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被处罚主体分为三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认定违法主体应当把握以下原则
1、依法认定原则
如果法律分别规定了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幅度,则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2、单位优先原则
如果在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中存在单位和个人两种主体,则优先把单位确定为违法主体。
3、经营负责原则
无论内部以承包方式、租赁方式、委托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经营,对行政机关和对社会以谁的名义经营谁就是违法主体。
4、行为关联原则
谁实施了相应违法行为,就将谁作为违法主体,否则,就不能作为违法主体。
5、雇主承担原则
如果雇主实施了违法行为,但雇员有明确的雇主,则雇员的违法行为应当由雇主承担。
6、人身责任责任
如果法律规定应当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个人进行处罚,则无论对外以谁的名义经营,谁实施了违法行为,就将谁作为违法主体。
不同的主体性质,其承担责任的程度也不同,承担责任的后果也不同。所以,在具体的执法办案过程中,准确认定被处罚对象承担责任的资格是否适当,以便准确适用法律依据,作出处罚决定。
那么,正确认定违法主体有何意义呢?
1、违法主体的正确认定,是保证行政处罚合法的先决要件。
在环境执法实践中,违法主体的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旦认定不清或者认定错误,整个行政处罚就会因被处罚对象错误而不具有合法性,进而导致行政复议中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诉讼败诉。
2、违法主体的正确认定,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条件。
同一种违法行为,对公民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适用法律条款及承担责任上是有区分的,处罚额度有可能相差巨大。如果应该认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违法主体的,错误认定为公民个人,不仅起不到处罚效果,还会造成处罚不合法。
3、违法主体的错误认定,将直接侵害被处罚主体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不是案件中的违法主体,必须要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精神上或者物质上的负担。
4、被处罚主体的错误认定,还将严重损害国家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影响行政执法的效率,增加行政执法成本。
因此,行政执法的正确认定,对于环境行政执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是保证环境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理的前提条件。
本文出自《环境行政处罚十段诀》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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