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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厂】直隶官书局:初设问津,转售他版(下)

关于直隶官书局的设立,以往的文献大多是引用魏隐儒在《中国古籍印刷史》中的一个章节,也正因为该书局材料之少,所以魏隐儒的这段话被许多文章予以转引,然而1993年第一期的《出版史料》上刊有汪家镕所撰《“直隶官书局”和湖南书局》一文,汪先生在该文中对委隐儒的这段描写提出了许多反面观点。汪家镕的此文中全文摘引了委隐儒的这段话,为了进行对应的分析,汪将魏的这段话加上了一些序号。汪家镕的这篇文章收录在了《商务印书馆史及其他――汪家镕出版史研究文集》一书中,我将该书中摘引的魏隐儒那段话抄录如下:


直隶书局。光绪七年天津县知县劳乃宣申详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准设立书局,当时指派孙家鼐总理其事,所刻各书,本打算着重在各国有关法律、经济、农业、工农业、测算以及武备外交等方面,同时,凡属有利于国计民生与对外交涉的译文图书,均刊印出来以广流传。初意未尝不善,而且刻书范围也相当广泛,可惜经费无着。原奏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每月拨银千两,专为延聘教习翻译书籍的开支,而刻书的经费却无来源,为了做到名副其实的书局,于光绪二十二年,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行各省督抚转各书局,将刻印的书籍解交上海招商局代收代运,由直隶官书局寄售。私家印刷的书籍则承揽代销。如商务印书馆、文明书局编印的各种课本,李光明书庄印刷的童蒙读本等,都交直隶官书局代销,书卖以后再行付款。就这样,总算把一个白手起家的书局搭起来。起初设在当时省会所在地――保定府,光绪末年又分设于北京,委刘春霖、边怡园、宋星五分任经理,后官家停止拨款,也就等于撤出官股,无形中官书局就变为刘春霖等三人私有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直隶书局因经营不善,京、津、保三处相继停业。


对于魏隐儒的这第一段话,汪家镕做出了如下的评判:


魏先生似不懂清代官制。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专门办理与洋人打交道有关的事的,但它不是外交部,更不是和兵、刑、吏等六部并列的一个部。它是政治中枢军机处的分出机构,军机大臣兼署总理衙门大臣,因而它是一个“武”衙门.所以它的官员都从军职称,如它调用六部主事,到总理衙门都称为章京成为武官。如唐文治、沈曾植等都在总理衙门呆过,原为六品主事,至衙门仍处理文案,改按军职称章京。总理衙门后来也办理各种新政,但这并非它的本职,都是军机处移办或皇帝亲自一件件交办的。如果仔细读一读《光绪东华录》,就可以发现,总理衙门的奏折,开头必定是“年月日奉上谕”或“年月日奉军机处抄交”(有关外交例外),可以证明。知县是七品小官,只能向自己的上司上禀。知县是无法把意见捅到总理衙门,请总理衙门代奏的。如果在1881年,天津附近的知县,有大事则请直隶总督李鸿章代表,又“申详”这两个字什么意思?


由此可知,魏隐儒的叙述确实有不周严之处,然而汪家镕所作该文的题目则是把“直隶官书局”五个字用了引号,他这么做的目的,以我的猜测,乃是其认为直隶官书局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官办书局,而后他在文中引用了孙殿起在《琉璃厂书肆三记》中的说法:


直隶书局,宋魁文、字星五,南宫县人;边囗囗,字义元,交河人;刘囗囗,字慰琴,满城人,于宣统元年开,并在天津、保定各有分号。至民国囗年三人分手:天津为边义元所有,北京为宋星五所有。至民国二十六年,星五因年老返乡,易王囗囗,字李禹,于三十四年徙铁厂。其原址近易布云文具商行。


对于这段话,汪家镕做了如此的评判:


