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建文改制的政治遗产】


 (南京明孝陵神道)


朱棣“复旧制”考辨

    

从靖难起兵到夺位成功,朱棣一直在攻击建文朝的改制。然而,如前所述,建文改制从朱允炆继位便已开始,到靖难起兵时已经完成泰半。若谓建文削藩和朱棣的利益息息相关,没有异议;建文改制和朱棣起兵,其实关系有限,可谓是削亦改,不削藩亦改。

    笔者以为,我们需要正视以下问题:

一、建文帝是否如朱棣指责的那般,违背了朱元璋的家法《皇明祖训》?

二、考察朱棣夺位成功后的“复旧制”行为,关注建文改制在永乐朝的命运。


 


      (《皇明祖训》)


第一个问题,笔者的结论是,《皇明祖训》作为明朝皇室家法,建文改制并未有何违背。实际上,《皇明祖训》仅仅规定了一些抽象原则,于实际官制并未着笔。所谓“一字不可改易”,亦属祖训本身内容,于朝廷制度并无关联。

《祖训》分十三章:《祖训首章》、《持守》、《严祭祀》、《谨出入》、《慎国政》、《礼仪》、《法律》、《内令》、《内官》、《职制》、《兵卫》、《营缮》、《供用》。细审《祖训》的内容可知,前五章《祖训首章》、《持守》、《严祭祀》、《谨出入》、《慎国政》均为后代子孙做皇帝者所守之训;中间四章《礼仪》、《法律》、《内令》、《内官》则规定了皇室内部礼仪,以及宫廷内部制度;最后四章则是给藩王们定的规训。整部《祖训》是一部家法,却又确实关涉到了国计,是朱元璋以国为家、化家为国,欲使子孙世世守成的总则。许振兴《论明太祖的家法——〈皇明祖训〉》一文总结:

 

   《皇明祖训》的编定,毋庸置疑是明太祖以国为家的最佳证明。书的内容既直接涉及嗣位君主和藩封亲王生活的各层面,也包括关系国家施政如严禁酷刑、永废丞相、不征海外诸国等规令。[1]

 

遍检《祖训》,仅仅涉及到国家制度,而非皇室规范的,集中于《法律》篇。朱元璋以严厉的口吻,禁止后代子孙设立丞相、使用酷刑、征伐别国。相较之下,朱棣在位,南征交趾、大兴刑杀,还迁都北京、背弃太祖陵寝,着实已违背了《祖训》。当然这是本文以外的问题。

建文改制于这三点上,恰恰是遵行无违,并未违反。靖难兵起,朱棣指斥朝廷不遵成法,言辞虽然激烈,但几乎没有实质内容。

一个坚强的证据是,即便是编造事实、不忍卒读的《奉天靖难记》,也只能如是声言:

   

    今虽不设丞相,却将六部官增至极品,是不设丞相,反有六丞相也。[2]

 

以《奉天靖难记》之语言风格,这话已经说到极边尽限了,却仍然不能引建文入罪。巧作辞令,称六部正官为“六丞相”,以坐实建文朝“违背祖训”之罪。手法拙劣,使人一望而知其非。修《明太宗实录》时史臣感到不妥,遂删掉重写。文字改动之痕迹,更足以从反面证实,《奉天靖难记》弄巧成拙,其对朱允炆违反祖训的指控,丝毫不能成立。王崇武论之曰:

 

    则是成祖起兵,藉口《祖训》,景隆致书亦据此驳之。[3]

 

反抗“奸臣”削藩、声讨建文“变乱祖制”——这两大起兵理由曾经被同时提出,并完整贯穿于为期四年的靖难战事之中。不过,在夺位成功后,朱棣集团在陈说自身合法性时,迅速完成了一个话题转换——即由削藩到《祖训》的话题转换。查阅《明太宗实录》,时间越往后,就越难寻见对建文削藩的指责,而对朱允炆改制、“变乱祖制”的指控愈发凸显,最终成为朱棣集团所公布的朱允炆君臣头等罪名。


