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职工,我很想知道我县社保中心是如何计算退休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和相关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您好!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第号36令)规定,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
其中:1.基础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退休职工本人96年后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参保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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