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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鄂梅《远逝的琴声》


一大早,我就像个女人似的,蜷缩在单身宿舍的小床上,为今天该穿哪件衣服发愁。这真是件费神的事,平时我都是闭着眼睛刷牙洗脸,工作服往身上一披,边穿袖子边往楼下冲。今天不同,毕竟是结婚,也许我该穿得正式一点。


昨天就请了半天假,理由是去看牙医,实际上是去区政府,和一个女人登记结婚。这可能是我今生唯一的谎言。绝对真实的谎言。


我的确是去结婚,但我们的结婚跟爱情无关,跟家庭无关,它只跟一套半新不旧的破房子有关。为了帮一个女人分到房子,我不得不挺身而出。今天下午,崭新的结婚证就会交到单位的房产科,验明真身,留下影印件。明天,如果顺利的话,明天我们将再去一趟区政府,离婚。


这个女人叫许光,是我同事,多年来我们一直叫她光子。我们住在同一幢单身宿舍楼里有很长时间了,长久得就像我们一出生就住在这里。最近,光子看上去情绪不佳,脸色发黄。她把我叫到小饭馆里。现在想想真后悔,我要是不跟她到小饭馆去就没这回事了。可谁叫我是单身汉呢?在温暖的饭桌边,和一个女人相向而坐,边吃边谈,对一个长期单身的男人来说,永远是莫大的诱惑。


吃到一半,光子突然对我说,哥们儿,跟我结婚吧,把房子拿到手就离婚,放心,我不会逼你跟我睡觉的,我知道,你也不会逼我。我们要睡早就睡了,用不着通过这种形式。


她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何况我们还喝了不少酒。


后来她似乎还哭了:妈的,为了这套破房子,我就把自己变成了二锅头。


我也有点闷闷不乐:我更冤枉,什么都没干,就成了二锅头。


当然,我并不在乎什么二锅头三锅头的,一个男人真有魅力,就算他是五锅头也无所谓。何况是为了光子。一个人有个朋友很难,有个异性朋友更难,有个多年的异性朋友更是难上加难。


我今年三十七了。作为一个男人,这个年龄不算大,作为一个光棍,就有点可观了。我知道还有许多比我更高龄的光棍,但我跟他们有点区别。就在今年以前,我一直都渴望有个妻子,哪怕是个长久些的情人也好。我有过不少女朋友,但我们总是长不了。最长的一次差不多有一年,正当我准备向她求婚的时候,她突然失踪了。等我再次见到她时,她已经和另一个男人结了婚。


据说那个男人很不错,在单位混得有头有脸,业余时间还是个老字号的股民,尽管很谦虚地没买车,但新买的房子大得令人羡慕。当然,她说我是个好人。她说那话的表情真叫找抽。但我不能抽她,她的腰身明显粗笨起来,她可能已经怀孕了。其实女人才是天生的股民,一旦发现绩优股,马上毫不犹豫地出手,结婚,生子,像蜘蛛一样,牢牢织起自己的盘丝洞。我忧伤地看着她微微鼓起的外套,真怀疑那里面装的是我的孩子。我们在一起时,谈论过关于孩子的事情,她说我们的孩子一定不要学小提琴,要学数学,学电脑,从小培养科学的思维,而不是什么艺术细胞,艺术细胞只会让人愤世嫉俗,眼高手低,一事无成。我知道她在骂我,但我不还嘴。我以三十七岁之高龄,白天蹲在银行一把椅子宽的柜台里,晚上蹲在八个平方的单身宿舍,除了一把不成器的小提琴,以及仅够支付经济适用房首期的存款外,什么也没有。这种状况让我惭愧,并对所有的批评逆来顺受。她注意到了我的眼神,垂下眼皮,看着自己的肚子。她平静的表情打消了我的疑虑,她看上去显然心中有数。我的怀疑是多余的。


今年以来,准确地说,是今年下半年以来,我不再渴望一个妻子了。借用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我看穿了。我觉得妻子就像路边的烤红薯,闻起来香得不行,吃起来不过如此。我不止一次被它的香味吸引,又不止一次咬了两口便扔掉。


光子不愧是我的朋友,只要她出现在我对面,没有一次是轻言细语,出气如兰,从来都是直来直去,风刀霜剑。


杨厘,不要找借口武装自己了。什么看穿了婚姻!不过是绝望了,投降了,认输了,无可奈何地调整人生规划而已。


当然,我同样只有默默接受她的批评。能有人骂我,激将我,对我来说,已经是一种难得的温暖。


光子的年龄我不清楚。从她的眼神来看,我估计她也不小了。一个人尽管可以通过化妆来掩饰真实年龄,但眼神是没法化妆的。当我终于答应跟她结婚时,我看见她不再清澈的眼睛里迅速充满了泪水。为了防止她的眼泪滚落下来,我赶紧用愉快的声音说起了别的事情。


这下你更嫁不出去了,一个女人有了房子,就等于饥饿的人有了粮食,手中有粮,心里不慌。


其实我知道她从来就没有慌过。她一直有个没有公开的男友。好几次,我在黑糊糊的楼梯上碰见他,他头一低,从我身边蹿了过去。但我从来没对她提起过,也许她以为我根本不知道这回事。这是单身楼的规则,一开始,年轻的单身男女们还能大张旗鼓地谈恋爱,几次失败过后,就再也没有高调公布的勇气了,谁也不敢肯定这次恋爱一定会成功。与其落下情场老兵的名声,不如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万一又不成,了不起多睡几个懒觉,在被窝里独自疗伤,过几天爬起来再战。很多单身的男女就这样在黑暗中交往了错误的对象,走了很长的错误路线,把好好一段青春岁月弄得无法修改。光子就是这样。她原本有个同学男朋友,俩人热恋了三四年,弄得尽人皆知,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就分手了。那男的很快就有了新人,光子却像一块坚固的石头,在时间的冲刷中一年一年搁了下来。据说她的态度始终是积极的,相过的男子也不少,曾经创下一个晚上相三次亲的纪录,但拖到最后,我只知道,黑暗中有个影子似的男人,隔三差五轻手轻脚地上楼,直奔光子的房门而去。也许光子也开始死心了,所以转而对房子动起了脑筋。


光子说房子才是最好的归宿,所以我这回不顾一切地要房子,我一定要搞到那套房子。

说到房子,我们顿时有了说不完的话题。这就是单身汉们在一起的默契,不谈感情,只谈生活。光子建议我先去订一套经济适用房,贷点款,这样一来,为了供楼,也可以逼迫自己去想想赚钱之道。


大好光阴拿来拉什么小提琴,难道你还想当艺术家?晚了,那些从四五岁就开始学琴的人,还不一定能成器呢。有句话说了又怕伤害你,玩物丧志!


我挥手打断了她。幸亏是光子,要是别人我就火了。我最恨人家说这种话。我从来没有当艺术家的梦想,从来没有。我只是用小提琴来打发时间而已,就像那些打牌钓鱼的人一样。

光子开始向我推荐几处楼盘,大讲购房之道,见我无动于衷,又说,如果你付首期都有困难,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我说,你想让我用一套房子来奴役自己的后半生?算了,我住单身宿舍习惯了,房子大了,我怕我会感到寂寞空虚。


我真的习惯了我的单身蜗居。我不是一个邋遢的人,我的房间虽然狭小,但我搬进来时搞过简装修,从墙壁颜色到日常用品,没有一样不是我喜欢的。


光子见我不为所动,又说,反正你得调整一下生活状态,不能老是把自己锁在这个小窝里,哪怕走出去赌博呢,不赢钱也可以结交几个赌友。


我知道这是肺腑之言。我一笑,冲她举了一下酒杯,算是感谢。


从小饭馆出来,刚刚上楼,一眼瞥见光子房间里亮着灯,我知道,那个男人又来了,我觉得光子也怪可怜的,这样一根鸡肋,她居然抱着啃了四五年。


其实我没资格说光子可怜。像光子这样的鸡肋我也有过。单身楼里,谁都有一两个难以言说的交往对象。


我的那根鸡肋是个有夫之妇。她有丰腴的体形,不安分的眼睛,以及从不固定的香水味儿。她说,当她第一次看到我时,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如此英俊的男人,居然还是无主之身!她如此直露的赞美没有得到相应的报偿。从小到大,我对“英俊”一词已经麻木,甚至到了憎恶的程度,因为有人曾骂我是绣花枕头。从那以后,哪怕只是听到绣花或是枕头之类的词,我也会浑身不自在。后来,我想通了,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我的过错。而且我坚信,如果一个人注定是草包,那么做一个英俊的草包,并不比做一个丑陋的草包更值得鄙视。


我记得我们好像是从短信开始的。她爱发手机短信,长而且多,看起来特别费事。我曾要求她尽量弄得短小精悍些,她却说,没事,我是在电脑上发的,我打字很快。她在短信里说,她每年都要看一次《包法利夫人》。她说女人们都喜欢看这个电影。我回答:不是说女人们都喜欢看《廊桥遗梦》吗?她很快就回复过来:生活中哪有《廊桥遗梦》?那是成人童话!生活中只有《包法利夫人》。


我不认为自己是赖昂,或是勒内,当然,我也不认为我们之间就是爱情。事实上,爱情是个极其罕见的东西,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碰到过,他们只是相信了自己的错觉而已,或者说,他们宁肯相信自己的错觉。经验告诉我,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你太执著,你浪费的只是自己的生命,除此以外,你什么也得不到。


她说她也不相信爱情,她说爱情是有季节的,过了那个季节,再提“爱情”两个字,不是装纯情,就是自欺欺人。


我们像两个什么也不相信的老油条,轻轻松松满不在乎地开始了约会。


有时她很健忘。明明几分钟前才说了不相信爱情之类的话,跟着又说,我是个没有爱情的人。她说她一结婚就把爱情弄丢了,从此以后一直在寻找。


我坦言,你别想在我这里找到什么爱情,我身上没有这东西。她说我知道,就算有,也轮不到我,早就被别人搜刮空了。


我们这两个对爱情不抱任何希望的人,平均每周一次在我的房间里见面。她似乎比我这个未婚的人更饥渴。当然,我不问她跟她丈夫的性事,她也不问我平时怎么解决。门反锁着,窗帘拉上了,所有的灯光都熄灭了,只有桌上的小台灯低垂着头。微弱的光线无力地洒在地上,我们浑身赤裸,飘浮在幽暗的光线里。这是我们唯一默契的地方,我希望装出主人外出的样子,她则喜欢幽暗的斗室。她说,在明亮宽大的地方,她会不由自主地变成另外一个人。


她长久地打量我的小提琴,一根一根地抚摸琴弦,我告诉她,那四根弦分别叫什么名字,是什么音质。她递给我欣赏的笑脸,却并不要求我拉给她听。这也是我们的默契,我们不能弄出声响,我们不希望别人知道我们的秘密,虽然这里没有认识她的人,别人也不会贸然闯进我的房间。我想这就叫做贼心虚。


她喜欢每次来都捎上点东西,吃的,用的,甚至包括纸巾。时间一长,房间里到处是她留下的痕迹。带卡通图案的床单,夸张的靠垫,带布罩的纸巾盒,各种颜色的粘钩,稀奇古怪的陶瓷茶杯,花里胡哨的浴帽,连散在桌上的小别针都是彩色的。我开始抗议,请她不要把这个房间变成她的。我提醒她,这是我的房间,应该有我的风格。她理直气壮地说,我必须看着我熟悉的东西,否则我没有安全感。


这太好笑了,凭什么要在我这里找安全感?我本来就给不了你安全感,我也没想给你安全感。你的安全感在你丈夫那里。


听了这话,她像个小女孩那样哭了起来。她说,你简直不像个男人!