宋魁文,即宋星五的直隶书局刻过书,和上海文瑞楼还合排过书。可见孙殿起所说北京为总店。在《鲁迅日记》中,有“直隶书局”记录20多处.从所记内容看,直隶书局是琉璃厂一家普通旧书店,并无异于一般私营旧书店的官气,不论从卖的书、代客修补、装订等。但从称呼看,鲁迅前一段日记中,在店名中加“官”字,后一段则不用“官”字。这就要我们艰苦发掘材料来弄清,但无论如何不能将1881年劳乃宣的禀、 1896年孙家鼐的官书局、宋星五的直隶书局三者捏合在一起。


汪家镕由此断定,宋魁文所办的直隶书局乃是私人的书坊,跟官书局没有关联,而其引用了《鲁迅日记》中的话,因为鲁迅在他的日记中前面提到了官书局,后面就没有了这个“官”字。假如按照汪家镕的判断,那鲁迅为什么在日记中,曾经有“直隶官书局”这个说法呢?查《鲁迅日记》,他在1912年6月29日写道:“下午至直隶官书局购《雅雨堂丛书》一部二十册,十五元;《京畿金石考》一部二册,八角。”鲁迅在这里明确的用到了“官书局”,如果这直隶书局乃是私人所办,恐怕要想在名称上冠以“官”字,绝无可能吧。更何况,《琉璃厂书肆三记》中所记载者,乃是“直隶书局”,其中并无“官”字,因此说,把直隶官书局视为私人所办,似乎缺乏证据。


《北平直隶书局书新收书目录》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 北平直隶书局编,封面


《北平直隶书局书新收书目录》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 北平直隶书局编,内页


那如何来解释直隶书局和直隶官书局呢?萧振鸣先生在《鲁迅与他的北京》一书中有过这样的表述:


光绪八年三月,经直隶总督李鸿章批准,直隶官书局在保定、天津开业,发售各省书局的书籍,后也代销商务印书馆、文明书局的新式教科书。民国以后,直隶官书局更名直隶书局,除主营南方新书外,又增加寄售与收购古旧书籍业务,在北京也设立了分支机构。《鲁迅日记》中从1912至1923年称其为“直隶官书局”、“官书局”,1923至1936年就称直隶书局了。


 肖先生的这段话说得颇为明确,官书局就是经李鸿章批准后的官办,只是到了民国之后,才将其改名为直隶书局,而进入民国,原属于满清的官办书局经不存在,有人接办该书局,当然不能再冠以“官”字。我觉得以此来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较为能够说得通,这也就是《鲁迅日记》中早期称“官书局”,而后来径直称“直隶书局”的原因。而孙殿起在文中则讲到直隶书局乃是由私人创办,我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工商注册是否需要审核名称,也许是直隶官书局已停办,而有人觉得这个名称较为响亮,于是另外注册了一家直隶书局,如果是这样的话,估计从递传情况看,那么这家直隶书局,跟直隶官书局确实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抱经堂丛书》民国十二年北京直隶书局影清乾隆嘉庆间余姚卢氏刊本石印本,牌记


对于鲁迅到直隶官书局或直隶书局买书的次数,汪家镕称鲁迅日记中记录了二十多次,显然汪先生没有细数其中的次数,而萧振鸣则比汪先生的所言多了十次以上:“鲁迅从1912年至1926年光顾直隶书局30多次,购书的品种也很多,包括金石学、文学、医学、考古、美术,等等。”然而对于雷梦水将孙殿起《书肆三记》中的空字部分,填实为刘春霖,汪先生在其文中做了如下的确认:


附带说明一下:前引《琉璃厂小志》是1962年版,该书1982年重印时,雷梦水先生将“刘囗囗,字慰琴”改为“刘春霖,字慰琴”。曾向雷先生请教过,承告,“一般传说是刘状元所开”(并未说被委派)。但我们知道,状元刘春霖字雨三,肃宁人,而字慰琴的是满城人。可见雷先生改动并无根据。


