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房产证你的房子很有可能也不属于你1
别大意
近来和小伙伴们就“买房之后最重要的事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着急的人说装修,单身的人要娶媳妇,过日子的人选择存钱还贷款……可惜,没有一个答案能满意,最后大家都问答案应该是什么?
最重要的当然是去办理房产证啊,只有把房产办到手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因为不管是出租、转让、交换、赠予、继承、抵押,还是遇到建设拆迁补偿,要是没有房产证,上述行为都属于不合法的!!
不过,最近发生的几件事突然让
事例一:河北燕郊房产“大产权”变“小产权”
大年初八,家住河北燕郊的肖先生想要卖掉现有的住房,但是在前往不动产权局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却发现,房产证上的70年产权在产权局却显示仅有50年的产权。
与肖先生有类似情况的还有
原因: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业主买卖房产、交易房产、变更房产权利人,就需要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此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就会查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肖先生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由于用地性质的不同,因此才会产生燕郊房产“大产权”变“小产权”的情况。
事例二:低价购房购房合同被判无效
北京市民
原因:其实
不知道在
针对第一种情况来说,政府会在出售土地的时候标明该地块的用地性质,购房者如果对于某处楼盘有购买意愿其实是可以通过很简单的办法就查询到的:
我们就以北京市为例,首先我们可以登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首页的功能区域我们可以看到“土地交易信息查询”的功能选项
点击进入,我们可以看到北京市自09年以来的所有土地交易的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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