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读书,多读石印小书,天主教施舍之福音书,以及旧报纸、破杂志等。及长,衣食有余赀,可购书,亦以为读书读的是文字,并非其它,故不重视版本。想看的书,虽会文堂,鸿文堂,启智,益智等小书局,所印之石印本,亦多购存。不想看的书,虽宋刊元椠,亦不顾。当然,这种书也很难见到,见到我也买不起。
我的书发还以后,线装书多贴有书签,油印,钢笔填写。其项目为:书名,册数,来源,备注。此签贴于书籍第一册封面之后。本来,我可以留着,便于检查,图书馆、旧书铺的书,都有书签。但我总觉不雅,也不愿留着这种记忆。旧书纸脆,撕是不行的,乃一一用小刀裁去。
在进行这一工作时,我发现在有些书签备注栏内,写有“珍贵二等”字样,使我为之一惊。
“二等”一词,本无高尚之义。过去妓院之茶室,即称二等。解放后,天津有用自行车后衣架驮人送客者,亦称二等,虽不明义由何来,然不能不叹造词之妙。总之,二等与二级含义相同,皆有贬义。
但前面有“珍贵”二字,这又使我有些高兴,我竟然有了珍贵之书,也不枉当年“书的梦”了。
被封为珍贵二等之书,计有:一、《郋园读书志》,排印本,共十八册。
二、《太平广记》,宣纸影印明刊本,十套,共六十册。
三、《说郛》,涵芬楼排印本,四套,共四十册。
四、《流沙坠简》,罗振玉印本,二套,共三册。
五、《四六法海》,明刊本,有抄配,共十二册。
六、《梅村家藏稿》,董康刻本,共八册。
七、《国朝书画家笔录》,铜活字排印本,共八册。
八、《新刊全相奇妙注释西厢记》,宣纸影印明刊大本,一套,共二册。
九、《太平御览》,影印精装本,共四册。
高兴之余,我又有些遗憾:难道我的藏书中,就没有一种可以评为一等——即一级的吗?后来一想,恐怕还是有的。落实政策,他们既然把这些“二等”发还了,可见还不是他们眼中之最珍贵者。只有一部《金瓶梅》影印本,他们拖拉不肯发还。经我多次交涉,才不得已还我,还造谣说:“他什么不要都可以,唯独不放松《金瓶梅》。”其实,不放松的是他们。因此,我断定他们是给我评了个“一级”的。虽非职称,也够光荣的了。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七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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