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土壤肥料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3-03
1 我国土壤资源特点与利用特征
1.1 土壤资源丰富多样,适宜性广泛1.2 空间分异明显,地区差别大
我国是季风气候十分活跃的国家,水热状况与土壤性状区域差异较大。在区域界线上,可从东北大兴安岭西坡算起,经通辽、张北、呼和浩特、榆林、兰州、玉树、那曲至日喀则附近,这大致是400 mm年等降水线,它对于土壤资源和土地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2.1.1 建设占用耕地使优质耕地减少过快
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国31 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1997—2008 年间平均每年有20.3 万hm2的耕地被建设占用。
总体上,东部发达地区年均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远高于西部地区,相差十几到几十倍,尤其是江苏、山东、浙江3 省的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占到全国总量的30.1%。
耕地减少主要集中在灌溉设施、基础设施均较好的南方沿海地区,城镇周围的优质耕地减少2/5 左右,有的地方甚至超过3/5。研究表明,1998—2006 年间,耕地资源结构变化的区域分异明显。
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及东部和东南沿海这些水热条件好、优质耕地集中的区域,灌溉耕地面积减少,耕地生产力降低;除新疆和黑龙江耕地面积净增加外,全国其他地区耕地面积均呈下降趋势,耕地增加区域呈明显的西移趋势,由此而导致耕地的整体生态条件恶化;
在京津塘、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区,建设用地占用的大多是交通便利、土壤肥沃的优质耕地,其区位分布恰和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区域相重叠。
虽然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了大量耕地,但新开垦的耕地多为偏远的丘陵山区贫瘠之地。因此,造成新开垦的耕地质量远低于被占用的耕地质量,由此引起的耕地质量损失和粮食生产能力损失非常惊人。
2.1.2 土壤资源盲目利用,生态脆弱带土地退化现象严重
长期以来,我国对土壤资源的开发利用,没有开展全局性的战略研究,缺乏以科学的土壤资源适宜性评价为依据的土壤资源合理利用规划。
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土壤资源过度开发利用。主要表现为:陡坡开荒种植,森林乱砍滥伐,草原盲目开垦,过度放牧超载,盲目围湖围海造田。
资料表明1991—2003 年间,草地每年减少6 200 km2,次生盐渍化净增加约有1 464 k h㎡,土地沙漠化每年以2 300 k㎡的速度发展。
根据国家林业局2014 年1 月13 日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2009—2013)结果,与第一次调查(1995—2003)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了339.63万h㎡。
2.1.3 土壤污染严重
近30 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我国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土壤污染加剧。2005 年4 月—2013 年12 月我国对国土面积中的630 万k㎡土壤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 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2.2 土壤资源现状不清对土壤可持续利用的制约
2.2.1 土壤资源基础调查工作欠扎实,土壤资源管理相对粗放
建国以来我国分别于1958 年和1979 年开始开展过两次土壤普查,受当时历史时期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影响,这两次土壤普查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第一次土壤普查是以群众运动为主,注重农民经验总结,科学技术含量较低。第二次土壤普查以县级为单位开展,虽然针对农业土壤利用查清了各地的土壤类型,但由于各地标准没有完全统一,且成图比例尺较小(一般为1∶5 万,个别区域面积较大的县份可达1∶10 万—1∶20 万)。
这对宏观规划和农业区划有一定参考价值,而对具体地块或农户土地利用指导性较差。
更主要的是,第二次土壤普查中,未对土壤状况进行全面科学的质量评价,更没有针对主要土地利用方式对土壤性状进行解译,难以被广大土壤成果使用者所认知和接受。
随着经济社会巨变和快速发展,对于土壤功能的认识也由传统的为农业生产服务(生产功能)拓展到同时具有生产、环境净化、生态保育、场地支撑等多项功能。
然而,直到目前可用的土壤资源调查资料只有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而这些资料主要是针对农业用途,不能满足其他行业和部门应用需要,不能为各行各业起到科技支撑作用。
美欧等发达国家都有明晰的土壤资源清单,不仅有明确的土壤类型,更有详细的地理位置、范围、质量、对各主要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性解译,制图比例尺多为1∶1 万—1∶2 万,甚至更为详细,并建立了完善的数据库,可方便地应用于各行各业所涉及到地块的利用开发规划决策和具体建设指导。
有资料表明,美国土壤调查成果早在20 世纪70 年代就广泛应用于林业、交通、城建、房地产开发、环卫、休闲娱乐等非农部门,土壤调查成果应用的总收益中仅有25%来自农业利用,而其他75%的收益则来自于非农部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2.2.2 家底模糊,数量不清,质量不明
长期以来我国土壤资源“家底”模糊,数量不清,质量不明。20 世纪80 年代基于《中国1:100 万土地资源图》的土地质量综合评价结果,适用于国家宏观战略规划,不适合指导基层土地利用。
21 世纪初开展的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结果,虽然是以县级为单位开展的大比例尺农地分等,但其基础资料是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
受当时历史时期的限制,土壤普查成果本身就存在一定缺陷,加上30 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变化对土壤性状也产生了深刻影响,由此获得的评价结果难以真实全面反映我国土壤质量现实状况。
