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二)《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三)《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四)《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四条;
(六)《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九十九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九)《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五条;
(十一)《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三)《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四)《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五)《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七条、第十六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
(十六)《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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