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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与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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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正确的方法,正确的方法,首先就是存在一个客观必然性人的行为参与的因果关系,这个因果关系是必然性的。我们的目标是那个果,这样我们只要运用这个因果关系,参与这个因就可以达成我们的目标果。这个必然性的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一定是有人的行为参与其中的,且人的行为不改变这个因果关系。这个因果关系就是你的机会。不变的因,不变的果,不变的因果关系,且三个不变重复出现。人的思想驱动行为,人的行为驱动某个物体,这个物体的运动有自己独立运行规律,不变的因果关系。任何事物的运动,都存在N个必然性的因果关系,N=0.1.2.3...。所谓正确的路,方法,首先就是基于这个不变的因,不变的果,不变的因果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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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客观存在这样的一个因果关系,然后才谈得上方法,谈得上能够达成这个果,这个目标。如果客观上不存在行为参与其中的这样一个必然性的因果关系,那么就谈不上方法,谈不上目标。举个例子,比如小明想将手里的书本放到地上,在这里,首先因为万有引力的存在,存在一个必然性因果规律,即高空的物体会坠落到地面上,此时小明便基于这个客观存在的因果规律,将手里的书本撒手,那么即可掉落到地面上,达成自己的目标。而如果这里不存在这样的一个客观必然性因果规律,那么他就完不成自己的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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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果关系,根据之前的文章论述可以知道,从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从概率上划分,因果关系分为必然性因果关系,或然性因果关系和不可能性因果关系。必然性因果关系是指100%必然存在的因果关系,只要因出现,果必然性会出现,出现的概率为100%。如上面所列举的万有引力的例子,或然性因果关系是指,因出现以后,果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因果关系,发生的概率为0-100%之间的某个数值。比如扔硬币为因,正面朝上为果,那么这个因果关系就是一个或然性因果关系,果出现的概率为50%。不可能性因果关系,也就是因出现以后,果必然性不出现。比如母鸡孵化鸡蛋为因,孵化出恐龙为果,这就是一个不可能性因果关系,果的发生概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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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的目标就是一个物质的果,我们如何获取这个目标,就是要基于一个必然性的因果关系或者或然性的因果关系的。我们最好依据的是一个必然性的因果关系,而不是一个或然性的因果关系。任何事情,我们如果找到了其中必然性的因果关系,心中才会有底,才会能够持久性的去实践成功。如果我们找到的是一个或然性的因果关系,而且这个概率发生的大小也不确定,那么这就是赌博。如果,找到的是一个不可能性的因果关系,那么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比如我们想要恐龙,然后方法是让母鸡去孵蛋,结果可想而知。


5


       正确的客观行为方法必须是要基于一个客观存在的因果规律的,一个必然性的因果规律的。方法在因果层面上的本质,就是一个因果关系。从因通往果的一条路。无论做什么,首先是要认识世界,即认识这个客观事物的独立运行规律,找到其存在的必然性因果关系,然后基于这个因果关系,运用这个因果关系,去确立目标,构筑正确的方法。比如说,天气预报,我们想要知道明天的天气状况。我们首先去观察天气,认识天气,通过大量的观察总结发现,月晕则风,即当着出现月晕的时候,必然性出现大风。存在着这么一个必然性因果关系。那么我们如何得到我们想要的果呢?即明天的天气状况呢?那么就是根据这个因果关系去判断,当着出现月晕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明天要起风了。再比如说,A地有一批货是10块钱一件,B地是20块钱一件,且供不应求,很多买的但是买不到货,小明的目标是挣钱。那么小明客观分析一下这里存在一个因果关系,即把A地的货买来,到B地卖,可以有利润。这样小明就这么去做,然后就得到自己的目标了。而如果不存在这样的一个因果关系,他就无法达成自己挣钱的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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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客观事物的运行规律,找到其中存在的必然性的因果关系,这是制定方法达成目标的基础。何为方法?方法就是这么去做,一步步做,就能够达成目标。这个做法是基于客观必然性的因果关系的。这个做法是必然性因果关系中的因素。客观必然性因果关系的存在和找到,是方法成立的前提。所以首先第一步就是认识客观事物,找到行为参与的必然性因果关系。在这里,目标就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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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方法和客观因果是两个概念,方法是人的行为的程序步骤,因果是客观存在的包括人的物质行为在内的前后事件关系。在这里,需要再次理清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定义,即何为方法?何为因果?首先方法的定义为,方法是一套有N步可执行的程序,根据这个规则要求程序步骤,一步步执行完毕,可以达到某个目标,这个方法类比为一条路,沿着这条路走,可以到达某个目的地。然后因果关系的定义为,客观事件中存在两个事件A和B,当着出现某个事件A以后,后面出现事件B。A与B之间因果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决定关系,即A的出现导致B出现,比如水加热沸腾,这是决定性因果关系,水加热为因,水沸腾为果。另外一种因果关系是表征性因果关系,比如月晕则风,出现月晕就要起风,但是在这里,月晕的出现并不是决定起风的原因,只是表征预示会起风。然后因果关系根据上面的论述又可以分为必然性因果关系,或然性因果关系,不可能性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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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定义清楚了方法和因果的概念内涵,方法与因果的关系问题也就明了了。方法是基于一个必然性因果关系的,所谓的方法,其实就是行为在参与一个必然性的物质因果关系。在这里所要求的目标就是果。一系列的动作行为就是因,一系列动作行为完成以后,也就是因事件出现了,因出现以后,果必然性也就出现了。


9   

       方法的制定,是以发现或者寻找到行为参与其中的必然性不变的因果关系为前提的。在这里,目标就是这个因果关系的果,行为参与的各个步骤与客观的运动是因。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要将一个钉子钉到墙里面,这是目标,然后这里存在一个客观因果关系,就是有重物敲打钉子,就会进去。这样一来,我们就自觉去参与这个过程,就是抡起锤头去敲打这个钉子,然后钉子就进去了,就达成了我们的目标。在这里的方法就是手拿起锤头去敲打钉子。它基于的就是上述的这个客观因果关系。如果在这里不存在这个因果关系,即重物敲打钉子不会进去,那么这个方法也就失效。


       也就说,在这里,首先是客观上存在有物质行为参与的必然性的因果关系,然后才谈得上方法,方法的制定,方法的本质就是这个因果关系的因,方法的执行就是去参与运行这个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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