原因不难推断:朱棣以建文削藩为罪,然而自己夺位后亦要削藩(事实也这么做了),若再以建文削藩为罪,则难免陷入“试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的尴尬。为统治合法性计,朱棣需要突出第二个起兵理由,以坐实建文君臣所谓“罪名”。

朱棣夺位后,不止一次下令,销毁建文档案资料。此一事件,亦有详加考辨的必要。

《明太宗实录》记载,朱棣焚毁建文朝档案,共有两次。

 第一次在六月篡位刚刚成功之时:

    

    上得群臣建文时所上谋策,悉命焚之。有请上观者,上曰:当时受其职,食其禄,   

 亦所当言,何必观。复有言建文所用之人宜屏斥者,上曰:今之人才,皆皇考数十年所

 作养者,岂建文二三年间便能成就。[4]

 

第二次则在本年十月:

 

        上于宫中得建文时群臣所上封事千余通,披览一二有干犯者,命翰林院侍读解缙等   

遍阅。关系军马钱粮数目则留,余有干犯者,悉焚之。既而从容问缙等曰:“尔等宜皆

有之。众稽首未对。修撰李实进曰:‘臣实无之。’上曰:‘尔以独无为贤耶?食其禄当

思任其事。当国家危急之际,在近侍独无一言可乎?朕非恶夫尽心于建文者,但恶导诱

建文坏祖法乱政经耳。尔等前日事彼则忠于彼,今日事朕当忠于朕,不必曲自遮蔽也。’”[5]

 

综观这两次焚毁档案事件,疑点重重。朱棣为何要做这番举动,其背后的动机值得研究。

朱棣焚毁档案是在朝堂之上,这是一番政治表演。他首先有两大动机,这是显而易见的:1、收拢人心,以示既往不咎,赢得建文降臣拥戴;2、建文奏章、封事定载有不少朱棣劣迹,他必须要消灭造反的罪证。

但笔者推测,朱棣仍有第三大动机:坐实他对朱允炆“变乱祖法”的指控,以底定自身夺位的合法性,论证如下:

首先,朱棣集团需要定罪朱允炆君臣违背祖训,而非所谓戕害亲藩;其次,建文改制并未违背《皇明祖训》;再次,如前所述,建文时群臣并未有上书反对改制者。

朱棣集团感到,罪证难以搜集,罪名也难以成立。于是便导演了这一出焚毁档案的大戏。

   “朕非恶夫尽心于建文者,但恶导诱建文坏祖法乱政经耳”,朱鸿评此语:“这句话是经过设计的,话中有话”[6],洵为的论。

朱棣于朝堂之上抛出这句话,显系深思熟虑,决非一时兴起之语。他如此声言,便将所焚毁的建文奏章、封事,定罪为“坏祖法”的违碍文字,而非干犯朱棣一人的戕害亲藩文字。

焚毁档案,暗示“坏祖法”文字已经销毁,正为造成“言有易,言无难”的效果,引人入罪。同时,又表示前罪不论,既往不咎。   

众臣虽然“稽首未对”,但无疑的,他们均立即会意——朱棣凭依“祖法”以示宽大,既往不咎。所不咎者,已经主要不在于“干犯”亲藩的大逆文字,而落在“导诱”朱允炆变乱祖法的“尽职”之上。

案李实为建文庚戌进士,此时仅为一翰林低级官员,他敢于在众人稽首噤声之时,突然口出自矜之语,亦非能以简单的“无知妄作”解释之。李实必曾受朱棣之授意,否则朱棣所言,不会显得如此顺理成章。

如此,朱棣示好,诸臣就坡下驴。不经意间,朱棣无异于昭告天下,他所以取南京、夺皇位,并非叔侄之间的个人矛盾,而实是为匡正朱元璋旧制、清除奸臣的正义之举。

    朱棣集团的良苦用心,收效显著。明朝人谈靖难史事,虽多抱“靖难是而革除非”、“成祖乃天授,少帝亦何尤”的态度,但在朱允炆“变乱祖法”上,却较多地接受了朱棣的误导。陈建《皇明通纪》、高岱《鸿猷录》、何乔远《名山藏》,甚至朱鹭《建文书法儗》,明末査继佐的《罪惟录》都默认、接受了朱棣集团精心制造的观点,以朱允炆改制为破坏朱元璋祖制。