这话太熟悉了,我已不知是第几次听女人这样骂我。


我不想去安慰她,自己点上一根烟,重申:我真的给不了你安全感,谁也给不了你安全感,你本来就是在冒险。我也在冒险。


你们男人都这样,得到了就开始嘴硬了。她从我手上抢过烟,满不在乎地架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她自暴自弃地叠着双腿,耸起双肩,任腰间那层薄薄的赘肉豆腐皮似的耷拉下来。我想这才是她喜欢幽暗的真正原因,她可以不必面对岁月在她身上刻下的痕迹。


我就是从这一刻起开始厌恶她的。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妻子,她蓬头垢面,沮丧地坐在一个男人面前,半裸,流泪,抽烟,那个男人看上去心不在焉,其实正在盘算如何甩掉她。如果我结了婚,难保我的妻子不会像她这样。她看上去不是个有这方面爱好的女人,相反,她很普通,生活也很规律,如果我们不是碰巧两次在一起开会,碰巧两次都坐在同一个座位上,我们是不会认识的。我们一认识,就很稀奇地发现对方并不像看起来那样平凡,普普通通的外表下,竟隐藏着一塌糊涂的热情。如果我结了婚,难保我的妻子不是这种外表普通里面滚烫的类型。


这样的想象让我绝望。我没去劝慰她,自顾自想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开始抽泣着穿衣服,她的上衣是一种难看的黄颜色,像一块从脓包上揭下来的药纱布。一直以来,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颜色。她自己擦干了眼泪。她要走了。拉开门时,强烈的光线利剑一般直刺过来,我看见自己双腿惨白,汗毛卷曲干枯,脚指头像一排被遗忘的小蒜。如果不是某种东西暂时蒙蔽了我们的目光,这样的身体该是多么无趣呀!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仍然不承认是爱情。


我们有几天没联系。我关了手机,打算就这样断了算了。想来想去,除了身体上的接触,我们在其他方面,其实很少交流,这样的关系并不是我向往的。没想到,她突然又来了,而且一副不计前嫌的样子,甚至不问我为什么关机。她送给我一条皮带。她让我看皮带的内衬,她的名字缩写赫然刻在那里。我吓了一跳。


我不想收下这根皮带。我不想把这件事变得这么深刻。我知道我们没到那个地步。


我很气恼,我所有的紧张和愤怒,都被她想当然地理解成嫉妒,理解成心理不平衡。她说,给我一些时间,我得慢慢跟他谈,我和他毕竟结婚八年了,根深蒂固的东西太多了。我说你千万别跟他谈,你跟他一谈我们就完了。


她走的时候,我想对她说,不要再来了。但我说不出口。也许我有点留恋她的体温,也许我不想惹她掉眼泪,中年女人的眼泪,太沧桑太酸楚,不像年轻的女子,纵使掉泪,那泪珠似乎也带着饱满的甜味。


我在街上散步。很多女人在遛狗。狗们很漂亮,似乎也知道自己很漂亮。我想起她说的话:哪天我们分手了,我就去养条狗,狗比人重感情,也比人忠诚。有了这句话,再看那些遛狗的女人,怎么看怎么像是刚从男人那里吃了败仗来的。


一些夫妻机械地挪动脚步,肩并着肩,不发一言。那些妻子多半都有她那样的体形,我悄悄上前打量她们的丈夫,他们紧闭双唇,双眼没有焦距。他们的心显然不在自己的妻子身上,到底在哪里,恐怕他们自己也不知道。


下次看到她的时候,我问她,你跟你丈夫散步吗?她说我们有一年多没有一起外出了。我知道了,他们的情况可能更糟糕。


她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补充道,你不要以为那些人是在散步,他们是在锻炼身体,各人锻炼各人的身体。


我突然向她提起,我快要结婚了。


为什么?她有点猝不及防。


我总得结婚不是吗?是你说的,女人不结婚可以,男人不结婚不行。


她又哭了起来。她其实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知道她不能妨碍我结婚,就像我知道我不足以撼动她的婚姻一样。她说,就知道你会抛弃我的,你一点都不嫉妒他,听人说,真正爱上有夫之妇的话,就会嫉妒她的丈夫。


我强调,是分手,不是抛弃。她说,就是抛弃。我顺着她的话说,那也是你承受得起的抛弃。


她不但不生气,反而转过来撒娇:不许你结婚,不许你移情别恋。我说那好,哪天我把你丈夫约出来,我跟他好好谈谈。她一听,马上不吭气了。我知道她害怕提这个,她丈夫是她小康生活的保障,真要跟我结婚,她的小康马上就会消失。


她问新娘是个什么人。我只好瞎编,尽量找她的反面说。她的头越垂越低,过了一会就心平气和地走了。没过多久,她又回来了。


她来拿她的时装杂志,还有手套之类的东西,其实是为了叮嘱我:不要告诉她我们的事,尤其不要告诉她我的名字。我点头,心里却在回忆,她叫什么?秦万玲?覃望玲?反正是这个音。我从来没有叫过她。


正准备将她带来的那个纸巾盒布罩扔掉,她又回来了。


你一定要为我做最后一件事!她背靠着轻轻关上的房门,严肃地望着我。我心里一紧,拿不准她会想出什么花招。


我能不能听听你拉琴?她指着小提琴说。我一直都想听你拉琴,但我们一直都在偷偷摸摸地做贼,今天我们大大方方做一回人好不好?

我想了想,开始调弦。


她说,可以把门打开吗?


我又想了想,点了点头。


开始之前,我端详了她一会。似乎是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打量她。她的轮廓不错,皮肤特别白皙,只是有些干,两边颧骨处有淡淡的斑印,她的眼睛很明亮,冲淡了颧骨处的不完美。她的头发是酒红色的,烫着大卷。衣服质地不错。


我开始拉《梁祝》。这种时刻,我想我最好来点跟爱情有关的东西。我学着父亲的样子,闭上眼睛,想象音乐从头顶上冒出,而不是从手上,从琴弦上。


等我睁开眼睛,她已经不在了。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后来我在街上看到过她,她跟一个齐她肩膀的小男孩走在一起,低眉顺眼,老实贤惠,我久久地看着她的背影,实在无法把她现在的样子与幽暗房间里的疯狂样子重合起来。


我从此不敢小觑菜场上和超市里的家庭主妇们,别看她们挽着篮子,专心家务,我敢肯定,她们的衣橱深处都有各式各样的秘密。难道这就是妻子?我很后悔这段交往,她破坏了我心目中妻子的形象。


不错,我有个搞音乐的父亲。当年,他是小城歌舞团的副团长,当他进入中年的时候,歌舞团不存在了,他也就成了最年轻的退休老同志。


但这并不是我喜欢小提琴的原因。我喜欢小提琴是后来的事情,那时我已经长大了,开始谈恋爱了。


小时候,他确曾想过让我学琴,甚至一门心思想要把我引到这条路上去,无奈我兴趣全无。我那时向往一切户外活动,渴望奔走在大道上心口突突直跳的感觉,渴望和小伙伴一起像成团的蜂群横冲直撞的感觉,我不喜欢躲在屋里,像父亲的那些学生一样,脸色苍白,左颌下长一个硬硬的茧巴。当我听到自己弄出杀鸡般的声音时,我恨不得从楼顶平台上一头栽下去。没学多久,我就开始反抗,当着父亲的面把左手往烧得通红的蜂窝煤上摁。他大惊失色,从此死了心。我的反抗并不妨碍琴童们慕名而来,站在他面前,围成一圈,从杀鸡开始练习。我被他们以小提琴的名义挡在父亲的视线之外。现在我想,我和父亲的疏远,其实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有一天,他照例被他的琴童及琴童的母亲缠着,也许他脱不开身,也许他喜欢那个琴童的母亲,上完课,他们还在那里热烈地交谈。他应该知道我饿了。我中午回家,因为和同学打架,左眼乌青了一块,本想得到他的抚慰,结果被他臭骂一顿,一气之下,我饭也没吃,就回了学校。我打开厨房的水龙头,希望哗哗的水声能引起他的注意,快点过来做晚饭。后来,我不知怎么就忘了这回事,直到水从厨房那边漫过来,一直漫到那个琴童母亲的脚边。她失声尖叫。可以想象,我那天被他打得有多惨。我哭着喊妈妈。可我越喊,他就打得越凶,也许他恨她,从我开始记事起,她就总是不在家,她是歌舞团的舞蹈演员,经常到外地去演出。


光子曾说,很奇怪,你身上没有一点家庭出身的痕迹。她以为我应该天生具有艺术气质,风流倜傥,落拓不羁,事实上恰恰相反,我终日穿着深蓝色工作服,扎着统一的淡灰色领带,头发长度适中,发型普通,甚至有点落伍,说话不多,音量不高。总之,我一点都不像音乐与舞蹈的结晶。


也许最深刻的遗传停留在最幽暗的深处。岁月可以流走人身上许多东西,比如铁,比如钙,比如血,我也不可避免地丢失了很多。像一枚石子沉入稀稀的泥潭,我慢慢安静下来,安静下来,直到最后,我不再是那个顽皮好动的孩子,我成了人群中最安静的那一个。


十六岁那年,我一个人站在傍晚的窗前,看楼下两个打羽毛球的小女生。她们都穿着白色的短袖衫,白色的球鞋,深蓝色小阳伞一般的短裙子。她们跑来跑去,异常轻盈。随着暮色的加深,她们渐渐变成了两只小白蛾一样的东西,在浓重的暮色中飞来飞去。这时,稚拙的小提琴声响了起来,是楼下一个刚刚开始学琴的孩子,他不停地练着那组音阶,翻来覆去,无休无止。我至今不能解释,在那寂静的暮色中,到底是小男孩的琴声,还是两只打羽毛球的小白蛾,或者是别的无以言说的东西,打中了我少年的心脏,让我突然间流下了莫名其妙的眼泪。


也许那就是我真正想要学琴的开始,从那以后,当我看到父亲的小提琴时,心中多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要知道,在此之前,我连看都不愿朝它看一眼。


就在那段时间,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母亲不再到处演出,她盘起了披肩的长发,提着方方正正的公文包,开始去机关某部门上班。歌舞团的大门终日开着一半,一些陌生的面孔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原来的办公室租了一些出去,剩下的办公室堆放着道具之类的东西,门框上慢慢结起了蛛网。父亲不再去上班了,他开始晚睡晚起,说话也失去了威信。


他唯一可做的事情似乎就是练琴。他总是闭着眼睛拉小提琴,而且总在三个时段。上午九点左右,大家都上班了,楼上楼下一片安静。下午四点左右,午觉醒来不久,傍晚尚未来临。晚上八点左右,母亲吃罢晚饭,开始做她的每日总结。她的总结照例是夹叙夹议,叙的是她所看到的别人家的火爆日子,议的是自己家里的诸般萧瑟。每当这时,父亲就站起身来,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拉琴。刚开始,母亲认为他是故意反抗。她砸过他的琴,踢过他的腿,都没有效果,只要她开始夹叙夹议,他就忍不住要拉琴。后来她也习惯了,她把他的琴声当作晚间功课的背景音乐。


母亲一直是个聪明人,歌舞团渐渐不景气的时候,她赶紧转业到政府部门,找了个藏身的地方。一个舞蹈演员来到了机关,好家伙,那可了不得。人们说,机关大院的目光差不多被她吸走了一半。她很快就混了个一官半职。父亲就不一样了,除了偶尔在歌厅舞厅赶赶场子,剩下的就是睡觉。我理解母亲,她的白天和夜晚反差太大了,一边是战火硝烟,一边是昏昏欲睡。一边是百舸争流,只争朝夕,一边是无所事事,呵欠连天。生活在这种落差中,她怎会不心头火起?

