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博客日报
中国的吸烟率为27.7%,吸烟者总数为3.16亿,比2010年增加1500万,全国卷烟产量比2010年增加35%。
此前还有报道称,占世界总人口19%的中国,却拥有全世界三分之一的烟民,烟民总数量已达3.2亿,年消耗香烟达2万亿支,全球40%香烟系中国制造。
本来,“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无论是带有喜庆色彩的“双喜”烟,还是富有霸气的“中华”烟,无不是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一种物品。而一些简单的信息就可证明中国在烟控方面一直是做得非常不够:获得过“烟灰缸奖”;被戏称“宁要漂亮的烟盒,不要公民的健康”。
国际烟控专家帕翠莎·兰伯特批评中国:“当中国政府官员在讨论控烟这一公共卫生政策时,烟草公司的代表就坐在旁边。这就好像让狐狸坐在鸡笼里,讨论如何保护小鸡。”
中国的烟草业,如今就是在实行一套要钱不要命的赚钱策略。“种烟有罪”的概念,似乎是一种口头的解释。而“吸烟有毒”,也是印在烟盒纸上的语言。“吸烟有害健康”的口号,究竟有多少的警示作用?说穿了,其实是一句苍白的口号。
就国内而言,《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可近几年,烟草广告却变着法子不断地刺激着我们的神经。比如一些公开场所大型“爱我中华”的广告,不是为了激发国人的爱国热情,而是诱导国人去爱“中华”牌香烟,去爱这个准毒品,也是对全体华人爱国情感的亵渎。
即使仅从《商标法》角度去理解,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也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将国家别称的“中华”用来做“准毒品”的商标,这样的烟标注册是让正常的人无法接受的。
中国的烟草业,就是要钱不要命的行业。正因为烟草行业的兴盛,才使得政府是始终不愿意放弃这个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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