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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调整缴费基数确定

2011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调整缴费基数确定

  东南网5月26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2011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经展开。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体,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日公布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调整缴费基数。·

 

  据了解,以省统计局今年4月公布的福州市2010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806元为标准,省医保中心将调整我省省本级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从2011年7月1日起,省本级参保单位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8701.5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1740.3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从2011年6月1日起,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2900.5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缴费金额3480.60元。失业人员在按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每月1740.30元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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