应该说,他们很早就分居了,只是我没有觉察到而已。母亲一间卧室,父亲一间卧室,理由是母亲得了神经衰弱,有人在旁边,会妨碍她睡觉。我被赶到客厅,夜夜都在劣质皮沙发的气味中入睡。有年清明,我们回老家祭祖,在轰隆隆响个不停的中巴车里,母亲睡得如痴如醉,连口涎都差点流了出来。


我猛地明白过来,母亲并没有神经衰弱,衰弱的是他们的关系,就像现在,他们一个睡得死死的,一个失神地望着前方,他们的身体坐在一条板凳上,心却隔了十万八千里。回来的路上,我没跟他们挤在一起,我有意挑了最后一排。我打量他们的后脑勺。自始至终,他们没有靠近过一次,母亲还是不停地打瞌睡,父亲还是一动不动,像一尊逼真得要死的雕塑。


一度有人说,母亲有个老相好。我不相信,我知道歌舞团的同事关系,他们跟其他单位不一样,身体接触是他们的工作内容之一。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母亲跟一个长头发的家伙在一起。那天好像是植树节,很多人来到指定地点,种下指定的树苗。那时我还是一名参加植树的中学生。同学指给我说,看哪,你的妈妈!我看到母亲和传说中的那个人凑在一起,吃着八宝粥之类的东西,母亲拿着勺子,自己吃一口,再喂给他吃一口。她那天穿着一件黄颜色的上衣,我从此恨上了那种颜色的上衣。


人们说,父亲也有自己的相好,但他的相好不固定。这我相信,这也正是我不愿跟他学琴的原因。我总认为,我们的教与学选择的时机不对,我那时正好换牙,夜里做梦都在与人打仗。而父亲那时正值壮年,蓬勃的欲望呼之欲出,鼻子一抽,就能分辨出周围哪一样东西是雌性的。客观地说,父亲是个美男子,又是歌舞团的第一把琴,这使得很多女人打着热爱音乐的旗号,用湿润的眼睛大胆地望着他,望着望着,他们的眼睛就分不开了。我那时虽然小,但对这种眼神有种天生的直觉。


也许母亲想报复父亲,也许是父亲想报复母亲,尽管他们现在身体干枯,波澜不惊,各自的相好早就隐入人海,不见踪影,但他们并没有因为各自的孤独和伤感而拥抱在一起,他们还是继续着分室而睡的习惯。这并不妨碍母亲继续她的晚间功课。尽管感情衰弱了,但他们还是经济共同体,声誉共同体。一个人进步了,势必要求另一个人也取得相同的进步,否则就会不平衡,觉得吃了亏。


我有几年没回这个家了。一则年纪大了,不想再睡沙发,二则受不起刺激。楼上人家有个儿子,在政府当差,娶个漂亮老婆,生下了聪明孙子,无论天晴下雨,都有司机按时接送。楼下人家的儿子,在大城市里发财,据说要把生意做到尼日利亚去,回到家来,跟半文盲的母亲说话都会蹦出几个英语单词,没办法,鬓毛未衰,乡音已改。对门人家的女儿,自幼浑身的艺术细胞,后来考上了音乐学院,难得回一次家,回来一次,就像公主省亲。我最怕碰上她,说起来,她曾是我父亲的学生,而且我险些承蒙错爱。她后来在一档电视节目中,自曝至今仍在怀念两小无猜的初恋男友,我真怀疑她说的那个人就是我。当然,她这样说可能是出于工作需要,她正准备跨入娱乐圈,她说什么话都有可能是在表演。


我比这些同龄的邻居们差远了,勉强读了个计算机专科,靠着母亲的力量,在银行找了份工作,从此一入柜台深似海。我不知道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拉开差距的,好像是有那么几年不见,然后猛地一碰面,发现大家都在不同的路上走了很远。


母亲觉得很没面子。她一直是个面子很大的人。她以前差不多是歌舞团的台柱子,转业后又混得有模有样。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爸爸,也小有名气,经常跟外地的艺术家们一起出去切磋。她的孩子,也就是我,打从一生下来,就出了名的漂亮聪明,好几个照相馆至今还挂着我的巨幅玉照。她没料到,一不小心,她的面子就被我给撕破了。我毁了她大半生的好感觉。她甚至想过搬家,再也不回那栋楼,不看那些成天喜滋滋的脸。

我说,还是我搬吧,我搬走了,你们就不用搬了。


我很顺利地调到了上级分行,因为我手指灵活,数钱飞快,多次获得点钞冠军,是个很不错的出纳。


母亲似乎看到了一丝亮光,她以为我在系统内颇受重用。但这亮光马上就熄灭了,到了新的环境,我还是出纳,依旧每天坐在那里数钱,而且比以前数得更多,简直赛过点钞机。


母亲总是责怪我没有事业心。其实我够敬业的了,干了这么多年出纳,居然没有发生过差错,这就是成就。当然,我无法反驳她,在母亲眼里,当领导,发大财,前呼后拥,那才是一个男人有事业心有成就的标志。如果我坦白地告诉她,我的事业就是不出差错的小出纳,她一定会气得当场昏过去。


也许因为家里出了两个令她深感失望的男人,母亲过早地出现了衰老症状,而且别无选择地做起了女强人,她居然当上了某局副局长,当然,是个比较冷僻又没有多少油水的部门,但好歹是副局长。


几年前,因为一场不成功的恋爱,母亲对我更加失望了。


当她看着那个叫李明的女子离开的背影时,不禁面色铁青。她说你完了,你这辈子完蛋了。李明是母亲给我挑回来的。她那样的女孩子,要想征服她可得费点劲。母亲想用爱情来唤起我的好胜心和征服欲。


李明也是机关大院里的女孩。长相一般,靠着乐观开朗朴素大方的性格,她渐渐脱颖而出,从一名小学教师变成了市里的团委书记。她跟母亲在一栋楼里办公,俩人经常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市长书记们的名字在她们嘴里进进出出,噼里啪啦就像在嗑瓜子。


母亲说,你就该找这样的女孩子,有事业心,能干,如果再找个跟你一样胸无大志的,你们一家人五辈子都翻不了身。


我说如果李明也这样想呢?不要只顾打自己的如意算盘。


这你放心,我比你懂,女人多半会招架不住英俊男子的进攻,再说,我们的家庭也能给她足足的面子,她对你应该再满意不过了。


但我发现李明似乎不像母亲说的那样野心勃勃。她说她并不特别喜欢她现在的工作,倒很留恋在小学教书的日子,那里单纯多了,而且可以随便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不像现在,老要穿正装,老要把肩膀垫得平平的。


说到衣服,我们总算找到共同语言了。我的工作一样面临这个问题,一年四季,我们都得穿指定的服装,领带打在指定的位置,周末是我唯一可以穿自己衣服的日子,偏偏我又喜欢睡懒觉,一觉醒来,一天已去了大半,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了。


她给我看她的影集。她有很多跳舞的照片,我看出来了,从小到大,她都是个爱臭美的小姑娘。她说,这正是我喜欢你母亲的原因,一个跳舞的女人,就算她成了老太婆,她还是个跳舞的女人,她一辈子都去不掉这个美好的烙印。可我觉得,与其说她喜欢我母亲,不如说她念念不忘未实现的舞蹈梦。


有时,我搞不清她到底是在跟我谈恋爱,还是在跟母亲谈恋爱。我不在家时,她跟母亲凑在一起,唠得两眼放光,情不自禁。母亲主要给她讲以前在歌舞团的事情,怎样练功,演出,怎样争角色,怎样在幕后谈恋爱,怎样在舞台上让自己的对手出丑,演出前怎样不吃不喝。母亲讲得绘声绘色,她听得如痴如醉。我一回来,两个人眼里的亮光顿时暗了下去,语言也不那么生动有趣了。


从母亲那边过来,她对我感叹:舞台是每个女人的梦想,但最终得到的只有极少的人,我真羡慕你母亲。


我说你现在不也在舞台上吗?比剧场的舞台更大更真实。


她猛地一把搂住我:你真聪明,你一眼就看到了别人没看到的东西。


她对我父亲的感觉倒一般。她觉得父亲有点冷冰冰的,尽管每次她来我家,都是父亲主厨,而且他炒菜的水平跟拉琴的水平不相上下。


其实父亲的冷是这些年才开始的。我总觉得他的冷跟他身边不再频繁出现女人有关。爱好音乐的女人们老了,安静了,新一茬的女人们他要么不认识,要么认识她们但她们又不爱好音乐这个东西。父亲不太明白,为什么现在的女人不再爱好音乐,而是一阵风地喜欢流行歌曲。父亲的身影跟那把小提琴一样,越来越老旧,越来越寂寥。他有时在窗前感叹当年的好时光,他在家里一拉琴,窗下就姹紫嫣红一片,站满了各种各样听琴的女人。有一年,一个陌生女人循着琴声敲开家门,原来她是路过的旅客,在对面的候车室听见了琴声,就一路寻了过来。当然,她后来成了父亲的好朋友,也成了母亲躲在远方的敌人。


父亲所谓的冷其实就是没礼貌,对谁都没有笑脸,点个头就算给了对方天大的面子。从他夹着小提琴回家那天起,他就开始怨气冲天,而且爱上了一句极其粗鲁的口头禅:操他女先人!这双皮鞋夹脚。操他女先人,这小子歪瓜裂枣居然找了个漂亮老婆。


父亲当然支持我谈恋爱。李明一进门,他就站起身来冲她点头,然后闪身进了厨房,我们知道,这是他最隆重的礼遇。但李明却介意了。她说,你父亲一直没跟我说话,除了进门时冲我哼了一下。


也许父亲对她也没好感。


那天他趴在沙发扶手上写歌词,他弄了大半辈子音乐,后来突然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写歌词。我则弄来一箱练功券练习点钞,我们经常要考这玩意儿的。我们各干各的,很长时间悄无一言。后来我累了,活动着手腕对他说,你干吗不去喜欢个有用的东西呢?写什么歌词!人到中年不学艺,你认为你这把年纪还能写出个名堂来吗?


他拿着铅笔画了一阵,反问我:你为什么不去学点有前途的本事呢?比如怎样当行长,老是数钱能数出个吗名堂!


因为我不想当行长,我就想当个出纳。


我也一样,我不想弄出什么名堂,我就想写着好玩。


你也就把你的胸无大志遗传给我了。


还有,找老婆的眼光也遗传给你了,我总觉得李明就是当年你妈妈。


又不是我找的,是她给我找来的。


说话要在理,谁也没逼着你。


不知道是不是父亲的话起了作用,下次我们在一起时,我真的开始觉得她其实挺乏味的,她讲来讲去就是回忆中的舞台,要不就是机关里的那些名字。这两样东西都离我很远。我只好拖过那箱练功券,练习点钞。我知道她在盯着我的手指看。我的手指很细,不像有些男人,关节突出,粗大有力。


你不觉得点钞是女孩子干的活吗?


反正我长了一双女人的手。我故意叉开五指,做了个顾影自怜的动作。


给你换个工作吧,我认识你们行长,如果我的面子不够大,我还可以托人。


为什么?我干出纳你觉得丢人?


不是这个意思,老在一个岗位你不觉得烦吗?本来也需要轮岗的嘛。


那是我们领导该考虑的事。


其实我是真的喜欢出纳这个岗位,虽然累一点,但下了班就没有任何牵挂,我喜欢这种下了班就跟告别了人世一样的感觉,我喜欢这种彻底的放松。我知道我的想法有点消极,但没办法,我真的就是这么想的。我只想简单轻松地活着。我不想上下班没有界限。也不喜欢过多地用脑。为什么要设立一个目标,再来拼命地折磨自己呢?为什么不能轻轻松松从容不迫地过完一生呢?


我知道这样的人不是没有。我们系统内就有一个,虽然我并不认识他。他姓林,是个老会计,已经五十出头了,满头白发,举止斯文。据说从参加工作起,他的岗位就没变过。不是没有轮岗的机会,是他拒绝了。他说,做熟悉的事,事情做得好,人也轻松,两全其美。和他一起入行的同事,岗位换了无数次,有的还做了领导,他仍然心平气和地做着会计。他说,行长又如何?行长未见得就比我活得好。听说他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下了班就回家练字。他妻子在超市上班,下班回家总有些打折的生活用品带回来,这是个两全其美的状态,他不用去采购,生活成本也能有效降低。


我把那个老会计讲给李明听。李明不相信似的看着我:你觉得他这一生有意义吗?他根本没有激活自己的潜能,这对他个人,对社会,都是个损失。


如果他的潜能带来相反的后果呢?比如贪污,比如诈骗,他是有这个条件的。


那也算贡献,至少是个案例,是个教训。


如果大家都去争取,到处都是案例,到处都是教训,那到底是贡献呢,还是灾难?


