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班子成员与县政府组成人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包括的人员范围也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两者的范围和产生方式。
县政府班子成员包括哪些人?
县政府班子成员就是指县政府的领导班子,这些成员都可以称之为县领导;主要包括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以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除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是正科级干部以外,其他的都是处级领导干部。
那么为什么说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也是县政府班子成员呢?因为县办公室主任也是县政府党组成员,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也是县领导,这个说法也是对的。
这和市政府、省政府是一样的道理,省政府班子成员包括了省长、常务副省长、副省长和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秘书长作为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人,是正厅级领导干部,但他是省政府党组成员之一,所以省政府秘书长也可以称为省领导。
县政府组成人员指的是哪些人?
县政府组成人员的范围比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广得多,除了包括县政府班子成员以外,还包括了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的行政负责人。
具体地讲,就是包括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还有县教育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等县政府组成部门的行政负责人。
最后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县政府班子成员与县政府组成人员是如何产生的?
县长和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县长的提名,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而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等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们由县长提名,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任命。
结束语:县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县政府班子成员,范围要大很多,县政府组成人员都要经过县人大或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不过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不管是哪一级干部的任免,最后决策权都在党委。
例如县长、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是在提交县人大选举之前,首先要经过市委组织部的考察,再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县教育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等县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从程序上看,是由县长提名,县人大常委决定,但在县长提名之前,这些局长的人选要先经过县委组织部考察,由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县长只是执行县委常委会的决定,按照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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