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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通今》学而第一 1.12



作者|朱东



有子曰:“礼[1]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2]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说:“礼的运用,以能够调和为贵。古代先王的治国之道,其美好正在于此——以礼调和,大小事务都以此为原则。但也有不可行之处,(比如)知道调和(的重要)而加以(刻意)调和,不以礼的标准来节制,也是不可行的。”

[1]礼:古代用以区分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及相应的仪式规章;

[2]斯:代词,这里指代“礼之用,和为贵”。

“刚柔得适谓之和,反和为乖。”(《贾子·道术篇》)[1]故,和者因调和而平和之意也。

“有所不行”指依礼不可和之处,即礼不当和之处,或和则逾礼之处。“和为贵”与“有所不行”合而言之,即为“礼之用”之辩证性。

“知和而和”,前一“和”是无为顺成之大和,为依于礼,顺于道之可长久之和。后一“和”是有为造作之小和,为顺于情,放于利,重和而轻道,抑或为和而逆道之不可长久之和。

“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礼于可见处,是各种人文制度,于不可见处,则是天地大道于人类社会行为上之投影,故合于礼即合于道,不合于礼则不合于道。如:男女之和,实出于情之所致。然“不以礼节之”,情动则和,和而促情。一时言之,固然是美好之情感体验。久而久之,则难免不是人生不快之回忆。一言而蔽之,和之随性,则不重于情;情不见重,则人将相轻;人既相轻,则非但难有长久之情,更将转而至于无情。

故所贵之和,乃是合于礼,顺于道,利于长久之自然之“和”,而非系于情,从于欲,不可久长之造作之“和”。


译文

[1]译文:刚柔之间相互配合的恰到好处,就叫做和。与和相反,就做乖。




    作者:朱东,传统文化学者。出版代表作品《原易》《论语通今》等等。微信公众号:东鹤书院(ID:dongheshu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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