她不再跟我争论,只说我思想偏激,爱钻牛角尖。


我们所谓的恋爱其实只持续了三个月。我们甚至没有接过吻。每次我们见面时,她都涂着唇膏。我让她擦掉,她舍不得,说是难得在下班时间用一次。看她那样子,似乎唇膏比男朋友的亲吻还重要。


第三个月里,我邀请她参加我们单位组织的漂流。她答应得好好的,到了那天,在中巴车前后转了转,突然说她头痛,不去了。


我很生气,就丢下她随车走了。回到家,母亲抱怨我不懂事,宁肯去陪那些婆婆妈妈的同事,也不在家陪陪她。后来母亲无意中说出了她不去的真正原因,她本来想借此机会跟领导接触接触,后来发现不光行长没去,连副行长也没去,全是些唧唧喳喳的小同事,觉得此行简直是浪费时间,就回来了。


我冷笑起来:她以为她是谁?没有行长陪同她觉得级别不够是吧?那她去找个当官的好了,找我干吗?


尽管母亲解释她是为了我的工作问题想接触一下行长,但我还是不能原谅,并且更加坚定了做一辈子出纳的决心。


我们的分手不够友好。我说,如果是因为我的话,你就不用再来了,如果仅仅是以母亲同事的身份,我欢迎你来!


谁也没想到我会在饭桌上说出这样的话。她不愧是团委书记,临危不乱,镇定自若。她甚至还笑了一下,说你果真是个直率的人,我也不妨直率一点,我一直都在等你说出这句话,这句话不能由我说,因为脆弱的人经不起突然打击,我想让你有个缓冲,现在好了,我相信你不会有问题了,我也放心了。


她甚至没有放下饭碗立即走,她坚持吃完了晚餐,还喝下一杯饭后茶,才不慌不忙礼貌地告辞。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她一走,母亲就咬牙切齿数落起来:这么好的媳妇,你给我气走了,你以为你还能找到什么像样的,就你这个窝囊样子,做鬼都掐不死人!谁稀罕!


这件事后,母亲沉默多了,有时连晚间功课都忘了做,就钻进了卧室。她说她把我看透了,她发誓不再管我了,因为她管也是白管。


我想用新的恋情来报答母亲,重新唤起她对我的关注。


我认识了一个叫小红的漂亮女孩。她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买一套宽敞的房子,在浴室里摆一个大浴缸,每天晚上像电影里那样洗泡泡澡。她在家电商场工作,每天站在人流的唾沫星子当中,一天下来,最向往的事情就是好好地洗个澡。我觉得我们不仅外形般配,内心也很般配,我们都是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我们的目标就在前面伸手可及的地方,什么形状,多大尺码,都一清二楚。


为了表示对李明的怀念,第一次见面,母亲就故意在小红面前说,李明昨天还问起你了。我赶紧含糊过去,小红却无动于衷,她大概以为李明是个男人。


吃完晚饭,我送她回家,刚一下楼,她突然一把扭住我:老实交代,李明是不是你前女友?她为什么现在还问到你?你们还在藕断丝连对不对?


她不是第一次这样扭住我了。可能商场的女人都这样,她们对男同事也都是又捶又打的,亲密得像一家人。我们第一次约会,她就毫不矜持地把胳膊插到我的臂弯里。说来惭愧,我们之间,竟不是我追她,而是她追我的。每天下班前,她都会捧着个铁盒子,穿过一条马路到我们这边来存钱。后来,单位决定改由我们上门收款。当我第一次带着经警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竟愣愣地没认出我来。后来她说,以前只看到你坐在那里,像张照片,还没感觉到什么不一般,后来突然高高大大地站在眼前,那感觉完全变了,完全不一样了。第二次再去收款时,我就收了张纸条。她的纸条也像她的性格:有女朋友吗?没有的话,我怎么样?不丢你人吧?次日,我又去收款,隔着老远,我正觉得不好意思,她却睁大眼睛直直地看着我。一直到办完存款手续,我才看着别处说,我没有女朋友。


知道啦!她冲我笑着。我至今觉得那是最动人的笑,眼角眉梢,甚至耳朵,头发,无不带笑。


你不是说你没有女朋友的吗?她扭我胳膊的手又加了一把力。


楼上砰地一声响,母亲推开窗户,探出头来,叫我名字。母亲不高兴了。小红松了手,冲母亲笑。母亲没笑。小红还是笑:他让我帮他挠痒痒呢。


她是个机灵鬼。


母亲看不见的时候,她又成了审判官。说,那个李明,到底怎么回事?


我只好跟她讲了个大概。我以为她会撒娇撒泼,大闹一场,没想到她说,早告诉我不就没事了?


母亲明显对小红不满意。大街上扭住男人就打,太没教养了,结了婚还不得变成泼妇?

她也不是真打。


那也不行,李明有没有做过这种事?这就是个人素质。摊上这样的母亲,下一代是什么样的可以想象。


母亲念念不忘李明,我再也不敢带小红进家门了。除了满世界闲逛,我们只好把就餐问题安排在小红家。


她有两个哥哥,父亲是司机,母亲摆彩票摊。她们全家人的职业都跟生意沾边,在饭桌上谈起来,天上地下,无所不知,精明过人。比如我说想去买一款山地车,她的一个哥哥马上说,嘁,你真是瞎烧钱,我只要你这个价钱的二分之一,马上给你扛回一辆一模一样的。原来他有个秘密渠道,只是领不到牌照而已。谁吃饱了撑的,看你骑得好好的去找你要牌照?


他不容置疑的解释使我感到自己很弱智,觉得以前的生活全都被蒙骗了。


在她两个哥哥面前,我感觉自己越来越笨。他们总是嘿地一笑说,连这也不知道?简直是个外星人!


还好小红有时会挺身而出:你才是外星人!你这个半桶水,少在人家满桶水面前瞎晃荡。

她越是这样说,我越是不安,我一进他们家,就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头笨驴。越是笨拙,就越是遭他们嘲笑。她安慰我,不要紧,你这么聪明的人,很快就会适应的,都是被你妈娇惯坏了,把你弄得不食人间烟火一样。我苦笑。


没多久,小红兴奋地告诉我一个好消息:她们公司搞产权改革,决定把柜台租赁给职工,小红已经租下一个柜台,还在给领导做工作,准备再租一个柜台。


要这么多柜台干吗?


傻瓜,当然是越多越好啊,我恨不得把整个商场都租下来呢。


你忙得过来吗?再说,你也没有这么多资金,你会周转不过来的。


你不是在银行吗?现在就看你的啦,商场这边不用你操半点心,你负责给我弄贷款就行了。


我?我又不在信贷部门,就算是信贷人员,申请贷款也要领导批的,我恐怕搞不到。


这话你也说得出口,你不是一直在银行工作吗?你家不是很有面子吗?总会认得几个人吧?无论如何,这个担子你要挑起来,你要是连这点忙也帮不好,可别怪我瞧不起你。


她随即举出好几个例子。谁谁在银行有个远房亲戚,毫不费力就弄出了几百万贷款,至今没还。谁谁的老婆在银行,家里又是开餐馆,又是开歌厅,还把银行弄成老客户,最终把事情完全弄反了,他们反过来每个月要向银行催账。


我哑口无言,暗自惊异,她对银行的了解竟一点不比我差。


无论如何,回来后我还是悄悄打听过,这几年,贷款审批权开始收紧,信贷员对贷款风险享有终生追索权,这样一来,谁也不敢轻易放贷了,除了几个经过层层审批的黄金客户,这几年几乎没有发展中小客户。


我开始想象小红承租柜台后的日子,她肯定会把两个哥哥叫来一起经营的,这是自己的事业,他们无疑会更加用心,更加投入,我完全可以想象那种热火朝天的氛围。在那样的氛围中,如果我弄不到他们翘首以待的贷款,我同样可以想象我的境遇。


嘁!我又想起了她哥哥的表情。我有点不寒而栗。


下一次小红叫我,我没去。她马上杀到我面前来。我说,我无能,弄不到你说的贷款,所以没脸见你。


呵,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她看了我一阵,扭头就走。


尽管她说她不怪我,也不勉强我,但她再也没有打过我电话了。我忍不住试着打过一次,她很忙,似乎正在指挥卸货,我从电话里听出,那边场面很大。喂了几声她没听见,我悄悄挂了。她没再打过来。静候了整整一个星期,她都没有音信。我想,可能结束了。


母亲也感觉到了。当初我就觉得你白费心思,别看他们粗鲁无礼,那可是些精明人,像我们这样的,他们吃下去嗝都不打一个。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正在柜台上办业务,猛一抬头,小红站在外面,她冲我扬扬手里的单据,兴奋地说,我办到贷款了,五十万!她说完就走。她看上去更忙了,也更漂亮了,浑身上下焕然一新,脖子上耳朵上亮晃晃的一片。


我想起她以前说起过的理想,一套房,一个大浴缸,原来她所谓的理想只是说着玩玩的,她真正的理想深不见底,也可能她根本就没有理想,她只有欲望,永远没有尽头的欲望。


我一直认为是小红促使我产生了调往上级行的念头。每当她来到营业大厅的时候,她有必要那么大声地讲话吗?有必要把高跟鞋踩得那么响吗?有必要当着大家的面在电话里高声调度商品吗?这还不算,她还要偏着脑袋在柜台外面冲我笑:哟,看上去心情不太好嘛,不要太忙了,要注意休息,听说忧郁症简直快成现代职业病了。


我想,等我离开了这里后,她会不会因为失去炫耀的对象而若有所失呢。果然,后来我听人说,当她发现我走了以后,她再也没有亲自到大厅来办过业务了,来的不是雇员,就是她哥哥。


离开家乡前一天,我没去上班。


九点整,父亲的小提琴响了起来。刚开始,我以为是CD,听了一会,我从床上坐了起来,我听见了两支曲子之间过于长久的停顿,以及父亲喝水的声音。


我很久没看他拉琴了,他还像以前那样,闭着眼睛,轻轻地摇晃着身体。我产生了错觉,那音乐不是从他的指尖下跳出来的,也不是从琴弦上淌下来的,而是从他头顶上冒出来的。我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因为岁月的缘故,本来已经变色的皮肤,正在一点一点地变回到原来的样子,额头和两颊露出一些红晕,嘴唇也重新变得滋润,就连快要被岁月风干的耳朵,此时也变得圆润起来。


直到他结束了一天中的晨练,坐下来喝茶时,我还能听见绕梁的余音。


就在那天,我第一次为自己半途而废的小提琴感到后悔。我感到自己不是失去了一种美好的享受,而是失去了接近美好的机会。我像一只蚂蚁,在肮脏的钞票堆里打滚,为极度蔑视的一瞥痛苦不堪,像我这种人,多么需要音乐的安慰,而我偏偏不能,在我还不够懂得它的时候,竟不假思索地拒绝了它。


也许是父亲的小提琴感动了我,也许我终于体会到了失恋的感觉,我呆呆地站在窗前,在父亲的琴弓颤抖着停下来的一瞬间,我突然泪若泉涌。我望着远处说,我对人毫无用处,谁也不需要我,与其忍受这种无趣,不如死了算了。


他居然没有反驳我。那天我们第一次在家喝酒。他说,有段时间,他也有过类似的想法。可后来,他想明白了,人活着,不能总想取悦于别人,一个人活着,首先应该取悦于他自己。


我说,你教我拉琴吧,现在就开始。


父亲很高兴我终于重新捡起了小提琴。


这是我们家传的灵气,怎么能在你手上失传呢?


