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the boy meet the girl'是'男孩总该主动出击'的意思吗?小说以正常的爱情小说套路入手,先简单介绍男女主各自的情况,以及一见钟情的场景。紧接着,意外事件发生,作家的叙事声音跑出来,他说,'最大的麻烦是他不知道如何让男主Horgenschlag和女主Shirley合理地在一起。'为此,作家为我们推演了各种小剧场:过分直白或过分世故的开场白,作家第一个摇头不予赞成。紧接着,作者给出了最真实的开场白,干涩、局促还带几分尴尬,最为致命的是,男主Horgenschlag一没长相,二没个性,更别提身上连件体面衣服都没有,在这样的场景下,如何能吸引到美如画的女主Shirley呢?所以,作家感叹了一句,'to write a really good boy-meets-girl story it's wise to have the boy meet the girl.'(像我之前说过的,要写一个绝妙的'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最好是让男孩主动出击。)这些都不够刺激。假如男主晕倒时抓住女主脚踝,由此刮破她的丝袜,二人是否能够由此成功搭讪呢?作家予以否定,不合逻辑,一个西雅图男孩是不会在第三大公路的公交上去抓住一个女人的脚踝来传达心意。另一个不顾一切的搭讪场景是,男主抢夺女主的包,由此进入监狱,在法庭上终于听到了心动女生的住址。女主依旧动人,即便在法庭,也无意识地下唇轻咬,只可惜男主未能看见。在与男主简单的一次通信后,女主便不再回信,因为他的信无趣单调,似乎没完没了,即便作为义务,一封已足够。随着故事的发展,最后温柔动人的爱情故事男主不幸中弹而亡,对,你没看错,作家把自己的男主写死了。既是甜甜的爱情小说,怎么能够没有浪漫的表白?在男主死后,作家出手,分别以男女主的身份为对方写不可能寄出去的信。我们看到的名句,便出自于以男主身份写出的信件里,这是一封任一个女人看了都难以拒绝的表白信,那么,为何作家不在男主进监狱的第一时间,便将这封告白信件抖落出来呢?这还得源自男主的性格。开篇介绍男女主各自情况的时候,对男主只有简短几个词语概括,'周薪三十美元''印刷小工',对于女主则是长长的一段介绍,甚至包括她的母亲。男主的性格则是在作家种种预设里,慢慢立体丰富。他平庸、随处而安且不思进取。这样的他,如何能写出那般浪漫温柔的文字呢?所以,小说结尾处,作家再次感叹,'And that's why I never wrote a boy-meets-girl story for Collier's. In a boy-meets-girl story the boy should always meet the girl.'网上流传的版本翻译是'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没给科利尔周刊写一个'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在一个'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总是该男孩主动出击的。'我反复看了许多遍故事,始终认为'the boy meet the girl'译为'男孩总该主动出击'是不恰当的。根据柯林斯字典,meet作为及物动词,可翻译为'遇见''结识'' 对抗''应付'等含义,故事中男女主已然相见,碰见类的含义显然不对,据我的理解,这里应该译为'男孩始终要与女孩相称',假如太过平庸的你,想要拥有不凡的另一半,这一点不仅在现实中不可能出现,即便在塞林格先生的小说里也无法如愿,除非你有过人的文笔,能写出动人的告白语句。
至于塞林格为何写作这样一个短篇小说,且特地提及克利尔杂志呢?因他早期作品多在小杂志上发表,《纽约客》上发表文章,对他而言是梦想。塞林格传记的作者,便认为《破》这篇小说本意是就为了讽刺克利尔这类杂志的商业化。毕竟克利尔杂志当年广告丛生,短篇只是点缀,塞林格总为自己的作品被挤在角落很气愤,遂构思了这样一个非商业化杂志气息的言情故事。多年来,因为它的破碎、创新,引得无数人着迷。最后,以英文版作结,呼应开头。'Loving you is the important thing, Miss Lester. There are some people who think love is sex and marriage and six o'clock-kisses and children, and perhaps it is, Miss Lester. But do you know what I think? I think love is a touch and yet not a touch.'愿我们勇敢爱,真诚爱,邂逅爱,感受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