    第二个问题,笔者的结论是,朱棣所谓“复旧制”,并非如他所言的那般干净彻底。事实上,建文改制的部分成果仍然保留。

朱棣夺位后,屡屡下令“复旧制”。吏部二疏之后,伴随着两道旨令:

   

    凡中外大小衙门有创革升降,官员额数有增减者,及所更改文武散官,并令遵复旧制。[7]

   今悉宜复旧,从之。[8]

 

朱棣即位后,凡有言建文旧制者,皆下令恢复旧制。乃至于颁发给庙宇的谕令、给属国朝鲜的诏令,也都言及此事:

 

        朕自即位以来,一应事务,悉遵旧制,不敢有违。为何?盖因国初创业艰难,民间利病,无不周知,但凡发号施令,不肯轻易,必思虑周密,然后行将出去,皆是为君为民的好勾当。所以三十一年,天下太平,人受其福。允炆不守成宪,多有更改,使诸司将洪武年间榜文不行张挂遵守。恁衙门查将出来,但是申明教化、禁革奸弊、劝善惩恶、兴利除害、有益于军民的,都依洪武年间圣旨,声明出去,教天下官吏军民人等遵守,保全身命,共享太平。[9]

 

       “建文嗣位,权归奸慝,变乱宪章,戕害骨肉。”[10]

 

朱棣以朱元璋合法继承人自居,制度上,尽非建文之所是。朱棣作出这种政治姿态,是要圆他靖难起兵之理由:朱允炆不遵祖宪。反攻倒算的浪潮,弥漫于永乐初年。

    建文改制的大部成果,完全丧失。六部仍正二品,御史府仍为都察院,翰林院洗牌成为内阁滥觞。朱棣即位甫两月,建文制度便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剔除殆尽。

    朱棣打出恢复洪武旧制的旗号,实则回复的是洪武初年制度,而非洪武末年制度。“复旧制”,是将洪武初年不甚合理的制度也一并恢复。锦衣卫诏狱、僧道占田、榜文峻令均属此类。朱棣自己也感觉到,建文改制乃是以期行政之合理化。全盘回复所谓“旧制”,除了展示政治姿态,以及加强君权、侦缉臣民之外,必要性不大。笔者之所以作出这个判断,以下事件可证:

 

         大理寺少卿虞谦自陈,建文时,臣为杭州知府,尝建言天下僧道,每人止令畜田五亩,无田者官给之。余有常住田,悉归官以给无田之民。僧道悉免其赋役。当时从臣所言行之,臣当坐改旧制之罪。上笑曰:“此秀才辟老佛也,已在赦前。”命以奏牍付科,复之。初,有旨,凡在建文中上言改旧制者,悉令面陈,至是视谦有战惧之色,遂命自今不须面陈,悉以奏牍送科复之。[11]

 

这一幕,真是一番绝佳的政治表演。



 (明成祖朱棣)


笔者推测,虞谦瞅准了朱棣的这番心理:复旧制仅为追求拥戴之姿态政治,深知僧道限田亦非秕政,况且“赦”已进行,并无入罪危险。面陈时故示战栗之色,正可襄赞朱棣“复旧制”的正确性,树君上之威。同时这番表演下来,又恰恰给了朱棣口出恩典、不再追究建文改制诸臣的机会。

朱棣维持“复旧制”姿态不变;树立君上权威;开释恩典赢得臣下拥戴,真可谓一箭三雕。笔者感觉,鉴于此事之圆满和蹊跷,甚至可能虞谦事先已经有过朱棣的授意,君臣合力在朝廷上完成了这一场表演。当然,证据不足,聊备一说。

     继虞谦之后,又有蹇义进言,反对尽革建文旧制:

