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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论坛:朱子《家礼》与宋明以来家祭礼仪模式建构

摘要:家祭礼仪是传统社会家族生活的重要构成。宋明以来,家祭礼仪之所以得到了较大发展,是因为深受朱子《家礼》文本的影响。作为家族礼仪范本,朱子《家礼》创制了经典家祭礼仪模式,也深刻地影响了宋明以来家祭礼仪的发展,成为塑造传统社会家祭礼仪形态的重要指导文本。 

关键词:朱子《家礼》;家祭礼仪模式;建构

 

家祭礼仪,又称家祭仪式,是宋代以后庶民家族祖先祭祀礼仪的简称。从历史发展看,先秦时期,祭祖礼仪已经开始出现,但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为模式。先秦之商周时期,以《仪礼》为代表的程式化、规范化的王侯贵族祭祖礼仪业已正式形成,但直到宋代朱子《家礼》的出现,才开启了祭祖礼仪世俗化的新篇章,即庶民家祭礼仪开始出现。

一、《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

《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1]7。从字义上看,礼是向神祈福的行为方式,即后世所说的礼之仪。到了宋代,朱熹也认为实践行为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礼之实者,皆践而履之矣。故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2]2877。礼之仪是礼的外在表现形式,人们通过对仪的学习、践行,才能达到传承礼的目的。宋代社会古礼不存,朱熹认为不应该只求礼义,而要将仪与义并重,给予礼之仪以充分的重视,让人们在礼仪实践过程中获知礼义。“古礼难行。后世苟有作者,必须酌古今之宜……古人上下习熟,不待家至户晓,皆如饥食而渴饮,略不见其难。本朝陆农师之徒,大抵说礼都要先求其义。岂知古人所以讲明其义者,盖缘其仪皆在,其具并存,耳闻目见,无非是礼,所谓'三千三百’者,较然可知,故于此论说其义,皆有依据。若是如今古礼散失,百无一存者,如何悬空于上面说义。是说得甚么义?须是且将散失诸礼错综参考,令节文度数一一著实,实可推明其义。若错综得实,其义亦不待说而自明矣。”[2]2877朱熹认为礼之仪是礼之义的依托,要讲求礼的内在含义,必须先对礼之仪有所了解,否则只是空谈而已。在认识到礼之仪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朱熹对礼之仪进行了审慎分析和设定,编写了多部礼仪著作,其中《家礼》成为影响后世家族礼仪生活最重要的指导文本。

家祭礼仪模式产生于宋代,是宋代剧烈社会变迁中儒家思想复兴的表现,也是解决庶民家族礼仪发展需求的方法。在“礼下庶人”的宋代,庶民家族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冲破传统礼制的束缚,获得了祭祖的文化权利。在庶民家祭礼仪问题上,朱熹全面总结张载、二程、司马光等人的家祭思想和理论创见,创造性地提出尊重古礼、援俗入礼的新型家祭主张,创制了家祭礼仪模式——《家礼》。在新型家祭礼仪模式创建过程中,朱熹特别强调要将古礼和时俗进行有机融合,既沿袭古礼传统,又对其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庶民家族祭祖礼仪发展的需求。为了保证家祭礼仪能在庶民家族中得到推广和实践,朱熹提出四个基本原则,即祭之以祠、祭主诚敬、重大节略浮文、祭物随宜。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确保家祭礼仪的可操作性,朱熹又对传统祭礼仪节进行细化、分割、提炼,从祭祀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仪节五个主要方面,制定了家祭礼仪基本模式。

《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来自朱熹对现实民俗生活中家祭礼仪问题的深入观察与思考,但《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不是对现实生活的简单总结,而是对其进行了开创性革新,朱熹要以一种全新的理念和方式来引导民俗生活的发展方向,创建新的生活秩序。朱熹生活的时代,庶民家族以崭新的姿态崛起于民间社会,在不断获取社会地位的同时,礼仪文化需求也日益增长,且表现形态纷乱无序。如何来引导、规范、统合庶民家族礼仪问题,是当时文人士大夫关注的社会文化问题。在朱熹看来,庶民家族礼仪问题不限于礼仪本身,也关系着家族形态、社会文化发展方向和国家基层管理等问题,于是他要在前人已有的理论主张基础上,将这个问题继续推进,并且付诸文字,形成可以被直接运用于民俗生活、建构起他所期待的生活范式的理论主张。朱熹通过创制《家礼》,从理论高度为家祭礼仪的推行提供保障,引导家祭礼仪的发展方向,从而促进尊卑有序的家族生活秩序的形成。