我不得不相信他的说法,不然,我无法解释自己何以突然间燃起了对小提琴的兴趣,而且一发不可收。面对傍晚的余晖,以及睡意迟迟不来的漫漫长夜,我发现,除了音乐,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把我空箱子一般的心填充起来。


父亲在音乐方面的灵气可以追溯到爷爷身上,但爷爷是从哪里遗传下来就不得而知了。爷爷的父亲既不懂韵律也不识字,只是个老实的种田汉而已。父亲总认为是老家的好风水赋予了爷爷无与伦比的灵气,爷爷有广阔的前额,明亮的眼睛,瘦削的鼻子,薄而匀称的嘴唇,这样的面孔无疑属于聪明人。他似乎生下来就懂得音律之美,随便折下一截麦管,他都能吹出曲折动听的声音。


他无师自通的第一宗乐器是竹笛。只要是他听到过的曲子,略一沉吟,他就能原原本本地吹出来。有一次,他无意中碰到了一支乡村响器班子,他就像被人使了魔法似的,身不由己地走进他们。他试着接过他们的唢呐,刚一凑近嘴边,就鬼使神差地吹出了像模像样的名叫牛擦痒的小调。那些鼓,那些钹,到了他手上,就像是失散已久的兄弟终于聚到了一起,那种和谐和欢畅,让他自己都感到恐惧。爷爷很快成为响器班子的主心骨,甚至成为了他们的头领。他带着一支小小的队伍,吹吹打打,翻山越岭,涉水过河,或喜庆或哀伤地出没在所有的红白喜事场面上。在当地,无论红事白事,少了响器班子是不行的。爷爷没有经过学艺这个阶段,就正式跨入当地的艺人行列。


与生俱来的天赋为爷爷带来了无尽的风光,不菲的酬劳,甚至还带来了当地最美的姑娘。爷爷从此带着他的家庭,告别了默默无闻的种田生涯,尽管他还住在那片山水中间,尽管他的裤腿上仍然沾满了泥水,但他已然成为方圆数十里的知名人物,他的名字挂在人们嘴边上,他的脚步无所顾忌地跨进所有的大门,他走到哪里都被尊为上宾,就连有人吵架打架,人们都会想到去请他来调解。一句话,爷爷靠自己的本事混出名堂来了,爷爷出人头地了。


父亲出生了。他果然遗传了爷爷的禀赋,甚至比爷爷更胜一筹,因为他还是一个好学生。这时的爷爷眼界已变得十分开阔,他终于知道,他其实是在进行一种跟音乐有关的活动。在这里,人们称他们为响器班子,吹鼓手,在外面,人们把这样的队伍称为乐队。他见过一次外面的乐队,那是在送父亲去城里上学的时候。那乐队比他的响器班子大多了,足有二三十人,整整齐齐坐在那里,还有指挥在那里比比画画,他总算看明白了,指挥比画到哪一块,哪一块的声音就大了起来,成为乐队里最响亮的声音。他再看那些人使用的家伙,几乎都是他从没见过的,亮铮铮的,奇形怪状的,发出的声音也丰富得多,厚实得多,不像他的响器班子,吹来打去,总是那几个调调,结婚用它,死人用它,过年过节耍狮子划龙船还是用它。


这时他已四十多岁了,他站在乐队旁边,却失去了像当年那样身不由己走上去试一试的自信。他不由自主地把眼光投向了身边的儿子。


后来他了解到,有专门学这个东西的学校,叫音乐学院。他下定了决心,他要让他的儿子进音乐学院。


父亲告诉我,其实他当时是想读理工类学校的。那时都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但爷爷非要他考音乐学院。爷爷说,你看看我,只弄了个响器班子,都能出人头地,别说是音乐学院。


父亲有些倔,说学理工一样可以出人头地。


数理化那个东西,只要用点功,谁都能学好,大家都往那里面挤,要想出头多难哪。音乐就不一样了,能进这个门槛的本来就不多,能学好的就更少了。你想想,是在人多的地方出头容易呢,还是在人少的地方出头容易?


爷爷看似有道理的逻辑迷惑了父亲。父亲如愿进了音乐学院,似乎也如愿地出人头地了。但是父亲说,我没你爷爷那么好的运气,他到死都是当地的著名人物,被后来的响器班子尊为师祖,我算什么?半途收场,不了了之。


父亲指的是歌舞团解散的事。虽然他还有级别,还有国家干部的身份,但他没有了舞台,没有了掌声,甚至没有了学生。他从不把那些刚刚学会走路的小男孩小女孩视为学生,他为自己不分青红皂白招收这样的学生感到耻辱,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在被迫雕刻一块块朽木。没办法,工资太低了,要想活得好一点,就必须赚点外快。歌舞团那些人多半都在干这种事,一到晚上,扛着各式各样乐器的孩子,在家长的陪同下,纷纷走进歌舞团宿舍,高高低低结结巴巴的乐声顿时回荡在灰色小院的上空。


有时,父亲会丢下他的小弟子,一个人来到阳台上抽烟。他听着前后左右参差不齐的乐声,钢琴,古筝,二胡,小提琴,大提琴,不知道这些家长为什么一窝蜂地要把孩子往音乐里面送,难道学这个就是提高素质吗?难道素质就是指这个东西吗?如果是这样,像他这种素质的人为什么活到中途反而搁浅了,反而从大道上挤下去了呢?还是他们也像他的父亲一样,认为搞音乐可以出人头地?又一想,如果不是这些人的支持,他恐怕连啤酒都不敢放开肚皮喝。他到底不敢理直气壮地拒绝招收学生。


父亲曾经在老家跟前响器班主讨论过这个问题。已赋闲在家的响器班主说,你已经算是出人头地了,你想想,人家为什么要想方设法把孩子送到你那里去?人家这是承认你的水平,承认你的地位,你还要怎么样呢?


父亲笑了一下:他们哪里懂!


我知道你的心思,你想在行内出人头地。你想过没有,行外是个大操场,行内只是一扇小门,你活在哪里呢?你活在那个大操场上啊,你知道有那个小门就可以了,你不一定非要进去嘛。


说到底,我跟你其实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你的地盘在乡村,我的地盘在小城,要论面积,你的地盘比我的还大。


话不能这样说,你的乐器比我的高级多了,你还有谱子,我连个谱子都没有。


那当然,我花了钱的,上了学的,你什么成本都没有,这样算起来,我们还是一样的。


前响器班主歇了一会,突然想起什么来,大声说,还是不一样的,怎么会一样呢?你是国家干部,你不上舞台一样有工资,老了,不能动了,还有退休工资,我呢?我一天不吹不打,就一天没有报酬。如果你硬要说我跟你是一样的,国家也不会答应,难道它会白白地养着你们?


父亲想起那个结满蛛网的剧场,被虫子蛀得大洞小洞的幕布,还有残破不堪的观众椅,无力地笑了一下。他并不想被白白地养着,但他有劲无处使,有情无处表。他不知道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人们不再喜欢剧场,不再喜欢他们的演出。他同样不知道,到底是他们演得不好,还是人们的口味发生了变化。


父亲说,也许当初还是应该去学数理化,去读理工大学。


那又怎么样?进工厂,下车间,再等着下岗。你现在至少不愁这个吧?


就在这时,一阵乐声传来,还是那一套吹吹打打。不远处又有人死了。父亲说:城里还不如乡村,城里人死了,一声不吭就拉去火化了,不像这里,还要热热闹闹地搞个仪式。


老响器班主慢悠悠地说,城里太吵了,人的耳朵从来不消停,哪里听得进这玩意,不像乡里,耳清目明,听什么都好听。他和着远处的响器声摇头晃脑。他虽然卸任了,业务还是熟悉的。


到了吃饭的时候,爷爷说,走,吃饭去!父亲正想,还没开始做呢,哪来的饭吃。来到灶间一看,三四个菜碟已经清清爽爽地摆在那里。父亲看着爷爷,爷爷说,人家知道我今天有客,我们说话的时候,早就过来把饭做好了。父亲想起来了,他隐隐约约听见了一些响动,还以为是那两只老黄狗在那边逗闹呢。他还想起来,他进门没多久,一个手脚轻快的老妇人提着菜篮子在门口晃了一下。

父亲笑起来。他对爷爷说,其实,你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给你孙子找个奶奶。我奶奶很早就死于支气管炎,爷爷却一直没再续弦。

爷爷笑眯眯地喝着散装白酒,说算了算了,定这个就得罪了那个,一个都不定,反而个个都对你好,这才有意思呢。


父亲也笑。他知道,这个老响器班主出了名的有女人缘。从那以后,父亲很少回老家去看爷爷。他总说,有什么好回的,他成天小酒一盅,摇头晃脑,缝补浆洗也不缺人侍候,活得比我还滋润呢。


父亲的后半生掺杂着失落与无奈,他觉得自己甚至不如爷爷。也许这正是他常常丢下正在上课的学生,一个人跑到阳台上去抽烟的原因。他以前是不抽烟的,但他不能无缘无故地跑到阳台上去,他得有个理由。


严格地说,父亲只教了我一个晚上。他说,你不愧是我的儿子。第二天,我就要去百里以外的城市报到去了。他说,你会越拉越好的,因为你终于开始喜欢它。


我不介意到底会练到什么程度,我只是觉得,琴声能打扮枯燥乏味的时间,能滋润干涸了一整天的心。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一个科学家的专访。那是个鹤发童颜的老人,当他从实验室回来,偶尔会坐到自己的钢琴旁,很随意地弹奏一两支曲子。说实话,他弹得不够好,但他鼻梁上挂着眼镜,一双布满老年斑的手在琴键上缓缓移动的样子深深打动了我。


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错过了学琴的年龄。


那时我有太多的爱好,除了随处可见的小伙伴,一条小狗,一只小猫,甚至一段不怎么样的木头,都足以让我消磨一个下午。现在,在新的工作单位,新的城市,人很多,但那是人家的朋友,灯光很美,那也是人家的快乐。我像一滴油掉进了水缸里,除了随身的挎包一下一下敲打着臀部,再也找不出第二件属于自己的东西。如果不想丧家犬似的在街上瞎逛,就只有缩回单身宿舍。如果不想对着四壁发呆,就只有跟小提琴过不去。


大家慢慢知道,这家伙在练琴!他们以为我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殊不知,我在自己弄出的琴声里有多寂寞。


琴声终于为我引来了一个朋友。他就是那个坚决不同意轮岗的白发林会计,多年的书法爱好者。现在,我和他是同事了。有一天,他怯生生地敲开我的房门,试图跟我交谈一会。很快我们就发现,我们两个都不善言谈。他说,你喜欢拉琴?我说,是的。他说,我喜欢书法。我说,我知道。然后,他望着我笑,我也望着他笑。


他说,我就住在你对面。他指着一扇窗给我看。两栋楼靠得很近,透过敞开的窗户,我清楚地看见了铺在桌上的宣纸和毛笔,还有一些黑糊糊的东西。


这几天我都是和着你的琴声练字的,琴棋书画,原本是一家……


他说不下去了,脸上浮现少有的笑容,像一个害羞的小男生。


第二天,我刚刚打开琴盒,还在抹松香,一抬头,看见他在向我挥手。他做了个开始的手势。我们开始了遥相呼应的练习。中途休息时,他也直起腰来,放下毛笔,端起茶杯,又冲我做了个喝水的手势,我正好觉得渴了,也去倒了杯水。我们站在各自的窗前,面对面喝水。他又笑了,白发下,是一张孩子般的笑脸。


练习结束,我们互道再见,各自关窗。一连几天,我们都是这样。


我终于心生厌烦。这算什么?跟这样一个老头子,一个大家都不爱搭理的怪老头子,难道我竟跟他是同类?难道我只配跟一个大家都不爱搭理的老头子混在一起?我开始跟自己犯别扭。等他熄灯后,我关上窗帘,再也不准备打开。


上班时,他悄悄递给我一件东西。我飞快地藏起来。我不想公开跟他的熟络。


好几次,在没有顾客的间隙,他向我这边张望。我茫然地看向别处,装着没有发现他的眼神。


直到下班回家,我才打开他的东西。是一幅书法,四个大字:物外之趣!我有自知之明,他的书法比我的琴声漂亮得多。我偷偷撩开一点窗帘,他的窗子仍然大开着,他仍然在练字,天已经凉了,他却只穿一件衬衣,看样子他已经练到浑身发热。


他猛地回过身来,我赶紧放下窗帘。我将琴弓插了回去。我决定今天不练了。我不想呼应他。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不练琴的夜晚显得很长,很无聊,而且容易想入非非。磨蹭到睡觉的时刻,再次撩开窗帘一角,发现他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窗前,他关掉了大灯,只留着一盏小台灯,他的白发像一只倒扣的碗,悬在微暗的方框中,像一张旧的底片。