近年来完成的农田土壤污染调查采用的典型样点调查方法,只能反映大致情况,无法从精细尺度完整评估我国农田土壤污染程度特别是面积与局域分布特征。
2.2.3 缺乏科学有效的土地资源评价方法和标准
土壤资源鉴定评价成果是各级政府和土地使用者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资源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基础。然而我国长期以来缺乏科学有效的土地资源评价方法、标准和成果资料,不能为土壤利用规划和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
基本农田是高产优质耕地,是“吃饭田”和“保命田”,是国家耕地保护的重点。为此,国家专门颁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各地各级政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然而,目前各地在进行基本农田划定时,仅仅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指标分解到各个省、市、县、乡镇,以此来确定基本农田的区域和位置。由于缺乏土地评价结果作依据,各地在基本农田划定中出现诸多问题。
首先是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要求,导致一些劣质耕地,甚至是园地、林地都被划入基本农田之列,出现基本农田“上山、下海、进村庄”的怪现象;
其次是缺乏立地条件的考虑,使得一些划定的基本农田还存在着潜在被破坏和占用的风险,致使基本农田规划的调整和补划频繁,缺乏稳定性。由此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频繁调整,使其失去权威性。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然而,如果不能提供可靠的土地评价结果和科学合理的基本农田划定方法,划分出的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和命运仍难以想象。
3 我国土壤资源安全利用对策
土壤安全已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主要包括能力、条件、资本、连通性和建章立制5方面,包含了社会、经济、生物物理学、辨识政策和法律框架等属性[18],因此比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和土壤保护的概念更为宽泛。
要从根本上改进我国土壤资源利用状况,实现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障土壤安全,还需要改革管理体制,同时加强相关土壤资源基础和应用研究,为土壤资源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和决策支持。
3.1 加强土壤资源科学的基础研究,深化土壤功能与安全的内涵
以地球系统科学为导引,在“土壤圈层及其界面过程”这一现代土壤学核心研究领域中,研究土壤与环境之间物质与能量交换、土壤组分的相互作用及其对土壤功能的影响。完善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土壤安全等新概念。
直到目前, 在世界范围内对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土壤安全的内涵仍然理解不深, 对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土壤安全指标的确定、评价体系的构建、演变规律、影响因子以及调控机理和措施等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自然条件和人为活动下土壤资源演变,掌握我国土壤安全格局;从战略高度、系统角度出发研究土壤的结构、过程和功能的演变规律和机制,准确把握土壤演变的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我国土壤安全应对策略和措施。
加强土壤高强度利用与环境协调理论研究。在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现实条件下, 需要协调发挥土壤的农业生产功能和环境功能。
这些客观需求决定了我国必须在着重研究土壤质量演变过程与机制的基础上, 建立土壤高强度利用与环境协调理论, 建立实现作物持续优质高产, 环境负面效应最小的土壤质量调控与培育理论及相应的技术体系。
3.2 更新我国土壤资源清单,为多目标土地利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土壤资源本底数据主要依赖30 年前开始的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结果,由于资料的不完整和逐步流失,现已很难支撑我国土壤资源的精细管理。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利用的急剧变化,土壤的肥力和环境质量以及总体功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使得高精度土壤资源清单的建立更加迫切。
要实现我国土壤资源清单的更新,尽快开展新一轮全国土壤资源普查,摸清土壤资源家底,掌握土壤质量状况。在目前阶段,需要从定量标准出发,建立更精细的土壤分类体系,努力从基层分类类型上比较全面地建立覆盖我国所有区域的类型清单和相应的数据库。
在区域层面,应该结合土壤模型和现代信息获取及表达技术完成我国典型地区特别是农业高度集约利用地区的高精度数字土壤图,为我国土壤资源精准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
3.3 建立土壤不同服务功能的评价体系和决策支持机制
我国土壤资源具有高度的多样性,在功能发挥上实现因地制宜对土壤安全极为重要。
传统上着重强调土壤的生产功能特别是农业生产功能,对不同区域土壤资源的最优利用前景及其总体生态服务功能未能进行全面的定量评估,因此在土壤资源管理上偏重生物生产甚至片面的粮食生产。
基于土壤功能的多样性,特别是在土壤退化对区域土壤资源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土壤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要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资源合理利用措施、管理办法、政策和制度, 在注重土壤资源数量管理的同时, 加强土壤质量管理和土壤生态环境管护, 不断探索土壤高强度利用与环境协调的有效措施和途径, 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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