 

        太宗文皇帝入正大统,转左侍郎,数月,升吏部尚书,授资善大夫。时政令制度有非洪武之旧者,诏悉复之。公从容为上言“损益贵时相宜”,间举数事陈说本末,文皇帝以公忠实,悉从其言。[12]

 

蹇义正直从容,朱棣亦展现了知人容人用人之雅量。不过雅量之前提在于:朱棣号称复旧制只是政治口号;建文制度确有相宜于时者。蹇义陈说诸事,今已不可考,疑笔者下列之所考,即在蹇义陈说之中。憾史料原件不存,难得其详。

    朱棣维持的建文旧制,可考者有:保留大理寺;保留监生历事制度;保留云南普安安抚司。

大理寺。如前所述,大理寺已于洪武二十九年罢不设,移其案于后湖。《明太祖实录》失载大理寺罢去之事。通读洪武、永乐两朝《实录》,仿佛大理寺一直未废。官书记载,意在说理完满、不留痕迹,于此可窥一斑。

   《明太宗实录》曲折记载,永乐时延续了建文朝大理寺制度:

   

        大理寺言:本寺原设左右二寺,其左寺评事四员,审录在京军民衙门及直隶卫所府州县刑名;右寺评事八员,审录在外十二布政司都司卫所府州县刑名。后因二寺所设评事多寡不等,所治事煩简不均,将二寺评事均分六员,依刑部都察院十二司道各带管直隶地方审录,令吏部仍照旧制铨注,于事劳逸不均。命会同曹国公李景隆、兵部尚书茹瑺等议之,景隆等奏以为均设评事,繁简适宜,上从之。[13]

 

这段文字,可谓极尽曲讳之能事。把它放到洪武末年大理寺撤销、建文复设并改制的知识语境下考量,才能得出朱棣继承建文遗制的结论。如前所述,建文改制一大目的,便是谋求制度之合理化运行,大理寺的改革亦属此类。朱棣即位,尽革建文之所是,大理寺回复到洪武不甚合理之旧制,造成“煩简不均”的尴尬局面。前文提到的虞谦正是服官大理寺。他亲眼目睹了,本寺奏请回复建文朝制度,并得到许可。笔者推测,正是这番试探获得批准,才有他前文的那番表演。

    监生历事制度。建文朝改革监生历事制度,永乐初年沿用不改。《国朝典汇》记载:

 

洪武十八年,命礼部选用国子生为六品以下官。二年十月,更定历事监生选用法。凡历事一年为满,考分三等。上者即授官,次下者再历一年复考。考上者,亦即授〔官〕;考次,量材选授;下,还国子监读书。永乐二十二年九月,中军都督府奏本府历事监生七人,今考所治吏事,皆勤慎,请如例送吏部,循次授官。[14]

 

徐氏的记载,文字上使用“二年”,显系建文朝。“永乐二十二年”与建文二年之间,并无变化。可知建文朝所更定的监生历事制度,终永乐朝没有更改。不过,明初所谓“三途并用”、监生登进的情势并未持续太久。“永乐以至洪熙,随着科举向重,举贡优除之势受到限制”[15],监生地位急剧下降,监生录事逐渐成为虚文。因此,监生历事制度仅仅能作为细节,足证朱棣保留了建文制度之隐而微者,实际意义有限。

    保留云南普安安抚司。永乐元年正月云南普安安抚司上言:

 

        (正月)甲辰,设普安安抚司,以土酋慈长为安抚。时慈长来朝,言建文时於其地置贡宁安抚司,以故父者昌为安抚。近吏部遵旧制,奏罢安抚司。然本境地阔民稠,岁於普安军民府输粮三千余石,且路当要冲,旧有湘满等驿,乞仍设安抚司,督治为便。上曰:“祖宗大经大法,万世不可改。其他若时有不同,后世当因时损益以便民,岂可执一而不知变通之道。天下人既以为便,则当从之。”命吏部仍置安抚司,改贡宁为普安,赐以掌印,置流官吏目一员,隶四川布政司。[16]

