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中,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劳务公司因资金关系,往往会出现房地产公司以房抵给建筑公司,而建筑公司又交房屋抵给劳务公司的情况发生。
肖太寿博士近期课程安排 | ||
时间 | 地点 | 课题 |
11月26-27日 | 合肥 | 社保入税新政下的建筑企业的社保、农民工个税的节约妙计、建筑劳务挂靠利润提取的财税法风险管控和新收入准则下的建筑合同账务处理技巧 |
11月28-29日 | 昆明 | |
12月10-11日 | 深圳 | |
12月12-13日 | 南昌 | |
12月19-20日 | 太原 | |
12月23-24日 | 兰州 | |
12月26-27日 | 成都 | |
报名联系方式:小莫老师 18181984006 17358504006 18210906826(均同微信) |
一、增值税
(本次合同价-买入价)/1.05*5%
增值税附加:(本次合同价-买入价)/1.05*0.65%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合计*速算扣除系数
扣除合计:买入价格+买入交易手续费+买入契税+城建税及附加+本次印花税+评估费+折旧+中介费
增值额:卖出-增值税-(扣除合计)
折旧=买入价格*5%*年限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合计
三、房产税
买入价*80%*1.2%*年限
这是一个容易忽视的税种:持有期间每年缴纳,若未缴纳,出售时需连同滞纳金一并缴纳
四、印花税
本次合同价*万分之五
五、契税
本次合同价*3%
那么如何避免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抵款环节的税呢?肖太寿博士说,做好以下四份合同就可以了:
第一份合同:建筑公司与房开公司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书,相当于建筑公司向房开公司履行债权手续,即建筑公司向房开公司收工程款;
第二份合同: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一份债权抵减债务协议书;
第三份合同:房开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售房协议书;
第四份合同:房开公司与劳务公司要签订一份应收债权抵减购房款协议书;
2020年,一场从未谋面的新冠疫情随风潜入华夏大地,打乱了我们曾有的生活方式 ,武汉城门深锁,所有国人都闭门在家,但学习的脚步不会因为疫情就停滞不前,肖太寿博士用直播的方式,一如继往的激情幽默,深入浅出带领大家遨游在财税的大千世界。以下是2月份以来,肖博士的直播课程网址,点开链接识别二码就回放即可。
直播课程 | 大数据税收稽查下的建筑 房地产企业无票支出的解决之策
直播课程 | 资产收购、股权收购、资产(股权)划转的财税管理实战策略
直播课程 | 二种“退出投资”方式(股权转让、撤回投资)的涉税风险管控
直播课程 |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中的财税风险识别技巧及其防范的合同签订秘诀
直播课程 |企业账上历史遗留的各种“往来款项”的涉税风险化解之策
直播课程 5月24日|建筑工程审计中的二大审企争议及化解之道
直播课程 5月16-17日|新收入准则下的建筑合同账务处理技巧其经典案例解析
直播课程 5月10日|2020年度,房地产企业红线内(外)“公共配套设施”的财税法风险管控
4月26日直播课 |建筑业“二类”农民工资发放策略及其“七种”支付形式的财税法风险管控
直播课|4月5日 建筑企业“预收账款”和“包工包料”业务的稽查重点及防范策略
直播课|4月6日 建筑企业简易和一般计税方法及其共同费用的增值税抵扣的税务稽查防范策略
肖太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是我国第一个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等“三证统一”筹划理论和“合同与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和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的合同控税新理念的提出者。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合同节税、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管理、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精通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工业制造业的涉税管理、税收风险识别、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应对。为企业提供财税培训1000多场,特别是为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提供营改增专题培训200多场,给企业提供营改增设计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捍卫了企业纳税人的权利。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