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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 e 和 π 是无理数?

让我们从“无理数”的词源开始:

有理数在希腊文中称为 λογος,原意是「成比例的数」,也就是可以改写为两个整数之比   的数。英文取其意,以 ratio 为字根,在字尾加上 -nal 构成形容词,全名为 rational number ,直译成汉语即是「可比數」。对应地,无理数则为「不可比数」,其全名为 irrational number 。
----维基百科

当然 irrational 在英文中主要还是“非理性”的意思,所以中文将 irrational number 翻译为“无理数”。“无理数”这个翻译还是有一点道理的,毕竟要理解、证明某个数是「不可比数」还是挺困难,本文就来看几个著名无理数的证明过程。

1 第一个无理数
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认为世间的数或者是整数,或者是整数之比(即有理数)。直到他的门徒希帕索斯发现边长为 1 的正方形的对角线长度   不是有理数:

希帕索斯是用反证法来证明   不是有理数的。假设   是有理数,那么必然可以写作两个互质的正整数(即两者的公因数只有 1 )   、   之比: 

 将两边平方后可推导出:  所以可以设   (   为某整数),继续上面的推导:   、   都是偶数,与两者互质的假设矛盾,所以   不是有理数,只能是无理数(实数不是有理数就是无理数)。这也是世界上的第一个无理数。

2 自然常数是无理数
下面来证明,各个学科的常客,自然常数   也是无理数。先从证明的思路开始。

2.1 思路

还是用反证法,假设  是有理数,可以写作两个正整数之比:

上式两侧同时乘上   (   为某个足够大的正整数)可得(1)式: 很显然(1)式右侧必然为整数,如果左侧不为整数的话那么就说明(1)式不成立,从而说明我们的假设是错的,从而说明   不是有理数。这就是整体的思路。

2.2 证明

下面就来证明(1)式的左侧   不是整数。在微积分中,   的定义式为: 根据(2)式可得:  那么“   是否为整数”就变为了“上述等式的最后一项是否为整数”。令最后一项等于   ,对其进行不等式缩放可知: 所以当   足够大时(   是可以自由挑选的),必然有  ,此时   必然不为整数,因此: 

3 圆周率   是无理数
上面两个无理数的证明只是前点,下面才是主菜:证明下圆周率   是无理数。这个过程并不容易,毕竟:
想轻松证明圆周率   是无理数,本身就很无理。
----鲁迅没有说过

圆周率在 2000 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但真正被证明为无理数却只有 200 多年的历史,这从侧面说明了证明的不易。第一个证明是在 1761 年由瑞士数学家约翰·海因里希·朗伯(Johann Heinrich Lambert)通过连分数给出的。本文要讲述的证明是美国数学家伊万·尼云 (Ivan M. Niven)在 1947 年给出的:

个人觉得该证明是相对易懂的。

3.1 思路

还是用反证法,证明思路大致如下:

        (1)假设圆周率   是有理数:          (2)根据  、   构造函数:  其中   为正整数。有的同学喜欢追问为什么要这么构造,我觉得这是大师经过无数次反复思考之后的神来之笔,就好像绘画、音乐中的灵光一现,很难去解释思路上的来龙去脉。

        (3)根据上述的假设和构造,可推出两个结论: 很显然“结论 1”和“结论 2”是矛盾的,因此我们的假设错了,因此  不是有理数只能为无理数。

3.2    的性质

容易证明,上面构造的   有如下性质:

        (1)  ,这点很容易证明,代入即可:          (2)   可以改写为级数的形式: 其实就是将   根据二项定理展开,就可以写成级数的形式。

        (3)根据上面两个性质容易证明: 至此做好准备了,可以分别去证明“结论 1”和“结论 2”。

3.3 “结论 1”的证明

再构造函数: 很容易求出: <mjx-container jax="SVG" display="true" role="presentation" ctxtmenu_counter="318" data-formula="\begin{aligned}\frac{\mathrm{d}}{\mathrm{d}x}[G" (x)\sin="" x-g(x)\cos="" x]="" &="G''(x)\sin" x+g'(x)\cos="" x\\="" &\qquad-g'(x)\cos="" x+g(x)\sin="" x\end{aligned}'="">所以: 因为  在   和   时为整数,所以   和   为整数,所以证明出了“结论 1”: 

3.4 “结论 2”的证明

当  时,有:   所以: 同时进行积分: 进而推出: 其中  是一个无穷小,所以在   足够大时,其必然趋近于 0,从而“结论 2”成立:  “结论 1”和“结论 2”都成立,导出矛盾,因此  不是有理数只能为无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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