第二天,我在楼下的早点铺碰上了他。他很专心地吃着面条。再一抬眼,我看见了他的老婆,他们之间隔着一张桌子。我偷偷地观察他们,自始至终,他们没有互相看一眼,也没有说话。但她突然挟起一团肉丝样的东西,放进他的碗里。他接受了她的奉献,还是没有说话。她吃完了,擦擦嘴,一声不吭地走了。过了一会,他也吃完了,满足地抹了一把脸,正要离开,她却回来了,将一个小苹果递给他后,又匆匆离去。他看了看,一张嘴,狠狠地咬了下去。我看着这无声的一幕,有点感动。


我悄悄尾随着他。他买了一份早报,边走边看。很多上班的同事从他身边走过,他不看别人,也不跟人打招呼,就像走在一条无人的通道里。快到营业大厅的时候,他折起了报纸,突然回过头来,冲我一笑。我怀疑他知道我一直跟在他后面。


你病了?他笑起来时并不显老,仔细一看,他甚至连皱纹都很少,他吃亏在一头全白的头发。


我说没有啊,我不容易生病的。


昨天没见你拉琴,我还以为你病了呢。


我并不是天天都练的。


我以前也这样,后来发现,只要哪天晚上不练字,第二天就会心情不好。


我笑了一下,觉得他这话有点夸张,还有点酸溜溜的,难怪人家都不爱搭理他。我想我永远都不会这么疯魔的。我永远不会被一个微不足道的爱好所控制。


就在这天,我在柜台上跟一个顾客吵架了。是个瘦瘦的中年妇女,不停地要我给她换零,一会儿换五十,一会儿换十元,一会儿换硬币。我真怀疑她的智商有问题,很简单的换算,她一阵明白,一阵糊涂,总觉得我给她算错了,总觉得我在借机算计她的钱财,要不就是在给她的钞票里混进了假钞。我很气愤,干脆拒绝给她换零,这下她可兴奋了,大声嚷起来,扬言要去领导那里举报我。


主任马上过来了,瞪了我一眼,满脸堆笑地扑过去,耐心地给她换起了零钞。我真想照她的刀条脸来上一拳,刚才还像个疯女人,这会儿,在主任面前,她却乖得像个正常人。好歹把她打发走了,主任说,你没事惹她干什么?她是我们这里有名的更年期症患者。


吵架的事让我一整天都郁闷不堪,下了班还是没精打采。老林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后面,他拍了一下我的肩,做了个拉琴的动作。我看了他一眼,没做任何反应。我觉得他真是多管闲事,我什么时候练琴,难道还用他来提示吗?


这天晚上,我一直对自己说,不要去碰琴,不要听他的。偏偏越是这样说,越是想去碰它。一直抵抗到许多窗户飘出新闻联播的乐声,我还是忍不住打开了琴盒。我想,我何必跟这样一个老头子赌气呢?


时间在琴声中总是过得很快。当我停下来时,我听见外面响起了隐约的掌声,仔细一听,似乎是从对面传来的。拉开窗帘,我看见了那颗白头,像一只倒扣的碗,飘浮在微暗的空气中。台灯在他后面压得很低,看来他已经结束了练字。


有一天,老林请我去他家吃晚饭。我本能地想到拒绝,但他说,我老婆要我一定请你过去。我无话可说。我不能拒绝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在上班途中跑回来,只为给自己老公一个苹果的女人。


他老婆已经备好了晚饭,桌上还坐着一个女孩子,很注意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怎么回事了。果然,他老婆特地给我们作了介绍,原来那女孩是她在超市里的同事。


女孩说话不多,手脚却很勤快,吃完饭就帮着收拾碗筷,动作麻利,有板有眼。老林想请我参观他的书房,我猛地跳起来,说坏了,我的被子还晾在外面呢,恐怕早就潮了。说罢撒腿就跑。老林非要送我下楼。他嘿嘿一笑,说我知道你在找借口,你才不会晒被子的,那是女人们爱干的事情。


我假装没听懂,一溜烟跑下楼来。我才不想一辈子都吃超市里打折的东西,一辈子都在折扣与小数点里算来算去,我不想重复老林的生活,尽管她老婆今天早上的表现让我感动。


我很快就忘了这事。我去超市买牙膏之类的东西,刚上二楼,迎面碰上一张板得像铁的脸,我恍惚了一下,猛地想起来,她就是那天在老林家见过的女孩。她猛地转过身去,我看见一个系着围裙的后背,还有一束染成棕色的马尾巴。


我想,以后我恐怕再也不能到这家超市来了,我得去更远一些的超市了。


有一天,一个满头湿润短发的女孩子在柜台外面问我:嗨,是你每天晚上在拉小提琴吧?自从你来了,整栋楼一到晚上就酸溜溜的。这是第一次有人用酸溜溜来形容我的小提琴。后来我知道,她就是我的同事许光,也是单身,白天在我头顶上工作,夜晚在我楼下睡觉。


中午,我们在食堂碰到了,她说,不要总拉那个东西,尤其是单身汉,最好不要有什么寄托,不要试图把自己弄得很充实,一定得让自己空虚,无所事事,这样才能逼着你去找女朋友,尽快结婚。


她似乎喜欢自说自话:我以前也这样,我喜欢看电影,每天晚上一到两块碟子,下了班就开始看,一边看一边吃晚饭,看完就睡觉,我是今年才彻底戒掉的,因为我一定得结婚了。


我觉得她的问题不需要回答,就看着她,继续吃饭。


她的筷子不客气地伸到我碗里,她似乎喜欢吃青瓜。


这是第一次有人在我碗里抢东西吃。我有点不适应。她说,我不会白吃你的东西,我马上就要传授你一条经验:二十岁的男孩子拉琴,后面会黏着一串女孩子,三十岁的男人拉琴,女人会装作没听见,除非你是又有钱又有名望的艺术家。


我问,三十五岁的男人呢?


女人会夺路而逃。


我也开始替她着想起来:既然你已经戒了电影,你是不是快要结婚了呢?


她的脸色暗了一下,旋即笑了起来:至少我在行动。


她有个坏习惯,吃过饭喜欢逛超市,说是消化消化,其实结果往往相反,又不知不觉往胃里填了一些东西。她要我陪她一起逛,我死活不去,最后我拗不过她,只好站在门口等她。


她终于知道了我不去超市的理由。大笑一通过后,从此替我承担了全部超市采买任务。


回来后还一一向我汇报:人家其实不错的,今天还戴上了牙箍,挺有追求的。人家今天梳着两根小辫,看上去特别可爱。


过了一段时间,光子忧伤地告诉我,那女孩子不在那里了,她问其他营业员,人家说她休婚假去了。


连她那样的都有人娶,为什么就没有人娶我呢?到底是男人们有眼无珠,还是我曲高和寡?


值得说明的是,光子差不多算得上漂亮,而且爱打扮,很入时,走在街上,总有人会回过头来看两眼,男女都有。


我和光子的碰头多半都在午餐时刻。这已成了我们的默契。要是她来迟了,我会替她买一份,省得她来了再去排队。反过来,要是我来迟了,她也这样。


光子曾经问我,有没有梦中情人。我说没有。她不相信,坚持说是男人就有,每个男人都有。


我只好开始搜索自己的记忆。我还真的想起来了,我似乎向往过某种女人。


在我闭上眼睛自我安慰的时候,潜意识里似乎出现过一张脸。


那张脸是我小时候见过的。后来我才知道,她其实是我父亲的女友。那时,因为工作的原因,母亲总是不在家,父亲身边便不时晃动着一些女人的面孔,她们总在说话,总在动来动去,我没法一一记住她们。唯独她,我记得很深。她有洁白的皮肤,微卷的头发,高而直的鼻梁,那天她下楼,转过身来向父亲告别,我看见了她向斜上方转过来的脸。那是一张极其生动的脸,很可能她刚刚和父亲亲吻过,说不定还有其他接触,她脸上余味犹存,她的眉毛像微风中平飞的燕子,她的眼睛里有东西在扑扑跳动,她的嘴唇微微张开,保持一种可爱的形状。她转向父亲的脸没有声音,但分明在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我记得当时正在下雨,楼道里光线较暗,越发衬得这张脸明艳无比。她那个表情保持了大约一分钟的样子,然后她低下头,细碎的脚步一直响下去,直到再也听不见了,父亲才轻轻地关上门。我注意到,父亲转过身来时,脸上仍然笑意未消。当他看到我时,竟微微一怔。


在后来的记忆中,她一直都是那个表情,我后来很少见到那样的肤色,有点像年糕,又白又软,不像现在的女人,光亮可鉴,有一种易碎的感觉,还有调制和加工的感觉,她的白,厚实而沉稳,看上去质地精良,经久耐用。


在父亲身边的女人们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她,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些食物的原因。每次她来,都要给我捎上一包好吃的东西,放在小茶几上,然后走进父亲的房间。一会儿,琴声响起来。我听得出来,有时是她在拉,有时是父亲在拉。有时,琴声中断,房间里无声无息,静得让人害怕。我想去他们的房间,但父亲有交代,当他上课的时候,我不能去打扰他们。我只好坐在那里吃她带来的东西,咀嚼的声音在空旷的客厅里响起,至今仍然清晰可闻。


她上完课,会出来抱着我,把我放在她的膝盖上。她身上有股好闻的香味,像绿茶,又像甘蔗。父亲也出来,在我们旁边走来走去。很奇怪,三个人谁也不说话,她把脑袋抵在我后背上,父亲捧着茶杯,我则继续吃着她带来的东西。然后她放下我,轻声说,我走了!不知道是对父亲说的,还是对我说的。我们目送她穿过客厅,门拉开了,又贴着她的脚跟轻轻关上。


有一天,她晚上才来,照例给我带来了好吃的,照例关上门去上课。我在沙发上打起了瞌睡,父亲过来了,他弄醒了我,帮我脱衣服,打发我睡觉。我迷迷糊糊地问:她呢?

她走了,回家了。


我最后回味了一遍她带来的上海奶糖,就没头没脑地睡了过去。


后来,我被尿憋醒了,起来上厕所。撒完尿,我看见了门背后那双带绊的黑色高跟鞋,我记得这是她的鞋,父亲不是说她回家了吗?为什么她的鞋还在这里呢?我陡地清醒了,父亲骗了我,她肯定没走,她肯定还在我们家,她肯定就在那间有大床的房间里,因为只有那扇门是关着的。我听见我的心脏在寂静的黑暗中咚咚地跳荡起来,脑袋里面也嗡嗡一片,我甚至重又产生了尿意。我捂着鸡鸡再次回到厕所,当然,我尿不出来。我想我必须做一件事情,我要让他们知道,我识破了他们的谎言,我不是那么好骗的。


这时,我已上小学一年级了。我从作业本上撕下一张纸,写道:你撒谎,我恨你!我恨你们两个!我把纸条从门缝里塞了进去。


然后,我觉得就这样上床睡觉未免太普通了,万一他们睡着了,并没有发现我写的纸条,岂不是要等到明天早上才会发现吗?不,我一定得让他们今天就发现。


我想冲出去,躲起来,让他们四处去找我。


我拉开门,又使尽全力砰地一声将门带上,我敢肯定,这下他们肯定被震醒了。


那天晚上下着小雨,我迟疑了一下,还是爬到了楼顶上。我想我最好又冷又饿,最好昏死在楼顶上。没多久,我听见父亲的声音传了出来,我看到她也出来了,她穿着那双带绊的黑色高跟鞋,急急地向外面走去。父亲拿着手电筒,一边跑一边喊我的名字,手电筒的光急速地晃动,我看得见父亲,父亲却看不见我,我觉得好玩,禁不住咧开嘴笑起来。


我原以为父亲会狠狠地打我一顿的,但他没有。当他找到我的时候,一把搂住我,将我从顶楼一直抱到三楼的家。其间,他一个字也没说。


第二天,我就忘了这件事,并且以后再也没有想起来过。直到那天,当我看到那个叫秦万玲或覃望玲的女人时,我猛地想起了那个下着小雨的夜晚,还有那双带绊的黑色高跟鞋。很奇怪,她也穿着一双带绊的高跟鞋。


现在,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夜晚了,这两个女人有着惊人的相似,她们都有洁白的皮肤,丰腴的身体,微卷的头发,以及变幻不定的香水味。我知道在我这个年龄,不应该去碰一个已婚女人,我应该先去结个婚,而不是把顺序倒过来。谁都知道,这是很耽搁时间的,对我来说。


这一耽搁就是一年多。我想不通我们凭什么可以拖这么久,这不像我的习惯。在那间人为的黑屋子里,在大气都不敢出的寂静中。


为了达到绝对的寂静,我甚至在椅子脚、床脚以及所有与地面接触的地方,都包上了厚厚的橡皮,就算我们不小心碰到什么,也不会发出响声。


她总说我是个胆小鬼,说她都不怕,我却怕得屁滚尿流,简直不像个男人。


我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胆小鬼,我并不介意被人发现有女朋友,我没有老婆,如果连女朋友都没有,我还算个人吗?但我一时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也许我就是喜欢黑暗中的寂静,以及寂静中咚咚的心跳声,像血管里的奔突,像天边的闷雷,还像小时候的那天晚上,面对那双带绊高跟鞋的惊诧与不知所措。


有一天,我对她说,我们到你家里去吧。她说不行,我家里有孩子。


我问她孩子多大?男孩还是女孩?


