一位出水芙蓉般的江南女子。只见这位女子眉若墨画,口若含丹,桃腮粉脸,亭亭玉立,一绺乌云秀发垂于胸前,美艳极了。
  
  父子俩一看惊呆了。老人狐疑:这不就是失散多年的姨太太吗?儿子心想:这不就是我的梦中情人吗?后来,仔细打听,老人才知事情原委,方才知道姨太太和徐富贵已经故去,旗袍店的女子原来是前妻之子。
  
  为了获得旗袍店女子芳心,高官儿子就决心为自己的未婚妻多作几身旗袍,紫色的,红色的,粉色的等等,反正自己有的是钱。模特呢?就是以旗袍店女子身材为标准。
  
  旗袍女子也诧异,但没有嗔怪。毕竟顾客就是上帝,人家要求怎么做,咱就怎么做,何必多嘴。老人呢,也看出儿子心思。心想:这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既了了自己思妻之苦,也圆了儿子愿望,岂不两全其美。
  
  谁知,上天总是这样不眷顾有情人,就在儿子拿着鲜艳玫瑰同父亲一起到旗袍店求婚时,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撞飞了兴奋的父亲,当场鲜花散落一地。儿子抱着父亲痛苦不已……
  
  当旗袍女子闻听事情原委,也抱着母亲和老人的照片痛哭不已,两位年轻人的泪水打湿了倾注心血的旗袍,也打湿了父母亲的照片……
  
  在父亲的葬礼上,一位慈眉善目的高僧口里念念有词,说着人们不大懂得的谶语:缘聚缘散有来回,花开花落几春宵?(选自《语文网现代文阅读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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