二、《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构成

朱熹编写《家礼》时意识到:世俗之家祭礼久废,人们关于祭礼的身体记忆已经丧失。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恢复祭礼,必须从最基本的礼仪行为着手,按照先后顺序审慎制定每个细节,建构出一个符合当下社会需求的礼仪模式,以便世俗之家能够依照模式举行祭礼。

从整体上看,祭礼涉及许多问题,如祭礼举行的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以及如何行礼。朱熹在编订《家礼》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解、剖析,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法。在朱熹之前,张载、程颐、司马光等人也曾对如何恢复家祭礼仪提出过具体意见,且编订了《书仪》文本,对祭礼的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仪节等构成要素进行了设定。朱熹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援俗入礼,紧密贴合当时的民俗生活,创建了家祭礼仪模式。

《家礼》文本对祭礼的设定分别放置在首章祠堂和末章祭礼中。根据祭礼举行时间和祭祀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时祭、始祖祭、先祖祭等类型。在设计祭礼流程时,《家礼》分别对时间、地点、祭祀对象与参祭者、器物、仪节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完整的家祭礼仪模式。下面按照祭礼构成要素进行总结归纳[3]527~533,571~578①。

 (一)祭礼的时间选择

祭祖仪式以年为周期,按时举行。那么如何选择具体日期?朱熹在编订《家礼》的时候,既重视对传统祭祖时间的遵循,同时也根据时俗特点对部分时间进行了调整。根据祭祀对象的不同,《家礼》中规定每年的四时仲月、冬至、立春、季秋、三月上旬以及忌日举行祭祀仪式。从祭祖时间分布上看,除了忌日之祭具有不确定性外,其他祭礼时间都有较为固定的时间要求。按照时间顺序,一年中的祭祀点分别是立春先祖祭、二月时祭、三月墓祭、五月时祭、八月时祭、九月祢祭、冬至始祖祭、十一月时祭,其中春季三次,夏季一次,秋季两次,冬季两次。

 1.四时仲月之祭

时祭是家祭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家礼》要求春夏秋冬四季都要举行祭祀仪式。从礼仪来源看,家族举行的时祭礼仪与《仪礼》春祠、夏禴、秋尝、冬蒸的帝王祭仪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朱熹在庶民家祭礼仪模式制定过程中借用了传统帝王之祭,他认为庶民家族也可以举行时祭。这是因为,随着季节的变化,人们在感受自然界荣枯变化的同时会想到自己家族的历史,因时而感,因时而祭,这是顺应自然的表现。

一年四次祭祖,每次都要在仲月举行,即每年的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举行祭祖仪式。不能使用孟月,因为孟月是帝王祭祖的月份,庶民不能僭越。庶民家祭以仲月,既不违礼法,又安于人情。

2.冬至之祭

《家礼》规定人们应在冬至的时候祭祀始祖。冬至这一天是阴阳转换的关键点,此日之后阳气开始上升,阴气逐渐下沉,大地开始焕发生机,因而人们随着物候的变化祭祀始祖。始祖是一个家族的创始人,是所有后世族人得以存在的本源,这和冬至乃阳生万物之始相类似。同时,从古礼角度看,早在先秦时期,帝王就有专门祭祀远祖、始祖的禘祭。到了宋代,程颐曾提出庶民应祭始祖,之后,朱熹发展了程颐始祖之祭的思想,并且将其列入《家礼》家祭礼仪当中,为冬至祭始祖获得社会认同提供了理论依据。

