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三月癸巳,初五日】,
崇祯十七年的这个三月,有一个名叫陈济生的长洲人正好住在北京。
陈济生的父亲名叫陈仁锡,字明卿,是天启二年的进士,授翰林编修,曾经参与编修明神宗、明光宗实录,也曾经遭受过魏忠贤一伙的迫害。
陈仁锡死后,崇祯皇帝诏赐祭葬,于是陈济生在崇祯十六年七月进京拜谢,然后在北京找了一个地方住下来,等待皇帝进一步的恩赐。一直等到了崇祯十七年的三月初,焦头烂额的崇祯皇帝终于又有旨意下来,给陈仁锡的后代赐荫。
接到这一个好消息,陈济生却有点儿高兴不起来,因为此时北京形势大恶,戒备森严,禁止人员离城。也因此,陈济生亲眼目睹了北京城陷的整个过程,后来写成了《再生记略》一书。
在陈济生看来,三月初的北京城里,官贵和富人的享乐还和平时一样,“大僚饮酒赴席者,雍雍如常时”。而此前的一天,朝廷还下令让官员们进行反省,因为钦天监最近发现帝星下移。
此外,城中还四处张贴告示,无论军民,只要能捉到一名奸细,朝廷赏银百两。
捉奸细要赏银子,边军的军饷需要银子,北京的守军需要银子,各地入援的将士需要银子……需要银子的地方太多太多,但银子从何而来?
国家财政面临的困难由来已久,到了崇祯末年,整个国家财源日渐枯竭。大明这一架庞大的国家机器本来已经千疮百孔,支离破碎,需要更多的燃料和润滑剂,也就是更多的财力来支撑。没有银子,就是神仙来了也救不了它。
但是,几十年来的天灾、战乱、官吏贪腐、富绅盘剥,致使百姓生活日益艰难,朝廷很难再从百姓那里搜刮到什么了。
开源不行,就要节流,想办法省钱。
《崇祯长编》记载,崇祯皇帝从自己做起。崇祯十六年十月,在发给礼部的一份谕旨中,崇祯皇帝提出“崇俭去奢,宜自朕始”。皇宫当中,只有冬至、春节、寿诞之日、端阳、中秋等重要的节日庆典场合,才使用器乐。皇帝使用的器物只有铜、锡、木器,不用金银器皿,宫中原有的贵重器物都收入库中,用来赏赐功臣。
崇祯皇帝进一步要求臣民节俭克制,反对当时普遍存在的奢侈浪费风气,对暴殄天物的做派极为厌恶,下令:“如有仍前奢靡宴乐,淫比行私,又拜谒馈遗,官箴罔顾者,许缉事衙门参来逮治。”
甚至对于官民平时的衣饰也加以限制,包括个人生活中的一些细节:“衣袖不许过一尺五寸,器具不许用螺紫檀花梨等物,及铸造金银杯盘。”
北京之外,各省的官员也要告示民众,大力提倡,违者要被究治。看得出,崇祯皇帝真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
到了三月初,大家终于又想出一个办法,就是要求官员们捐款,设立黄绫册,加以记录。另外,有罪被关押的官员也可以充饷赎罪,这其中包括曾纓、董象恒、侯恂、王志举、王永祚、陈睿谟、鄭三阳等七人。
城变三十天(之五),于左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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