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两部门: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年底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财政部网站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同时,公告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中新经纬APP)

打开App看更多精彩内容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小规模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3%的专票尚未申报纳税,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发票?
关于财税2023年1号政策回答:免税和3%发票不需要追回
【纳税实务】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减税新政,发*开具关注7个问题
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优惠延续的会计处理和申报表填写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