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之前,准确说应该是来深圳之前,小编一直认为买房子一定要买新房,新房多好呀!一切都是最原始的,它将带有你的思想、你的审美......陪伴你经历人生的每一重要时刻,从赤子之身到闺中密友,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城市伪文青的异想天开,来深圳之后,准确说是工作之后,才知道地少人多的深圳,二手房市场比新房市场大很多;才知道更多的是买不起房的人,或是无暇考虑新房还是二手房的人;小编还有一个工作就是:搜集笋盘,无一例外的都是二手房,才知道二手房也不错,至少可以省一些心力,事实果真如此吗?NO~操心的事儿多着呢!
1、买二手房时中介一般会要求买房人交诚意金,如果中途因为某种原因购房者想要终止房屋合同,可是中介不退诚意金,怎么办?
如遇中介要求交诚意金,付款之前应与中介签协议明确约定:若交易不成功,中介应全额退还诚意金;交易成功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佣金。
2、一房多卖。有的卖房人看到房价涨得过快,或有人愿意以更高价格买该房子,此时卖房人可能会毁约,怎么办?
a、如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只约定定金,这种情况按《合同法》的定金法则处理,即收受定金一方毁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给守约方。特别提醒:只有约定“定金”时适用双倍返还定金法则,“订金”、“诚意金”均不适用双倍返还法则,只能全额返还。
b、如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具备房屋买卖的主要条款:如有房屋的基本情况、房价、支付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约定,买房人也按约定支付部分或全额购房款,如出现卖房人毁约的情形,违约方的违约成本将很高,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利息(买房人要求合同特别约定),赔偿损失,并可能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买房人按揭款迟迟未能办理下来。由于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买房人按揭款办理完成的具体时间,如迟迟未能办理下来,对卖房人来说将是漫长的等待,而又不能轻易违约,卖房人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买房人办理按揭款的具体时间,若逾期未能办理,超过一定期限的,卖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房屋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未出现,只是让家人或其他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若是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反悔、想毁约,或是收到定金、首付款后逃之夭夭,买房人怎么办?
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亲自到现场,出示身份证、房产证、国土证原件,并亲自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按手印。如果仍存在疑问,可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项进行公证。
5、卖房人只是房屋共有人之一,且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万一其他房屋共有人提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要求买房人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如果卖房人已婚的,同时要求其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6、房屋有抵押、查封的风险,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先到房管部门查询该房屋有无查封、抵押信息,及查封、抵押的情况,了解解封或消除抵押的条件,再决定是否购买该房屋。
7、房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卖房人未将房屋出售情况告知承租人,或者已告知,但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要求卖房人出具该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8、买房人交付购房款、办理过户后,却不能实际使用该房屋。根据《合同法》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房屋的转让不应影响租赁关系的效力),原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可以继续承租使用该房屋,直至租赁合同到期为止。
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房人应要求卖房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否则构成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二手房交易税费,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范围,有关这一点,可详见小编在前面的文章《在深买房要缴的税 等于老家的一套房?》。
买房人先了解该房屋产权证办理在卖房人名下的时间以及房屋性质、年限等,以确定需缴纳哪些税费。也可在合同约定购房款已包含本次房屋出售所需的所有税费,买房人将不需再承担任何费用。
10、买房后,迟迟不能落户,买房人把房子住上了,由于原房主一直未迁走户口,买房人迟迟未能落户,怎么办?
在合同中约定卖房人迁出户口作为支付尾款的前提条件,一旦户口未迁出,则尾款转为违约金。同时,还可以约定若卖房人不迁出户口并超过一定期限的,则买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房人需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以上所提到的十个风险是小编根据踩盘时跟业主的聊天信息以及评论区的一些留言筛选出来的,不够全面的地方还希望小伙伴们补充指正哦!那么,买二手房到底如何规避风险?继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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