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发生枪击案,突如其来的枪袭和无辜逝去的生命,让全世界为之震惊。
惨剧发生在当地一家酒吧,造成至少50人丧生、53人受伤,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大规模枪击事件,死伤人数仅次于“911”恐袭案。
枪支,对公共安全有着严重威胁。因其在文学、影视和游戏等载体中多有呈现,普通人并不陌生。但在海关关员的日常工作中,枪支却是真实可感的存在。
2016年以来,深圳海关在口岸共查获113宗旅客携带枪支、仿真枪、配件等入境的案件。
枪支弹药刑事案件42宗,涉案枪支、仿真枪228支,铅弹9500发,配件17件、15.71千克。
走私行为立案55宗,涉案仿真枪332支,铅弹11723发,配件153件、11.15千克。
行政违规立案16宗,涉案仿真枪14支,铅弹3232发,配件54件。
P.S.:但莫慌!口岸不仅有海关,还有各家联检单位在守护一方安宁。同时,出于安全考虑,海关关员在履行监管职责时,需要每一位进出境旅客的配合!毕竟,坏人并没有把“坏”字写在脸上~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0]67号),“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P.S.: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塑料BB弹的仿真枪,只要能在近距离双面击穿铝制易拉罐,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枪支”。
“水客”——既有专业的“水客”团伙,也不乏受蝇头小利蒙蔽,加入“水客”团伙帮忙“带货”的普通人。
P.S.:又是“水客”……没错,有牟利空间的事情怎么少得了他们!至于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一斤多少钱?”
无论是武器、弹药,还是仿真武器,均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
旅客一旦携带枪支2支以上(含2支)入境,将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此处“枪支”指达到认定标准,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
当事人利用婴儿推车携5岁幼女进境被海关挑查,在其推车内查获用报纸和塑料袋包裹的仿真枪支4支、弹夹1个及铅弹1000粒(经缉私部门鉴定,上述枪支比动能均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属于枪支)。
当事人自称,通过网络了解携带枪支可以赚取每支人民币600到800元不等的带工费,进境后再通过快递公司以“日用品”的名义寄到买家手中。
两名当事人在被海关关员查出枪支后均大吃一惊,原来,当事人从货主处拿了8台“iPad Air”带货过关,并收取数百元的带工费,却没想到,所谓的'iPad'竟是仿真枪(经缉私部门鉴定,上述枪支比动能均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属于枪支)。
当事人贴身穿着潜水紧身服,并将2支仿真枪贴身塞在潜水服内,连同背包一共带了8支仿真枪(经缉私部门鉴定,上述枪支比动能均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属于枪支)入境。当然,这么拼,肯定是收了带工费……
转自:深圳海关
编辑、发布: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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