她说快上一年级了,男孩。


我开始软缠硬磨,一定要她带我去。她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件事情上,却比钢铁还坚定。她说什么都可以,就这件事不行,我不能对不起孩子。


她一说完我就冲她发火了。


有什么了不起?就你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他知道了又怎样?会死人吗?

她望着我,一脸的莫名其妙。我心一硬,咬着牙要她滚。


她冲我嚷:变态!难怪你结不了婚,你一辈子都结不了婚,哪个女人都受不了你这个鬼脾气。


正当她拿起皮包要往外冲时,我又一把抱住了她。我深深地嗅着她变幻莫测的香水味,把脸埋在她蓬松的发卷里,我甚至要求她下次来的时候继续给我带点吃的来,什么都行,最好不要事先告诉我,最好不要跟前次带来的东西重复。


她回过身来,摸着我的脸说,你知道吗?有时候,我觉得你真像个孩子,你活了半辈子,还是个孩子脾气。


我的小提琴居然也有了表演的机会。是工会组织的,参加市里的一个庆祝晚会,这个城市刚刚被授予国家级文明城市称号。


这是我第一次登台表演。我得承认,我有点兴奋。几天前,我就开始准备演出服,黑色燕尾服,白衬衣,硬领,领结,腰带。我想把自己弄得像个绅士。小提琴本来就是很绅士的乐器。我还想到,也许下面的观众中会出现一两个崇拜者,爱情离不开崇拜。


我还请了光子帮我拍照。光子摆弄着相机说,单位里还有最后一批福利房,你想不想要?


轮得到我们吗?


按方案打分呗,我估计我的得分不会低,我的青春都献在这里了,我都在这里熬成老姑娘了。


献了青春也不行,熬成老太婆也不行!没有结婚证,你还想分房?别做梦了。


几天后,一切准备停当。节目单也排出来了,我的节目排在中间。尽管曲目已经熟悉得有如呼吸,我还是在争分夺秒地练习,我不想有任何失误。


彩排前一天,工会主席,一个风风火火的女人找到我,未曾开口,脸上就笑得像朵旋转的菊花。


有个事跟你商量。大家一致觉得小提琴独奏更适合在室内,考虑到晚会是在露天举行,为了照顾整台晚会的效果,临时决定把你的节目换成歌舞。下次我们会在剧场办晚会,到时再安排你的小提琴独奏,你看好不好?


我一愣,工会主席笑得更加灿烂了。她可是出了名的笑面虎,越冲你笑,你越是得提防着点。我只好忙不迭地说好,好。心里却嗡地一声,有个东西飘飘摇摇往下坠,像突然断掉的一根琴弦。


这天晚上我没有练琴。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练琴。我知道这没什么,我一点都不在乎这次表演。我从来就没有期望过表演。我不是一个爱表现的人。


可我就是没有心思打开琴盒。


我打听清楚了,新换的节目是女生独唱,他们从演艺吧里借了一个女演员过来,冒充我们的职工。我看过她的节目,她喜欢在近乎三点式的演出服外套件皮大衣,唱到中途,她会甩掉皮大衣,在台上边跳边唱。我不喜欢她,她是个粗鲁的女人,在演艺吧,台下的男人怎样骂她,她就怎样回骂别人。没有什么是她说不出口的。


为了表示对我的支持,光子也没有去晚会现场。她安慰我:谁还耐烦听你那酸溜溜的小提琴呀,人家现在都只喜欢挥挥荧光棒,看看肚皮舞。你拎把小提琴也就罢了,还要穿什么燕尾服!你再看看人家现在都是怎么玩小提琴的,袒胸露肚,边拉边跑,满场乱飞,不比你企鹅似的站在那里刺激得多?


你父亲也是的,让你学什么小提琴,要是我呀,就让你学唱歌,反正现在的歌,混声一响,是人都能唱。


我父亲才没让我学,是我自己要学的。


那就只能怪你自己,学点什么不好,哪怕去学个拉丁舞也好啊,扭扭胯,摆摆臀,再加上你这模样,说不定都去拉丁美洲参加过比赛了。就算拿不到大奖,至少也能混个老婆。两个人天天像搓绳子一样搓在一起,还愁搓不到一块去?


你知道我父亲年轻时候的盛况吗?他一拉小提琴,窗子底下就站满了女人,背书包的,提菜篮子的,拎痰盂的,推自行车的,还有人情不自禁地跳舞。


那是什么年代呀,那时候恐怕鸡蛋才五分钱一个吧。


还有我爷爷,他在当地可是德高望重,不仅凭一把唢呐养活了一大家人,还把我父亲送进了音乐学院。怎么到了我这里,自娱自乐拉拉小提琴,还拿不出手见不得人似的。

早就叫你不要拉那个小提琴了嘛,还不如跟我一样,去陪人家打麻将,好歹也能结识几个麻友。我这次想参加分房,就是一个麻友给出的主意。


你真的要参加分房?你又没有结婚证,别痴心妄想了。


我不能找人去办个结婚证吗?分了房再离。真的,我一个麻友说他可以帮我。


我瞪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们讲好了,只不过拿个结婚证而已,并不是真的结婚。等房子一分下来,我们就去离婚。都是好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好朋友。


就是说,你分到了房子,却变成了离婚的女人?


离婚的女人怎么啦?离婚的女人也比没有房子的老姑娘好。


晚上,我一个人在街边散步。我发现街上的气氛有点不对头,总是有人匆匆从我身边走过,再回过头来看我一眼。我找了扇玻璃门,悄悄打量自己,衣服没有穿反,脸上也没有异样,他们到底在看我什么呢?仔细琢磨一下他们的表情,好像后面有什么怪物即将到来,他们都在急于奔向某个安全的地方。


我问路边一个卖针线活的老太太,为什么路上这些人都急猴猴的,他们到底在干什么?

老太太取下老花镜,看了我一阵,咧开没牙的嘴笑了:人家不说你慢悠悠的好生奇怪也就罢了,你倒说人家急猴猴的!你看看这街上,除了我不慌不忙,还有哪个像你这样慢悠悠的?


顺着老太太戴着顶针的手指看过去,前面是个十字路口,刚好绿灯亮了,人群像装在两条宽宽过道里的搬家蚂蚁,匆匆忙忙,默然无声。就连背书包的小孩,都是一溜小跑。


往回走的路上,我一会儿自责,一会儿自得。我不是蹒跚学步的小孩,也不是颤颤巍巍的老人,为什么我会有那么慢的脚步呢?又一想,我有条件过我的悠闲生活呀,我不用回去给全家人烧饭,不用回去检查孩子的作业,也不想找什么第二职业,下班后,除非我想拉拉小提琴,唯一的任务就是放松自己,好好休息,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对呢?

正这样想着,竟碰上了林会计。隔着老远,他就冲我笑了起来。除了我,他是我看见的第一个慢悠悠走路的人。我告诉了他我的发现,他又笑了:


送你一副对联,有福之人不用忙,无福之人忙断肠,横批是,自得其乐。


我想,这算什么狗屁对联呀。


老林不等我回答,顶着一头白发,往另一马路走去。那是一条宠物街,他不爱宠物,但他喜欢那里的奇石和花木。他也不买,只蹲在那里看,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回来就开始画。


说不清是什么原因,我想去一趟超市,我想看看能容忍这样一个老公的女人,以及她在生活中的常态。正在四处打量,冷不防被一个人撞了个趔趄,定神一看,正是老林的老婆,她拖着一只大纸箱,里面满满的全是洗化用品,看她满头大汗的样子,我猜想这一箱肯定不轻。我要帮她一把,她挡开了我。


不用不用,怎么能要你帮忙呢?你跟我们家老林是一样的人。你去问问他,从结婚到现在,我连碗都没让他洗过一只。我有体会,我要是哪天上了货,回到家连毛衣针都拿不起,更别说你们这些拉琴写字的手。


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假话。我开始怀疑以前的想法,老林并不是没有爱情,恰恰相反,也许他一直都生活在强烈而持久的爱意中。我想起他们给我介绍过的那个女工,没准他们正是太满意自己的生活,才想到让我也去过过他们那样的生活。也许我错了。但已无可悔改,光子帮我打听过,那女孩已经休婚假去了。


爷爷死了。


我匆匆赶回家里。父亲早已收拾好,母亲却还坐在沙发上犹豫。


不回去不像话吧,这是最后一次了,演戏也该演到底。


母亲没有答话,却慢吞吞起身背起了随身小包,换上了便于步行的鞋子。尽管他们已经分居,但那是自己家里的事情,在外人看来,尤其在老家人看来,他们仍然是一对十分体面的夫妻。


三个人绷着脸出了门。走了一截,父亲说,在车站等我。转身就往回家的方向跑。不一会,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了,他居然带上了小提琴。母亲看了一眼,没吱声。父亲扳着手指盘算到家后要做的事情:请厨师,搭灵堂,看墓地。


爷爷死得很平静,半夜里死于心肌梗塞。老家人说,这种人有福,一觉就睡过去了,一点痛苦都没有。


他怎么会没福呢?他给人家做了那么多好事,哪家的红事白事他没去帮过忙?