 

“吏部遵旧制”的浪潮波及全国,遂使普安安抚司被罢除。地方酋长出于行政便利的需要,恳请恢复建文制度。朱棣批准,并派去流官。笔者推测这与沐氏镇云南,土酋仰仗沐氏而敢于为请。同时,开设流官也有利于中央控制云南。朱棣出于多重考虑,遂批准。

    综上,朱棣对建文制度,本着行政合理化、展示政治姿态之双重目的,革废并用,恩威兼施,既攻伐倒算,又有张有弛,展现了帝王政治家的精巧手腕。

朱棣夺位,以朱元璋祖训为政治符号,复旧制并未尽复,革建文并非尽革。本节的结论是:经过朱棣一番手腕后,永乐制度呈现出既告别建文、又迥异于洪武末期,而相近于洪武前期制度的特质。


 建文改制与明代制度

    

   建文改制是失败还是成功?它给明代以至后世留下了什么?

当然,就政治史而言,建文改制已经随着建文朝廷的覆灭而灰飞烟灭,于事实上确已失败。不过,建文朝的覆灭极其偶然,它亡于军事,并非亡于政治。以建文朝失败而推出建文改制失败的结论,无疑属于事后归因谬误(post hoc,ergo propter hoc fallacy);此外,以建文改制作为建文朝失败的原因,无疑又是过度简化因果谬误(causal oversimplification fallacy)。

对建文改制持负面态度的论者,多半坚持这两种论调。陈建、高岱、何乔远便认为建文改制失败了,朱鹭也认为建文改制是悖逆太祖祖训。《明史》也认为,“时井田虽不行,然孝孺卒用《周官》更易制度,无济实事,为燕王藉口。论者服叔英之识,而惜孝孺不能用其言也。”[17]晁中辰等现代论者,也认建文改制为不切实际,间接导致建文朝的失败。



建文朝确实亡于军事,不过军事上的失败亦极其偶然。实际上,朱棣军队在建文四年,仍然遭遇了小河之战的重挫,朱棣本人甚至对前景都并非乐观,赖朱能劝阻方坚定南下决心:

  

    进战小河,为敌所乘,稍却,诸将遽请班师。独王(朱能)力劝上行,曰:“用兵未必常胜,岂可因小挫系自沮?项羽百战百胜,竟亡,汉高屡败而终兴,自殿下举兵以来,克捷多矣,此小挫何足置意,但当以宗社为重,整兵前进耳。”上抚掌叹曰:“尔言深合吾心。”遂行。[18]

 

南京的陷落由一连串偶然因素导致(陈瑄、童俊的水师叛降,李景隆、谷王打开金川门)。政治上,建文朝并未失败。顾起元《客座赘语》载:

 

    父老尝言:建文四年之中,值太祖朝纪法修明之后,朝廷又一切以惇大行之,治化几等于三代。一时士大夫崇尚礼义,百姓乐礼而重犯法,家给人足,外户不阖,有得遗钞於地,置屋檐而去者。及燕师至日,哭声震天,而诸臣或死或遁,几空朝署。盖自古不幸失国之君,未有得臣民之心若此者矣。[19]

 

顾氏的说法容或有夸大之处,但这段文字能够证明:建文四年内外施政颇得人心,且成效斐然,“四载宽政解严霜”。军事上的失败不能抹煞政治上的成功。如果以军事上的失败而否定建文改制,显然不能成立。问题逼到这一步,第一个谬误,不证自明。

 

    笔者认为,以建文改制作为建文朝失败的原因也不成立,并且犯了过度简化因果谬误,这则需要多费笔墨证明。攻击建文改制者多以建文改制为不切实际、书生误国,然持此论调者,亦不免多发空论,说服力有限。

    改制的效果如何,前引《客座赘语》足以说明。第二个论调若以“建文改制在政治上失败,建文朝亡于政治”作证据,已经不成立。那么,“建文改制影响了军事,而招致建文朝覆亡”,这个证据需要认真对待。