3.立春之祭

与始祖之祭类似,立春祭先祖既与古礼有关,也与自然物候变化相连。先秦帝王对诸先祖进行合祭,称为祫祭。春天万物更新,大自然一派勃勃生机。在这样的季节里,人们触景生情,感念家族的历代祖先,举行祭祀活动。“立春祭先祖”,是“象其类而祭之”。

4.季秋之祭

《家礼》家祭礼仪的时间设定中,秋季有两次祭祀,除了仲月时祭,还有季秋祢祭。《家礼》沿袭了程子季秋乃“成物之始”的观点,选择季秋作为祢祭的时间点。季秋时节,万物收获,人们应时而祭,与冬至始祖祭相对应,季秋祭祀家族中晚近的一位祖先——父考。

5.三月墓祭

三月上旬要到墓地举行墓祭。早在唐代,人们适逢清明时节都要到墓地祭扫。到了宋代,清明墓祭在民间社会十分流行。宋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记载:清明节时,士庶“自此三日,皆出城上坟”[4]626。但是,传统祭礼没有对墓祭礼仪进行规定。朱熹在制定《家礼》时注重援俗入礼,倡导尊重时俗,在清明墓祭已为大众接受的情况下,《家礼》设定人们要在三月上旬择日墓祭。但在具体日期规定上,《家礼》并未直接将其设定在清明节,而是给出了一个更大的时间范围,并将清明节包含在内。

6.忌日之祭

《家礼》要求在祖先忌日这一天举行特定的祭祀仪式来纪念祖先。

(二)祭礼的空间选择

在《家礼》中,家祭礼仪的举行地点分别是祠堂和墓地。其中,建祠祭祖是朱熹在祭祖礼仪变革过程中提出的重要理论创建。受司马光“影堂制度”的启发,朱熹认为应该明确庶民家祭场所,以保证庶民家族祭祖礼仪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场所选择和名称方面,朱熹不同意以影堂命名祭祀场所。影堂之名源于其中供奉着祖影画像,对此,朱熹认为十分不合适,他说:“按古礼,庙无二主。尝其原意,以为祖考之精神涣散,欲其萃聚于此,故不可以二。今有祠版,又有影,是二主也。”[5]1795~1796如果祭祀祖先同时使用“影”和“祠版”,两者都代表祖先,一个祖先,两个代表,会使祖先“精神涣散”,两者决不能共用。因此,朱熹主张只用祠版,不用影,影堂名称的合理性也被否认。那么如何命名祭祖地点?朱熹提出以祠堂代替影堂作为祭祀场所,以区别于家庙。“祠堂”一词并非此时才出现,早在汉代就有祠堂,有的建造于祖先的墓所,有的用来纪念先贤,祈求福佑。朱熹虽然继续沿用了祠堂一名,但是赋予了其新的内容与功能,特指作为专门祭祀祖先的场所。“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于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而凡后篇所以周旋升降、出入向背之曲折,亦有所据以考焉。然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3]朱熹认为:从功能上看,祠堂可以作为古代家庙的延续,具有祭祀功能,但由于使用群体不同,祠堂专为士庶阶层而设,区别于官僚、贵族的家庙。在祭祖礼仪发展历程中,朱熹祠堂制度的提出突破了“庶人祭于寝”的传统礼仪禁令,使庶人获得了相对独立的祭祀空间。祠堂制度的提出,不仅从理论上使庶人祭祖获得了合法性,赋予他们建祠祭祖的文化权利,同时也为新型家族组织创建了标志性符号,有力地促进了新型家族组织的形成、发展。

 (三)祭祀对象与参祭者的确定

家祭礼仪中存在两个群体,一是已经上升为“神”的祖先,一是现世族人。祖先凭借血缘传承关系成为祭祀对象,接受来自后裔们的祭祀。

在家祭礼仪中,祭祀对象的确定与家祭属性、宗族类型存在密切关联。虽然祭祀对象以祖先为主,但是祖先众多,人们对祭祀对象的选择要经过谨慎思考。程颐认为“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先祖者,自始祖而下,高祖而上,非一人也,故设二位。常祭止于高祖而下”[6]卷第十八240。朱熹继承了程颐的思想,主张祭祀始祖、先祖、高曾祖祢,但是不同的祖先要举行不同的祭祀礼仪。

