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13个市均发行了符合部颁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5754万,覆盖72%人口,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开通率为74.9%。
省卡何时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那些城市已经换卡?
异地就医刷卡需要什么手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相伯伟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热点问题解答
1、省卡何时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答:
目前,全省84个医保统筹区中,已有62个统筹区实现了联网结算。
对于已经实现异地就医联网地区,异地就医人员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业务申请手续,且从参保地申领省社会保障卡后,即可在就医地持卡实时联网算。
注:对于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地区中的南京、苏州市本级、扬州市本级,当前尚无法办理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可以在就医地领卡,同样可以持卡异地实时结算。
2、哪几个城市已经统一更换省卡?
答:
目前除南京市、苏州市本级、扬州市本级以外,其余10个市都已正式发行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申领人可通过江苏社保卡服务网进行社会保障卡的预申请后到服务网点提交正式制卡申请。如果为换卡,则需前往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此外,申请人登录江苏社保卡服务网进行办卡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表》,上传电子照片,提交制卡预申请。
3、省卡是否必须在参保地办理?
答: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的经办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4、异地制省卡如何转参保地?
答:
针对异地制卡的情况,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机构对机构处理。由申领人所在新参保地的网点与户籍地所在网点联系,将社保卡快递至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网点将社保卡发放给持卡人。
二是,个人自行处理。新参保地网点将户籍地网点的联系人信息告诉持卡人,由持卡人与户籍地网点联系领取社保卡的相关事宜。
5、省卡能否跨市挂失?
答: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一、临时挂失只在人社机构办理,持卡人可通过12333、网站、自助服务机等渠道进行临时挂失。社保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将自动解挂。金融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按照其合作银行规定执行。
二、正式挂失只在合作银行进行办理,持卡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到其合作银行全省范围内任意营业网点进行正式挂失。
三、持卡人在办理正式挂失后需补卡,应携带有效证件到卡管属地的服务网点,填写《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表》办理补卡手续。条件成熟的地区,补换卡的业务由合作银行代办。
6、省卡挂失后如何解挂?
答: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解挂只在合作银行办理。持卡人须携带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证件到银行网点办理,临时挂失解挂可在其合作银行全省范围内的任意营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解挂须在其挂失受理网点办理。如挂失后已办理补卡手续的,不再办理解挂业务。
7、临时卡到期后怎么参保?
答:
在尚未正式领取省社会保障卡期间,如申请人急需用卡,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卡。临时卡的有效期为90天,针对临时卡有效期满的情形,参保人可先归还过期的临时卡后再次申请。
8、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要办什么手续?
答:
对于需要办理异地就医业务人员,在就医地直接刷卡结算,需要办理两方面手续:
一是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具体经办流程如下:
凡符合江苏省内异地就医条件(长期驻外6个月以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参保人需向参保地申请 → 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 提交参保地经办机构 → 参保地经办机构再将异地就医人员相关信息传输至省平台 → 就医地经办机构从省平台下载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到本地后,即完成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
二是在参保地领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携带至就医地就医结算时使用。
((1)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13号;
(2)具体社保卡相关业务请至各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办理)。
综上,只有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业务申请手续,且从参保地申领省社会保障卡后,即可在就医地持卡实时结算。
目前,对于在南京、苏州市本级、扬州市本级无法申请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异地就医人员,亦可在就医地领卡,同样可以持卡异地实时结算。
新闻链接:全市最权威南京医保使用手册!附常见问题解答
除了看病和健身,医保卡使用过程中遇到中断怎么办?医保关系如何转出转入?往下仔细看吧,最权威哦!
一.跨统筹区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1、医保关系转出。跨统筹区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到新参保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医保关系转入。跨统筹区转入人员,在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后,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接续医疗保险关系。
二、离职后医保可以转移吗?
答:参保人员离职后在我市再次就业的,按规定参保后,医保关系自动接续;
离职后跨统筹区就业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
三、职工医疗保险中断了怎么办?
答:根据《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中断或未足额缴费的,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仅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用人单位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的,补缴到账后恢复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欠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在按规定补缴后,补缴到账后恢复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但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补缴到账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欠费超过三个月再次缴费且未补缴中断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视同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实际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中断缴费人员在我市再次就业的,应按规定及时由新的用人单位,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需我市户籍人员)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灵活就业人员从中断之月起连续补缴中断期间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医疗)的,于办理补缴手续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不予支付。
外地户籍人员未在我市重新就业的,可以申请将在我市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或新的就业地,退取个人账户余额。
四.医疗保险要缴满多少年,才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答:单位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在职期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男满25年,女满20年。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退休前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缴费年限不足的,需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医保费用,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五.南京市的参保人员能否持社会保障卡在外地刷卡就诊?
答:我市2014年全面启动了职工医保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通过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为参保人员跨区域持卡就诊结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其他城市就医的,可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手续,流程如下:
1、参保人至南京市社保中心医保服务柜台(水西门大街73号二楼服务大厅)填写《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登记备案。
2、参保人携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及经审核盖章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至居住地社会保障卡制卡部门办理、领取社会保障卡。
3、参保人按就医地规定开通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结算功能。
4、持卡在本人选定医疗机构就医。
此外,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外省或省内非联网医疗机构(需按规定登记备案)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至南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六.社会保障卡在南京市的使用范围?
答:市本级参保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在南京市任意一个统筹区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
新五区结合本区实际以及参保人员就诊需求,在市本级和其他区选择部分作为本区参保人员持卡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定点单位。
各区选择市本级两定单位主要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三级医疗机构;
第二类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第三类是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
第四类是诚信药店。
区和区之间主要选择对方的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
【图文内容转载自金陵掌上医生公众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