    有一点是站得住脚的:建文改制重文轻武,卒使武臣寒心,扬州、镇江镇守将领叛变,多投效燕王,与之相关。在逻辑和事实上,它都成立。因此,以建文改制作为建文朝军事失败的部分原因,是可以的。

    但如前所述,这属过度简化因果谬误(causal oversimplification fallacy)。事实上,改制对军事上的影响有限。军事上的失败,多半还属于作战策略之误。撤徐辉祖还京,犯兵家有进无退之大忌;主要兵力驻守淮安、凤阳而被朱棣绕开,徒费兵饷;使李景隆、谷王守城,则根本是用人不当。决策接连失误,造成了南京陷落的小概率事件。准此,第二种论调也不能成立。

    建文改制本身成功;建文改制间接导致军事失败,不过对其影响堪称微弱;建文改制因军事失败而间接失败。——这就是笔者的结论。



如前所述,建文改制虽然本身的运行尚称良好,但仍因军事上的失败,而连带失败了。

除了朱棣保留的部分制度,建文改制还给明代制度留下了什么遗产?

郑晓曾总结道:

 

    靖难后,复洪武旧制,惟存大理寺,不设断事官及断事司。正统中复京卫武学。[20]

 

郑氏其时不能读到《明太宗实录》,故而对朱棣保留的制度,只看到大理寺的存续。而后世又向建文回转的制度,确有正统中京卫武学的设立。不过,笔者以为,就明朝制度而言,对建文制度的回转,还不止于此。

    笔者以为,就制度条文而言,建文改制确实已随着建文朝的覆亡而消亡,不再留存。明人在公开场合对建文改制几乎不提,明代官方政书正德《会典》、万历《会典》,都不载建文制度。建文朝特有的机构名、官名,甚至终清末,再未出现,也不再引人注意。近年来编纂的大型辞书,也见不到这些新设的官名。笔者遍检《历代职官表》[21]《中国官制大辞典》[22]《中国历代官制辞典》[23]《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24],均没有哪怕一个字涉及到“文学博士”、“资政上卿”、“通政寺”等建文新制。

    制度条文上,建文改制成果迅速瓦解,并未给明代留下遗产。准此,笔者尝试用“抽象回转”,来形容建文改制对明代制度的影响。必须首先郑重声明的是,在本项研究中,这个论断完全缺乏实证性,只是笔者的一点推测,证明它的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才可告成。

    相较于明前期,明中后期发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变革,简直如同两个朝代。这体现在:内阁制逐渐有真宰相之势,政治制度已经深刻转变;白银货币化,商品经济发展;海上贸易兴盛,工商业勃兴;人身依附减弱,赋役制度变革;科学技术进步,西学东渐开始;思想文化领域多元开放,异彩纷呈,斗奇炫博的时代来临,完全扫除了明初的“古拙”之风。“晚明”既区别于明前期,也与清前期有着显著的区别。“明中后期”足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历史单元。

    若将明代中后期巨变与建文改制合观,我们无妨说,“明中后期”对洪武永乐鲜明的反动,恰恰属于向建文改制的“抽象回转”。

法定制度,也即制度条文上,建文改制的成果固无存世者。不过,制度外缘第一圈——制度运行状况、制度外缘第二圈——经济、文化社会状况,这制度的另外两圈均已几乎完全从洪武、永乐制度中“抽离”。洪武祖制、永乐“复旧制”均已名存实亡,起码是面目全非。



   (建文改制的“蓝图”——《周礼》)


准此,明中后期之巨变,恰可与建文改制相合:

建文帝提高六部品秩,令翰林官得参国事,在事实上已经向丞相制回转。建文朝于中央决策机构之重组,虽然没有形成永乐时固定的内阁制,但确然已经造成大臣柄政的事实,齐黄二人的权力决不下于丞相,对比明中后期,确有异曲同工之处,此其一;