朱熹在《家礼》中沿袭程颐的观点,指出始祖是一个家族的最初创始者,“此厥初生民之祖也”,是家族最初的“受姓之祖”,理应得到祭祀,并规定在冬至这一天祭祀始祖,“今以仲冬阳至之始,追惟报本,礼不敢忘”。而后的历代祖先不断将家族繁衍扩大,这些人都是后世族人祭祀的对象,应集中在立春时统一祭祀。按照家族发展的时间顺序,在始祖、先祖成为家祭对象之后,高曾祖祢四世祖先也成为家祭对象。《家礼》中规定要在四时仲月,对四世祖先进行四次祭祀,称为时祭。高曾祖祢成为时祭对象,这是缘于传统社会小宗宗法观念,四世以上服尽,服尽当祧,因而无论是大宗抑或小宗,每个家族都可以祭祀四世祖先。在将男性祖先作为祭祀对象的同时,相应的女性祖先也是祭祀对象,每次祭祀祖考的同时祭祀祖妣。《家礼》将有血缘关系的祖先及其配偶都列为祭祀对象,包容范围广,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整合力,这为宋明以来家祭对象的确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四世祖先当中,《家礼》特别强调对父亲的祭祀,“季秋祭祢”。秋季是万物收获的季节,为表达对父亲的感念之情,故祭之。在严格的宗法观念下,《家礼》要求“继祢之宗以上皆得祭,惟支子不祭”,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举行祭祢仪式。《家礼》设定将始祖、先祖、高曾祖祢四世作为祭祀对象,包含了家族所有祖先,因而框定了后世家祭对象范围,后世家祭仪式或是对以上家族祖先进行整体祭祀,或是择其中部分进行祭祀,但都无法超越《家礼》的设定范畴。

作为家族集体祭祀活动,家祭礼仪需要族人的积极参与。在参与过程中,受家族身份的影响,不同族人在礼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按照《家礼》规定,家祭礼仪中有“主人”“主妇”及家族众子妇。主人是嫡长子,也称宗子,是家族的核心领导者,每次祭礼都要由主人主祭。仪式开始时,“主人北面于阼阶下”,即主人面朝北,立于东阶下,按照祠堂的建筑格局,以东为贵,只有主人才能走东阶。

仪式中第二个重要人物是主妇,“凡主妇,谓主人之妻”,在仪式中,“主妇北面于西阶下”。主妇与主人东西并排而立,预示着主妇仅次于主人的家族地位。其他族人,无论老幼都要参加祭礼,根据辈分高低,由前向后,依次排列。

(四)祭物备办的要求与原则

祭品和祭器是保证家祭礼仪得以实施的物质基础。在器物设置方面,朱熹要求每次祭礼之前都要准备好相应的祭器,包括香案、香炉、香合、束茅聚沙、酒架、桌子、酒注、酹酒盏、受胙盘、茶合、茶筅、茶盏托、盐碟、醋瓶、火炉、汤瓶、香匙、火筯、祝版、盥盆、帨巾、台架、大床等。在祭品准备方面,四时祭礼时需要准备果品、菜蔬、脯醢、肉、鱼、馒头、糕、羮、饭、肝、肉等,每种祭品数量不等。

朱熹根据当时家祭情况,设定了以上祭物,但同时也提出了祭品随宜的原则,“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祭礼当中使用物品的多寡没有统一标准,人们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是祭礼要“尽爱敬之诚”,如果财力允许,自当按照以上规定备办祭物。

 (五)仪节设定

《家礼》是朱熹编写的家族礼仪指导文本,是专门针对冠婚丧祭人生礼仪的操作指南,故而对仪节的设定成为核心内容。在祭礼仪节设定方面,《家礼》以时祭为代表,详细阐述了仪式的各个环节。

