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都会建议委托人先做:诉前财产保全;
2、立案起诉(起诉书尽可能写得精简,以免给对方找到漏动);
3、视情况发出律师函,以达到双重震慑及和解效果;
4、通过法官做对方的工作(广州市内的法院都会建议庭前调解,先收一份诉讼材料,不发给受理通知,填写一份调解申请书);
5、自立案起诉后至判决前,都可以和解,可以通过直接与对方沟通,由律师与对方沟通,由律师与对方的律师沟通,由法官与对方或对方的律师沟通等形式完成和解。
6、判决后,必须记住上诉的最后期限。
7、如劳动争议案,建议必须上诉,可视情况撤诉。其它类形案件可以不缴交上诉费等形式达到撤诉的目的(为本方准备了充分的时间);
8、上诉书要写得具体点(陈术原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
9、二审期间仍可以和解,积极与法官沟通;
10、二审判决后,第一时间申请强制执行。
11、要充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有必要时,可以亲自调查。
12、案件必得总结,形成结案报告等文件,提高自身的办案素质。
13、与委托人保持充分的联系,与之充分的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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