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由于文件很长,宝哥就把比较大众化的亮点以及日后需要注意的点,给大家挑一下。
亮点1.
以纳税人信用积分来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用票数量,无需再走审批流程。(原文第1点)
亮点2.
税收优惠备案由报送税局改为自己留存归档以备检查,减轻纳税人备案负担。(原文第4点)
亮点3.
会简化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备案事项(原文第4点)
亮点4.
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减少小微企业报表报送次数(原文第5点)
亮点5.
通过“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原文第11点)
亮点6.
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办纳税人,也可以勾选认证(原文第12点)
亮点7.
缩短纳税信用评价周期(原文第9点)
亮点8.
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原文第13点)
亮点9.
简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申报表,并提供网上办理更正申报功能!!(原文第14点)
亮点10.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额、所得额不超过定额的,取消年度汇总申报!!(原文第14点)
注意点1.
建立办税人员涉税信用管理制度(原文第9点)
宝哥点评:以前公司出事,办税人员找不到人,现在是能落实到个人的,别干坏事!小心做了帮凶!!所以现在离职,记得要去变更办税人员!!这很重要!!!
注意点2.
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国地税信息共享。打通省际之间、国地税之间横向通道,建立税务系统内部追逃清单,加强异常普通发票、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风险信息交换,推进非正常户、D级信用户、涉嫌骗税和虚开发票纳税人等风险情报信息共享。(原文第8点)
宝哥点评: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人来说无疑是沮丧的,但是对于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来说,手续应该是会变得更简便了。
注意点3.
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加大银税合作力度,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内容。(原文第11点)
宝哥点评:细思极恐,税务稽查私户???不是没有过(可以看文章后面推荐阅读)
最后说两句: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下发意见,表达了一个大方向,至于各地何时执行,具体执行细则,大家还要看各地方税局的通知。
总的来说,这个文件对我们办税事务的减少,无疑是个重大利好!程序更少,操作更简单!同时也延续了今年利用大数据严格监管,完善追责,提高违法成本的基调。所以今天的互动话题是你觉得财务好做了,还是难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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