1.祭礼前的准备

《家礼》规定在正式的仪式开始前,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第一,前旬卜日。每次祭礼之前都要通过占卜的方法确定具体日期。卜筮在古代被认为是与祖先神交流沟通的方式,到了宋代,这种思想依然存在。“又如卜筮,自伏羲、尧舜以来皆用之,是有此理矣。今人若于事有疑,敬以卜筮决之,有何不可?如义理合当做的事,却又疑惑,只管去问于卜筮,亦是不能远也。”[5]1153第二,前三日斋戒。所谓斋戒,要求所有族人“沐浴,更衣”。在这三天中,“饮酒,不得至乱;食肉,不得茹荤”。同时,“不吊丧。不听乐。凡凶秽之事,皆不得预”。第三,前一日设位、陈器。祭礼前一日,主人要率人准备香炉、香案等祭器;同时,主妇率人准备果品、菜蔬、鱼肉等相应祭品。所需物品准备好之后,接下来主人“省牲”,察看祭祀所需牺牲的准备情况。主妇率人“涤器”,将所需器物洗涤干净,以备祭时使用。在祭礼之前,一定要保证祭品清洁,不被污染,“务令精洁,未祭之前,勿令人先食及为猫犬虫鼠所污”。第四,当日备物。家祭当天清晨,要再次进行物品准备。首先将祭品摆放整齐,“厥明夙兴,设蔬果酒馔”。祭品摆放完毕后,主人、主妇到祠堂请主就位。男女族人依次序立,主人焚香告祖,然后携主回正寝。将神主放置在西阶桌子上,请出神主。

2.正式祭礼

一切都准备就绪后,家祭仪式正式开始。朱熹将祭礼程序划分为十四个主要仪节,粗略分列如下:

第一,参神、降神、进馔。仪式的第一个程序是行参神礼。朱熹设定“主人以下叙立,如祠堂之仪。立定再拜。若尊长老疾者,休于它所”。人们按先后顺序站立后,在主人的带领下,向祖先行再拜礼。然后主人焚香、献酒“降神”。

当祖先神灵来到后,主人、主妇等子孙们要向祖先奉上丰盛的祭品——进馔。通过参神、降神仪节,使得祖先来到祭祀现场,再经过进馔仪节将食物奉献给祖先,为下一步家祭仪式的核心部分——三献礼做好了最后的准备。

第二,初献、亚献、终献。首先,主人向高祖考妣献酒,然后,“执事者炙肝于炉,以碟盛之。兄弟三长一人奉之,奠于高祖考妣前,匙筋之南”。

进献之后,读祝者恭读祝文。读祝在《家礼》初献环节中占有重要位置,每次进献之后都要读祝文。祭祀对象数量不同,读祝次数也不同。《家礼》祭祀四世,需要读祝四次。祝文曰:“维年岁月朔日子,孝元孙某官某,敢昭告于皇高祖考某官府君,皇高祖妣某封某氏,气序流易,时维仲春,追感岁时,不胜永慕,敢以洁牲柔毛、粢盛醴齐,祗荐岁事,以某亲某官府君,某亲某封某氏袝食,尚飨。”

读祝之后,进入亚献环节。《家礼》规定亚献“主妇为之,诸妇女奉炙肉及分献,如初献之仪”。从仪节角度看,亚献和初献的环节基本一致,“但不读祝”。亚献与初献的差异主要是进献人不同,亚献由主妇向祖先进献炙肉。

亚献之后是终献环节,《家礼》规定由“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为之。众子弟奉炙肉及分献,如亚献之仪”。终献的仪节安排与亚献相同,只是由兄弟之长或长男或亲宾献礼。

第三,侑食。将所有祭品都奉献给祖先后,主人、主妇开始劝食,希望祖先享用美食。“主人升,搢笏,执注就斟诸位之酒,皆满,立于香案之东南。主妇升,扱匙饭中西柄正筯,立于香案之西南”,之后所有人两拜后复位站好。

第四,阖门、启门。劝食以后,“主人以下皆出。祝阖门”。众人在门外等候,待“祝声三噫歆,乃启门”。所有人再次进入,给祖先奉茶,“主人主妇奉茶,分进于考妣之前;祔位,使诸子弟、妇女进之”。

