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1 4风险管理机制
(系列五:卖方回购能力及增信措施)
在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中,除了加大对真正还款人(买方)考察外,也不能放松对借款人(卖方)的评估。对此,我们除了延用传统信贷模式中的分析方式外,应再加上以此笔应收账款到期日为评估基准点的现金流压力测试,以确认到时如果买方未能准时付款,卖方(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来因应此笔应收账款的回购。
这个机制的重点就是依据传统企业授信审查的基本原则,再结合保理融资的特点,对借款人条件的合规性、调查要素的全面性、应收账款的质量查核、转让条件、抵(质)押物价值认定及抵(质)押率的合理性、授信方案等提出完整的审查意见。具体审查重点如下:
一、借款人审查
二、行业市场情况审查
三、产品市场供需分析
四、资金用途是否合理
五、回购能力审查
其中回购能力审查这部分是特别的重要。审查要注重现场调查结果,藉由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分析申请人经营的稳定性,还款来源的可靠性。一般来说,企业的保理业务在查核借款人回购能力时,通常与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查方式一致,都应以其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重点审查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销售回款是否及时、是否有其他回购资金的来源。
在了解现金流入的审查工作中,同样的也要要求调查企业的水、电、煤使用量,企业的购销合同及执行、纳税情况,银行现金往来等,以判断申请人的经营状况是否正常。平均每月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财务支出状况为何?在扣除这些固定成本以后,是否仍有稳定、充分和可靠的现金流入作为还款来源?一但有疑虑时,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不能不多要求些增信措施,来缓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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