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三年诉讼时效已过的标准是权利人连续三年未向义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便丧失了胜诉权(而非债权本身消灭,债权依然存在,只是起诉之后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自己就无法胜诉)!
第一个关键词就是连续!连续!连续!也就是说权利人在债务期届满后的连续三年内,未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后续将继续给大家讲解,望请关注),因此只要权利人在这三年中有一次向义务人主张权利,那么三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所以只要我在第两年零三百六十四天主张,那么又是一个三年,三年三年又三年,永不停止!
主张权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个:
1,权利人向义务人请求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那么还有这样一种情形,权利人一直未向义务人主张权益,诉讼时效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了第两年零六个月,义务人一看就剩半年了只要坚守半年就不用还钱了,于是把权利人们锁死,不让其出门,一直到半年过去,或者说权利人由于地震困在了再去无法主张权利,如果这样的话,诉讼时效过了吗?当然没有,此时,当导致权利人无法行驶请求权的事由消失后,再给他六个月时间!这叫诉讼时效的中止!
而中止的事由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控制;
5,其他;
也有办法,你就去找到义务人当着很多人问他:“我知道你现在没钱,我也不逼你,你就说给你时间行不行?”此时碍于面子义务人一般都会说:“行行行,等我有钱了就换行不行啊?”恭喜你,又一个三年来了,但是这个三年不同于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的三年,这是一个全新的三年!
所以只要权利人稍微注意一下,三年的诉讼时效还是没那么容易过去的!
说完了权利人,义务人又当如何基于已过诉讼时效来“逃避债务”呢?
如果三年诉讼时效过了之后,义务人被债权人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在一审的时候,你振臂高呼:“诉讼时效已过!诉讼时效已过!诉讼时效已过!”那么法官就直接宣布你胜诉了,钱不用还了!
那么如果忘了呢,可不可以上诉再以这个理由不还钱呢,原则上是不可以的,除非你有新的证据证明才可以!
当然了,诉讼时效利益你也可以放弃,说我不主张诉讼时效,虽然过了五十年了,但是基于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还钱,我们也是大力支持的!
但是这里你要注意,你可不能还了之后,说,优良传统算个屁,钱才是最重要的,去找人家,说:“诉讼时效过了,我不用还钱,你属于不当得利,赶紧把钱交出来!”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这是你自愿履行的,对方不构成不当得利!
最后要注意的是:法院不可以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要坚守被动司法,大家觉得合理吗!?欢迎大家讨论!
还是那句话,“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权利人也应当及时合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诉讼时效制度也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权!
知识呢,我们就讲这么多,大家可以在文章下方讨论留言,评论必回!下篇文章我将会以夜个案例的形式给大家带来更通俗易懂的讲解,希望大家到时候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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