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7 19:28:54
女大学生2万卖初夜反遭劫的警示
文/钟雪灵
今天,在网易新闻看到一则消息,说的是浙江湖州一家酒店上周六晚发生一起非同寻常的抢劫案,案件的女主角现年20岁,自称是来自湖北的大学生,本来趁暑假期间前往浙江湖州工作,后来却在当地一家酒店被一男子闯入抢劫。然而,警方到场后经过调查却发现,他们原来在做性交易,该名男子事后拒付嫖资并进行抢劫。
经讯问,女孩子交待该名男子是她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的,双方约定到酒店开房,男子以2万元买她的初夜。结果二人发生性关系后,男子却拒付嫖资,女子不甘心,遂与之纠缠,男子还拿走她的手机、钱包等财物,甚至强迫对方讲出自己支付宝密码。从监控视频显示,他们一起走出房间后,女子突然抓住身边的过客大声呼救,男子在拉扯无果后自行离开。最终,疑犯在当地一家网吧被警方拘捕。警方表示,该名疑犯姓李,现年38岁,曾多次用高价嫖资诱骗女子与之发生关系,并伺机盗窃手机钱包等财物。而在其手机上,还发现他与多名女子的聊天记录。
这件事无异再次为某些心存不劳而获的思想、欲拿尊严换钱花、想拿青春赌明天的女孩子们敲响警钟——人若自辱,则人必辱之,你自己作死便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细想想,这是多么后怕的一件事。从交友软件结识的个陌生男人,你根本不了解其年龄、善恶、居心、人品等,就敢贸然相见,还向他出卖自己宝贵的“初夜”。你不是自我作贱吗?即使现在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处女情结不再那么严重,那么你把宝贵的东西留给自己爱也爱自己的男人不是更美好吗?何苦要向一个不知身份的陌生人卖青。这不是不要“尊严”自取其辱吗?
更何况,事后他不给你钱,你还不快走,离开这个品行不端且无信誉可言的是非之人,而是不甘心,不想这么走,以至于让他以怕你报警为由再拿走你手机、钱包对你进行抢劫,现在看,若是你遇见个暴脾气的主儿,他恼羞成怒对你进行人身伤害甚至做出杀人灭口等过激行为,不也是自作自受吗?若这样,即使他事后认罪伏法,你也活不了了,你不觉得太可悲了吗?
奉劝那些心存侥幸的年轻女子且莫想通过旁门左道使自己发不义之财,那样你可能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自取其辱甚至可能令自己身陷绝境或付出生命的代价。现实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傻孩子们,都醒醒吧。你不作死又怎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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