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人生旅途,健康是我们完成所有人生目标的前提条件。
我们无法完全避免疾病的侵扰,也无法预测疾病何时降临,但是我们可以未雨绸缪,合理规划,有效抵御未知的风险。
《友邦康悦保重大疾病保险计划》由主合同《友邦康悦保两全保险》及附加合同《友邦附加康悦保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
涵盖身故保障、满期给付及重大疾病保障,保障合理而周全,投保方便又快捷
被保险人身故时可获得身故保险金,或者保险合同期满时可获得满期金。
独特设计的重疾保障,分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8种早期(或轻度)的第一类重大疾病及34种第二类重大疾病提供全面保障,无生存期及等待期要求。
投保要求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0岁
保险期间: 20年
付费方式: 年付,付费期为10年
投保金额: 最低保额100,000元
康悦特点
主要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年满十八岁,或被保险人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 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已缴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身故且身故时已年满十八岁: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
满期金:满期金 = 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已缴保险费
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 ||
重大疾病确诊时间 | 如果确诊于第一个保险单年度内 | 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 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已缴保险费(给付后,主合同及附加合同均终止) |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 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已缴保险费 |
如果确诊于第一个保险单年度后 | 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x 15%(给付后,主合同及附加合同依然有效) |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x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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