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行河长制,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精神,经请示市河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向社会公告曲靖市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及市级河长名单(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替补)。
曲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河长制,就是解决河湖问题的一种制度,制度的核心就是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由河长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管理和保护工作,弥补早先“九龙治水”的不足,整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提高水治理的效率。
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曲靖市结合市情水情,在全市全面推行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的“河长制”。
曲靖市河库情况怎样?
曲靖市水资源总量133.87亿立方米,水资源相对丰富、河流众多,其中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41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69条。有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28座,小型水库694座,小坝塘2082座。由于地处珠江源头、滇池补水工程牛栏江流域等敏感地带,70%以上的国土面积在珠江干流南盘江流域内,其余的在牛栏江流域。两大流域成为曲靖市的生命之源,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河长制有什么作用?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曲靖市结合市情水情,在全市全面推行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的“河长制”。
曲靖市于2012年探索建立了主要河流水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明确全市18条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交接制度,形成了上下游水环境联动保护、生态系统共同建设、工作职责纵横兼顾的水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近年来,曲靖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安装工业废水治理设施445台(套),科学划定全市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大型水库2个、中型水库17个、小型水库10个、地下水水源地4个)水源保护范围,切实加强了水源地保护工作。同时,加大南盘江、牛栏江流域的工程措施实施力度,投资3.2亿元先后完成了南盘江综合治理一期、二期工程,完成主河道治理56.8公里,2016年又启动实施了三期工程,目前正在实施陆良段3.73公里治理工程。
曲靖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重要河湖库渠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达到9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4%以上,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提升到100%,全面消除乡镇(街道)集镇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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