“苏州的豪族自明初开始受到了严厉的镇压。……明初的苏州如此劫难不断,不仅在经济上,文化上亦受到弹压。”[25]建文朝苏州的短暂复兴,为朱棣夺位所中止。不过,明中后期江南社会经济大进,江南势力勃兴,苏州成为明代典型城市,这均于建文朝可寻到先声:建文改制,取消苏松重赋,令苏松人仍得官户部,政权之本位落在江南。甚至在宣德、正统年间,况钟、周忱居官苏州,即已用平米、济农、兑运、折征等经济政策,曲折实现了向建文改制精神之回转,此其二;

明中后期,宗藩制度名存实亡,濒临崩溃,朝廷不断推出新政策(如嘉靖朝修订《宗藩条例》、万历时始准宗藩应试入仕[26])建文削藩,早着先鞭,此其三;

依据现有的史料,已经可以得出结论:明中后期之巨变,差可视为向建文制度之回转。易言之,因靖难战事之失败,建文改制之愿景推迟了一个多世纪,方缓慢显现。

《儒林外史》有言:

 

邹吉甫又道:“我听见人说:‘本朝的天下,要同孔夫子的周朝一样好的,就为出了个永乐爷就弄坏了。’[27]

 

这反映民间长期流传对建文朝的观感,以及于朱棣的贬斥。

 

永乐“继统”,使建文改制这一历史趋势遭遇了一大回旋,延缓了建文改制之大趋势。。有明一代,建文改制之势虽遭逆转,却仍缓慢回归。其势之至,则需要一百多年的潜滋暗长。建文改制,实际制度条文虽然鲜有留存,但制度外缘的实际运行状况,再外缘的经济、社会、思想状况,这些建文改制的施政目标和制度规划目标,均于明中后期产生。质言之,建文改制在明中后期完成了“抽象回转”。

 

 

 

 




[1]  许振兴《论明太祖的家法——〈皇明祖训〉》,载《明清史集刊》第三卷,第95页。

[2]  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第101页。

[3]  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第104页。

[4]《明太宗实录》卷九,“洪武三十五年六月丁丑”条,第140页。

[5]《明太宗实录》卷十一,“洪武三十五年八月丙寅”条,第186页。

[6]《明成祖与永乐政治》,第100页。

[7]《明太宗实录》卷十,“洪武三十五年七月甲申”条,第153页。

[8]《明太宗实录》卷十,“洪武三十五年七月甲午”条,第161页。

[9]  葛寅亮《金陵梵刹志》卷二《钦录集》,第71页。

[10]  吴晗辑《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77页。

[11]《明太宗实录》卷一二,“洪武三十五年九月甲辰”条,第224页。

[12]《东里文集》卷一九,《故少师吏部尚书赠特进光禄大夫太师谥忠定蹇公墓志铭》,第278页。

[13]《明太宗实录》卷十,“洪武三十五年七月乙酉”条,第155页。

[14]  徐学聚《国朝典汇》卷八五,《吏部第五十一》,“监生”条,第4478页。

[15]  潘星辉《明代文官铨选制度研究》,第136页。

[16]《明太宗实录》卷十六,“永乐元年正月甲辰”条,第297页。

[17]《明史》卷一四三,《王叔英传》,第4054页。

[18]  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注引朱能《神道碑》,第187页。

[19]  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革除》,第29页。

[20]  郑晓《今言》卷一,第35页。

[21]  纪昀《历代职官表》。

[22]  俞鹿年《中国官制大辞典》。

[23]  徐连达《中国历代官制辞典》。

[24]  张政烺、吕宗力《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

[25]  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30~231页。

[26]《万历野获编》卷一六,第423页。

[27]《儒林外史》第九回《娄公子捐金赎朋友 刘守备冒姓打船家》,第100页。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朱棣为何憧憬的是忽必烈?| 旧文新刊⑨
新刊 | 邱永志:朱棣为何梦追忽必烈时代
266明太祖(洪武)朱元璋71岁1328年-1398年267明惠宗(建文)朱允炆26&nbs
雨打羊毛一片毡
朱棣如何对建文降臣秋后算账
【明朝制度说】:明朝科举制度的改革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