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中央社会联络部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青年发展规划。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列为10个重点项目之一。头条 | 新中国第一个青年发展规划:20余处提到社会工作 青少年社工队伍建设列为10个重点项目之一
《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20万人、到2025年建成30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参与基层社区社会工作,重点在青少年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领域发挥作用。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领域,重点扶持发展10家高等教育机构,建立30家具有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50家重点实训基地、100家标准化示范单位。制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推动各级团组织以及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逐步实现每个“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至少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实施涵盖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依法成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领域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作机制。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关政策配套体系。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和《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14〕1号)要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在青少年事务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人员(不含专职团干部)
“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素质”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取得地方民政部门认可的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证书;
(3)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
(4)2011年以来接受过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
“青少年事务领域”
主要包括: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领域、维护青少年权益领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
“专门性社会服务”
主要包括: (1)救助保护、困难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 (2)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精神抚慰服务; (3)家庭监护随访、家庭教育指导、亲子关系调适服务; (4)正面联系、临界预防、行为矫治、社会观护、危机干预、功能修复服务; (5)教育辅导、成长支持、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社会参与服务; (6)其他旨在为特殊困境青少年提供保护性、补缺性和替代性服务以及为普通青少年提供预防性、发展性和支持性服务。 此外,也包括针对上述专门性社会服务的机构管理、项目管理、教育、研究工作。
1、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当前,青少年群体不断分化,青少年的需求更加多样。社工最大的优势就是专业性、职业化,通过提供持续稳定地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满足青少年的多层次需求,体现“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能够切实把服务青少年的工作做深做透。
2、补充基层工作力量
青少年事务社工本身就是团的工作力量,同时通过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社工带动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共同开展服务的工作机制,构建“团干部 社工 青年志愿者”的工作队伍,是充实基层团的工作力量的有效途径。
3、转变提升工作方式
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带有鲜明的社会化运行特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自我调节的重要力量。通过充分调动包括青少年事务社工在内的社会力量,积极承接政府青少年事务,可以使团的工作在社会化运作中焕发勃勃生机。
4、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
青少年事务社工主要的工作区域在基层社区,直接面对青少年提供服务,把他们整合进团的工作体系,延伸团的工作手臂,是共青团在基层扩大工作覆盖面的有效手段。
《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提出建设“团干部 社工 青年志愿者”队伍,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到2020年努力建成20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立共青团统筹和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治等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范围。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同志指出:“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团中央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既可以解决基层缺人的问题,也可以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还符合政府改革方向,因此一定要加强统筹和督促,把这件事持续做好”。
文件目录
中央或部委关于社会工作的政策文件
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2006年)
2.《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
3.《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4.《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民发〔2009〕123号)
5. 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民发〔2009〕145号)
6.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7.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 〔2011〕25号)
8.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 (民发 〔2012〕196号)
9. 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
10.《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214号)
11. 中国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纲要(2013—2020年)(民发〔2013〕216号)
12.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民发〔2014〕80号)
13.《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1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意见》(民发〔2015〕88号)
15.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
共青团关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政策文件
1.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人事部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7〕41号)
2.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确实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城市(城区)的通知(中青办发〔2008〕10号)
3.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1号)
4.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共青团系统落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59号)
5.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4〕9号)
6.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5〕17号)
面临问题
近年来,在各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各地团组织结合实际,在建设、使用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方面作了大量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面临的现实困难和挑战。
一是总体规模小。目前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不包含专职团干部)约8.6万人,与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这一数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是发展不平衡。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稳步发展,在社会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相对滞后,有的地区还是空白。
三是社会认同低。目前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设置、薪酬保障、激励机制、考核评价等配套政策还不完善,社会上还没有形成重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和社工专业人才的氛围。实际工作中,很多同志分不清社工、志愿者、义工等群体的区别。
推动措施
2007
2007年,团中央联合民政部、当时的人事部等部门选取了13个基础较好的城市(城区),围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培养、使用、考核、奖励等关键环节进行为期1年的工作试点,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工作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
2014
2014年,团中央会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20万名青少年事务社工的总体目标。
2017
为落实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2017年,团中央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启动实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20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2020年20万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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