响器班子的差事,在他们看来,是给人家帮忙,虽然他们会获得报酬,人家还是说,他们是在帮忙。在喜庆的乐声中结婚生子,在平静的乐声中离世,他们的工作是别人无法代替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更是无量的功德。


新一代响器班子自动来到爷爷家。他们的乐器上都绑了红绸。爷爷享年八十一岁,是红事。父亲让我给师傅们敬烟,倒茶。新班主说,你们去忙别的吧,不用管我们,我们早就说好了,哪天师傅走了路,我们要给他吹三个通宵,今天才是第一个。


不到半夜,另一支响器班子吹吹打打,沿着田间小路逶迤而来。没有人请他们,他们是得知了消息后,自动赶过来的。也没有人认识他们。班主首先在爷爷灵柩前磕了头,烧了香,然后才站起来对父亲自我介绍:我们是外乡的,离这里五十多里,我们是特地赶来送老师傅一程的。


到第三天晚上为止,院子里坐了四套响器班子。他们排了班次,乐声一直响个不停,方圆十里,连猫狗都无法入睡。我说,来一段哀乐吧?我想,哀乐至少和缓一点,平静一点,客人中还有些老人,他们需要休息。但他们摇头。他们说,送老师傅,我们不用那个东西,我们要热闹的东西,老师傅一生是个热闹人,他不喜欢哀乐。


出殡前夜,所有的杂事都忙完了,我们才在爷爷的灵柩前落坐。明天清早,爷爷就将要独自躺到对面山上去。父亲揭开爷爷脸上的香纸,久久地看着,却没有流泪。我总觉得爷爷有一只眉头是皱着的,也许他并不像那些人说的毫无痛苦,他死前还是有过挣扎的。父亲终于说话了:


我最后给你拉一次琴吧。


我差点没笑出声来,父亲站在灵柩边拉的第一支曲子竟是《东方红》。他不像是在开玩笑。拉完了,他望着爷爷说,还记得吗?这是你教我的第一支曲子,是用竹笛教的。然后,父亲又拉起了《花儿与少年》,完了说,这是我自己学会的第一支曲子。


吹响器的师傅们纷纷离开了座位,团团围住了父亲,他们开始拨弄起手中的乐器,怯生生地和着父亲的节拍。那声音很响,像绵软的流水中不小心扔下几块粗糙的石头,扑通扑通的,溅起很大的水花。父亲望着他们笑,从来没有这样的乐器给他伴奏过。父亲一笑,他们更加大胆,更加放肆,锣也敲,钹也响,鼓也锤,震耳欲聋的轰炸中,小提琴的声音尽管纤细,还是时不时地跳出来,在粗粝的乐器之上露一露娇弱的身躯。我看见父亲额头上淌下了汗水。


宵夜上来了,满院子的人或站或蹲,呼噜呼噜吃了个饱,丢下饭碗,又捡起了锣儿鼓儿钹儿,他们似乎忘记了这是祭奠死人的场所,他们像是在参加一个比赛,各自飙起了自己的拿手好戏,最后,父亲居然拉起了帕格尼尼的《魔鬼的颤音》,他说过,他很少一口气拉完这个曲子。


响器师傅们终于停止了手中的家什,他们张着嘴,目不转睛地望着父亲。我觉得这是父亲发挥最好的一次,他的手指张开到我从未看到过的跨度,他曾对我说过,他想去把小拇指和无名指之间动一次手术。他说过,作为一个专业提琴手,他的条件并不好。


母亲不知什么时候也围了过来。她真会表演,来的路上她还绷着脸一声不吭,此时居然带头鼓起了掌,好像她以他为荣。跟着,院子里掌声一片,盖过了父亲的琴声。那些人知道母亲年轻时是跳舞的,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嫂子,跳个舞吧。


跳个舞吧!跳个舞吧!


母亲去看父亲,他们的眼睛撞在一起,又赶紧移开。大家喊得更起劲了。


跳个舞吧!跳个舞吧!师傅会喜欢的。


母亲再次看了父亲一眼,父亲点点头。母亲在不依不饶的掌声中走出来,人群自动让出一块小小的空地。他们并没有商量,甚至连一个交换的眼神都没有,父亲的琴弓轻轻往弦上一搭,欢快热烈的《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就和着母亲的舞步一起跳荡起来。母亲突然变得年轻了,虽然穿着便服,腰身也不再纤细,但她的神韵还是那么年轻,楚楚动人。我从一个师傅腰间取下竹笛,来到父亲身边,和着琴声吹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吹竹笛,我没想到,竹笛其实这么简单流畅,就像走路,就像呼吸。


我看到父亲望着我笑了。


人群打着拍子,和着音乐,和着舞步。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们不是在奔丧,而是在参加一个乡村舞会。


母亲一连跳了三支舞,累得气喘吁吁。最后一个旋转结束时,她踉跄了一下,倒在父亲怀里,父亲赶紧扶住她。她没有马上站起来,而是抱着父亲的胳膊,足有两三分钟,他们保持着那个姿势。


出殡的时辰终于到了。我最后看了一眼爷爷,我发现,爷爷那只皱着的眉头松开了,平展了,通宵喧闹过后,似乎他也累了,终于满足而松弛地睡了过去。


灵柩正在合盖,折腾了一个通宵的人却累了,一个个怔怔地站着。两尺长的铁抓钉咬着棺体和棺盖,大铁锤一起一落,灵柩一点一点合拢。


刚才还在干活的妇人们此时一拥而出,扒住棺檐,放声大哭,仔细一听,哭腔基本是一个内容:


我的亲人哪,你快活了一辈子,说走就走了,一点都不管你这个受苦的妹子了!


几个响器班的师傅告诉我,她们几乎都是爷爷在世时的老相好。


看得出来,她们的哭号不是应景,而是发自内心。她们的眼泪很快就打湿了胸前的衣服。


灵柩终于严丝合缝了,光亮亮地,像鸡蛋壳一样完整。


送葬的队伍从家门一直绵延到山脚下,四套响器一字儿排开,金属的脆响直冲山顶,又从山顶上跌落回来,一团一团砸在田里,砸在河边,砸在人的脑门上,分不清哪是乐声,哪是回响。


最后,所有的人都走了,我们三个坐在爷爷的新坟前。


父亲说,他这一生是最圆满的,这一片山水,这一片田地,这一栋房屋,还有这些人的情义。我们将来都不如他,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死了,就是一捧灰。


我和母亲都没有说话,经过昨夜的通宵歌舞,我们都有点懒懒的,都想半躺半坐地靠在这新垒起的坟堆上,眯起眼睛,晒晒太阳。我想起那个老妇人的哭词:你快活了一辈子!也许爷爷这辈子真的很快活,他没法不快活,当他的锣儿钹儿鼓儿响起来的时候,连牛儿都会惬意地甩起尾巴,何况是人呢。

新坟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我惬意地翻了个身,突然发现,母亲身下垫着父亲的外套。


他是什么时候给她铺好的,我竟没有发现。


从老家回来后,中断多日的小提琴又被我捡了起来。


有人敲门,是光子。她说她今天晚上很有收获,又敲定了一大笔存款。她飞快地算了一下说,我的秋季宝姿又有希望了。她最钟爱宝姿这个牌子的衣服,她挣的每一笔钱都是用宝姿来换算的。


你真沉得住气,外面人潮汹涌,杀声震天,你却躲进小楼成一统,悠闲自在。她总是喜欢用教训我来表达我们的友谊。


我说,反正我又不需要宝姿。


即将到手的宝姿还是不能让她兴奋起来。她莫名其妙地大发感叹:要信任一个人太难了。我不说话,只是看着她,我知道她会接着说下去的。


那个家伙,说好了明天跟我一起去办结婚证的,刚才却发来短信,说他明天要出差,得半个月。狗东西,不愿意帮忙就痛快点,拖到今天才告诉我,存心坏我事儿!


你以为结婚是桩小事儿啊,谁都会掂量掂量的。


那他开始干吗答应我?男子汉,怎么能言而无信呢?


算了,依我说,你以后少买几套宝姿,攒几年去买一套房子也不是不可能。实在不行,你还可以去嫁一个有房子的男人。


你的建议跟争得这套福利房并不矛盾,我当然会去买房,我当然会去嫁人,但我还是要分得这套房子,我一定要,否则我不甘心。

我转过身,继续练琴。从老家回来后,我就有个想法,我想学会那首《魔鬼的颤音》。


我还有很远的距离,我还停留在练习曲阶段,要想练乐曲,还得下一番工夫。


光子在后面哭了起来。


我有点慌。我害怕女人哭。


我说,是因为房子的事吗?光子摇头。我搜索枯肠,实在想不出她还有什么值得哭的,她刚才不是说,今天晚上很有收获吗?


我问你,我不够努力吗?


我摇头,她的确很努力,她业余吸存永远比我多,收入也总是比我高。她还在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她一直在参加各种考试。


我不够漂亮吗?


我大幅度摇头,如果光子都不算漂亮,恐怕街上没几个漂亮女人了。何况她还在不停地给自己的漂亮加分,她练瑜伽,参加美容讲座,不停地变换发型。


我老了吗?


我还是摇头。说实话,我不太分得清女人的年龄,女人在我眼中只有三个层次,小女孩,女人,老妇人。


那为什么没有人娶我?


我不知该做什么表情。光子还在望着我,我不给她一个回答似乎过不了关。


这个问题必须由你自己来回答,如果你觉得快乐,又何必在乎有没有人娶你呢?


真是个笨蛋,如果我觉得快乐,我为什么还要问你呢?


很抱歉,我回答不出你的问题。


我早该知道你不过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这正是你找不到老婆的原因。


也许这正是你要学习的,你要是简单一点,早就有人娶了。


光子正要关门的手停住了。她一手扶着门,一手抓着门框,背对着我站在那里。良久,她一步跨了出去,砰地一声,门带上了。


我坐了一会,继续练琴。我渐渐赶开了一切杂念,小小一支练习曲,我认认真真练了三十二遍。


临睡前,光子发来短信:也许你是对的,简单才有快乐。


我马上回过去:也不一定,我很简单,但有时也不快乐。


她又回过来:扫兴,刚有觉悟,又被你摧毁。


我无话,只好回了她一个苦瓜脸。


已经睡着了,光子又发来短信:你愿帮我分房吗?


我猛地清醒过来。操!打起我的主意来了!我把手机往枕头下一塞,懒得理她。


她又来了:别生气,躺在床上想入非非而已。


我到底还是脱下磨得发亮的工作服,换上了那套最正式的衣服。不管什么动机,毕竟是结婚,这两个字是不容亵渎的。


区政府不远,我们没打算坐车,准备走过去。


光子也打扮过了,她穿着粉红色的衣裙,化着好看的妆,看上去非常不错。没走几步,她就开始流泪。


我一直向往着这一天,没想到——


她故意回避着有些字眼。


我说,我也一直向往着这一天。


等你结婚那天,我要帮你请一个最好的摄像师,我要把你们的一举一动都摄下来,我要跑遍全市给你们订下最完美的玫瑰,请最好的西点师傅订做最庄严的结婚蛋糕。


我可不想太抒情,又不是真的结婚。我说你吃了早点没有,我想去那边吃碗馄饨。


我吃馄饨的时候,光子坐在路边石凳上,微低着头。天哪,她今天可真漂亮。尽管她早已不是小姑娘,但我还是觉得,她非常适合粉红这个颜色。她坐在那里的样子跟稀里哗啦的馄饨完全不沾边,跟乱哄哄的街道也不沾边,她今天跟什么都不沾边,她就是一个新娘子。我怎么能把这么漂亮的新娘子丢在一边,自顾自地跑去吃馄饨呢。我吃不下去了。


我走到她身边。她没有抬头,却说,我有个提议,我们能不能不要马上办离婚?反正是结了婚的,我们可以试试看,没准我们真的可以成为夫妻。


这个——你不要有什么不安,我是心甘情愿帮你的,我不在乎马上离婚。我的意思是说,为了你,我不在乎把自己变成一个二锅头。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见你的鬼,你这笨蛋,难道你他妈听不懂我的话吗?

我张嘴站在那里,我有点不相信。


你可要想清楚,我不上进,我玩物丧志,我注定是个没有前途的小人物。


谁他妈在乎那些?我说了我一定要嫁给大人物吗?


你不要一时冲动,我不想你将来后悔。


后悔时再离婚也可以呀。


她笑起来,我也笑起来。我说好吧,那我们就试试看。


区政府到了,宽阔的大厅有那么一点庄重的感觉,我们不约而同地停下来,办证大厅在二楼。光子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她说,我没开玩笑,刚才你说什么?为了我,你不在乎把自己变成二锅头?就冲你这句话,我决定了。


我顿时觉悟过来。我为什么甘愿为她做这件事呢?我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决定呢?换成另外一个人,我能这么做吗?


我说,我是不是该给家里打个电话?


她说,你打吧,我那边没有问题。


电话是父亲接的。我说,我要结婚了。我听到父亲在那边慌乱起来。他显然吃惊不小,结结巴巴地说,太突然了,太突然了,我给你们送点什么呢?


送什么都来不及了,我们现在正在办证大厅。


这样吧,我在电话里给你们拉个《婚礼进行曲》怎么样?


我把手机的扬声器打开,和光子凑在一起,一动不动、专心致志地听完了这支曲子。光子哭了起来:这是我听过的最感人的《婚礼进行曲》。


我说,你看,小提琴还是有用的吧。


光子点头:很奇怪,今天听起来,一点都不酸溜溜的了。


照相师给我们现场拍下了结婚登记照。照片上,我们看起来很幸福,似乎恋爱多年,终成正果。


我很庆幸,早上出门的时候,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换下了那身脏兮兮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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