第五,受胙。点茶之后,主人要接受祖先的赐福,“主人搢笏,受盘盏,祭酒啐酒。祝取匙并盘,抄取诸位之饭各少许,奉以诣主人之左”,这时宣读嘏词,“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于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之后,主人受胙,接受赐福。

第六,辞神、纳主、撤。祖先赐福之后,家祭仪式接近尾声,全体族人辞神,送走祖先神。之后,主人将神主送归祠堂,完成祭祀仪式。最后,主妇监管将祭酒和食物收藏起来,“主妇还监,撤酒之在盏注它器中者皆入于瓶,缄封之,所谓福酒;果蔬、肉食并传于燕器,主妇监涤祭器而藏之”。

第七,馂。祭祖仪式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馂食环节,即祭祖之后,族人饮酒、食肉,分享祖先赐福。

《家礼》通过划分仪节、设定仪节名称、规范操作方法,完成了家祭礼仪模式的设定。朱熹对家祭模式的设定提纲挈领,简洁明了,便捷易行,这是《家礼》能对宋明以来家族祭礼产生广泛影响的重要原因。

三、《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历史贡献

在中国祭祖礼仪发展历史上,《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改变了祭祖礼仪专属社会上层的分层特性,实现了祭祖礼仪的庶民化、世俗化。可以说,《家礼》家祭礼仪模式的提出对中国传统礼俗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首先,《家礼》家祭礼仪模式被明清国家礼典所吸纳,成为制定国家礼制的重要参考文本。从明代第一部重要礼典《大明集礼》开始,《家礼》中的家祭礼仪内容首次被国家礼典引用,《明会典》等多部礼典继续沿用《家礼》家祭礼仪内容。到了明成祖永乐十二年(1414年)《性理大全》编写时,直接将《家礼》列入其中,与周敦颐《太极图说》《通书》、张载《西铭》《正蒙》、邵雍《皇极经世书》、朱熹《易学启蒙》等并列。“自《明集礼》肯定《家礼》的地位,又特别是《性理大全》收录《家礼》,《家礼》遂被官方礼制所吸纳,其性质也由私人编撰的著作,变成为官方认可、体现官方意志的礼典。有明一代,城乡读书人都把《家礼》奉为金科玉律。”[7]239

其次,《家礼》家祭礼仪模式是文人阶层进行家族礼仪文化建设的重要研讨对象。随着宋明以来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家族组织的快速发展,家族礼仪文化建设问题逐渐成为文人阶层的关注重点。在家族礼仪方面,《家礼》既是圣人朱熹著作,又受到国家礼典的推崇,成为文人阶层学习和研讨的重点对象。明代丘濬认为《家礼》一书是“万世人家通行之典”。“文公先生因温公《书仪》,参以程、张二家之说,而为《家礼》一书,实万世人家通行之典也”[8]431。

再次,《家礼》家祭礼仪模式是民间日用知识读本的重要辑录对象。宋元以来,随着印刷业的发展,民间社会出现了大量以辑录日用生活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读本。在家族礼仪方面,民间日用知识读本设置了“家礼类”“四礼门”“人生仪礼”等类目。其中,祭礼是家族组织尊祖敬宗的精神表达,也是凝聚家族的重要手段,是日用知识读本的重要组成内容。在选择辑录对象时,宋代《事林广记》、元代《居家必用》《启札青钱》等日用知识读本都非常重视辑录《家礼》家祭礼仪模式。

最后,《家礼》家祭礼仪模式为庶民家祭礼仪实践提供重要文本参考。宋明以来民间家祭礼仪实践证明,中国传统社会家祭礼仪是在《家礼》家祭礼仪模式下运行。清代茗洲吴氏家族“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至正朔望必参,俗节必荐时物,四时祭祀,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9]17。《家礼》家祭礼仪模式成为庶民家族举行祭礼活动的重要文本参考。

作为家族礼仪范本,朱子《家礼》创制了经典家祭礼仪模式,并深刻影响了宋明以来家祭礼仪的发展,成为塑造传统社会家祭礼仪形态的重要礼仪文本。

(参考文献及注释请参见原文)

    文章来源:《中原文化研究》2015年01期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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