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医生开诊所要两证合一了!

导读: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

作者:徐毓才(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

来源:“看医界”微信号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看医界”,每天都有料! 


8月10日,国家卫计委就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活力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业界普遍对这一大踏步的改革举动深感“激动”。8月14日,这一改革的正式文件在国家卫计委官网终于露面了。文件的题目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的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医疗机构审批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审批信息共享。

 

这一举措到底对医生办医、办诊所有什么影响呢?

 

要搞清楚这个,首先要弄清楚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是怎么回事?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依据《条例》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这些规定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要求更具体。

 

如今,《通知》规定,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也就是将《条例》规定的开办医疗机构需要先后分别办理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登记领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两证合一”,如果审批程序在形式上有简化,所需要的各种“资料”也能简化,可能对于想办医的医生来说更有实质性意义。

 

尽管后来改革政策已经明确设置“诊所”可以不受医疗机构规划限制,但出于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而“人”的生命一旦丧失就不能再生,因此在设置许可上仍然不可掉以轻心。

 

另外《通知》还指出,探索在国务院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制订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管。这一举措,对于社会办医有什么影响也是大家关注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权且不论“国务院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几个,有多大范围,因为如果个数少范围小,影响当然也有限,但如果“实验”成功,推开来,自然影响也就会进一步扩大。也许这个问题的关注点也在这里。

 

那么,搞清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什么是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过去医疗机构配置有什么规定?二是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按照原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对大型医用设备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所称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对卫生费用增长影响大的为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管理品目中的其他大型医用设备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目前的乙类大型设备有: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2、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3、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4、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那么什么是“告知承诺制”呢?据网上搜索,目前一些地方为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落实“放管服”的相关要求,探索实行了“明示告知、书面承诺、审批在先、监管跟进”的“告知+承诺”的审批模式。

 

这一模式要求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应满足的审批条件,申请人自愿作出能够满足条件的承诺,审批部门再根据承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实际上,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包含申请、告知、承诺、审批和转换5个步骤。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强调宽进严管,改变了原先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

 

由此可见,这一审批模式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审批效率,让申请人可以快速取得审批,并投入生产获利。自然对于社会办医机构添置大型医疗设备更加方便快捷。当然,从实际情况看,这些所谓的模式仅仅只是“流程”优化,如果能对社会办医下放审批权限或取消配置许可,有更大尺度的放开,或许会更值得期待。


—————————————————


第三届中国医生集团实战训练营报名开始啦!


第三届中国医生集团实战训练营将于9月2-3日在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举行,届时将邀请知名政策专家、医生集团创始人、医生集团运营高管、法律保险专家、投资人、高端诊所运营管理专家等大牛授课,并邀请投资人团队举办医生创业项目投融资路演沙龙,参观医生集团孵化器,让您学到实战经验,交到朋友,并有望获得投资人青睐。名额有限,赶紧报名吧!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重磅】国家级文件下发:大型医疗设备审批全面放开!
【行业动态】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政策或将放开
2017年申办养老院新政策及标准
山西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细则
开办医疗机构必备资质大盘点|干货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