但是也有人有着不同的看法,比如高建军、杨金平所著《河北历史名人美德故事》中有这样一段话:“刘春霖博学多才,兴趣广泛。他对古文学、史学和金石学造诣深厚,并对小学研究有素,颇多见解。因博学,不惜重金购书,多善本,藏书在万册以上,在保定等地开设‘直隶书局’数处,对中华文化的传播起了一定作用。”


新问津书院


这段话明确地说,刘春霖办过直隶书局,但却没有说他办过直隶官书局。然而此《美德故事》一书的依据是什么,文中未予给出,故也只能算是有此一说。


以汪家镕的观点,这直隶官书局到底存在不存在呢?他在针对魏隐儒的那段引文第八条中说:


如果直隶省真有一个书局,在天津设分号或有之。至于到京师就说不过去了。京师在顺天府,顺天府属直隶省。这在(光绪)《畿辅通志》第2卷里说得明明白白。但魏先生不知,历来顺天府不由直隶管,而由六部京卿受命兼理,亦即皇帝直接委派。所以直隶省例不在京师搞事业。更何况那时人在政在,人去政亡。1881年直隶是李鸿章任总督,如果他真是办了直隶书局,到光绪末年,他人都死了好几年了,还有谁管他的书局发展的事!如果说这书局是皇帝直接委派的人办的,就无设在保定,连刻书经费都没有的理由。且不说每月还1000两月规。1000两是什么份量,恐怕魏先生并不了解。


汪先生在这里说了一句活话,他说直隶省假如真有这样一个官书局,那么他可能在天津设分号,而在北京设分号的可能性就没有了,因为这涉及到地域管辖权的问题。


书吧的形式


对于魏隐儒文中所提及劳乃宣是天津县知县的问题,汪家镕在文中予以了纠正:“劳乃宣不是天津县知县,1881年他是天津府南皮县知县。说他1881年“中详”总理衙门奏准设立书局那是无影的事。但那年他确有一个关于书的禀给直隶总督李鸿章。“


虽然如此,其文中也确实引用了劳乃宣给李鸿章所上的要求开办官书局的请求。对于劳的这篇禀文,雷梦辰在其《直隶书局创办始末考》中予以了引用,雷梦辰首先在该文中说:“拙文《津门书肆记》,因未详加考证亦引用其说,经过考证之后,故写此文。其误文中如:天津知县劳乃宣申详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准设立官书局。按:应是题补南皮县知县劳乃宣申禀建议李鸿章设立直隶运书局。”看来,雷先生也受魏隐儒那段文字的影响。他在撰文中把劳乃宣写成了天津县知县,这种知错就改的态度颇具学者之风。


讲座


劳乃宣先在禀文中讲述了读书对社会的影响,而后他在该文中有如下提议:


窃南方各省书局,所刻之书率多善本,足以嘉惠学者。而北方艰于运致,尚少流通。拟请中堂酌筹款项,交招商局于各省书局买备各种书籍,运津转发各省,原价发卖。即交志局经理,收回价本,源源转运,并通饬各府州县,备价赴局领回转发。如此办理,于官本无损耗,而遐陬僻壤皆得睹典籍之富。有志之士既可以进于博通,浅学之人亦可以化其别鄙陋,于作育人材之道大有裨益。


劳在这里明确地称,南方官书局所刻之书很好,但是北方却难以得到这些书,所以他提议请李鸿章筹备款项,交给招商局,去南方的官书局买书,而后在天津转售。劳乃宣的这篇禀文刊载于光绪七年畿辅通志局所刻《直隶运售各省官刻书籍总目》之中,以下引文科称《总目》,而该《总目》同样载有光绪七年二月十五日李鸿章对劳乃宣之禀折的批文:


该令以北方书籍甚少,庠序之士有终身不识经史篇目者,美质因之废弃,殊为可惜。拟请于保定省城及天津设运书局。保定即交志局经理,天津即交招商局经理。筹借公款银三四千两作为成本。由志局酌定应买书籍数目,开单移交招商局赴各省书局购买,轮运至津,转运省局发卖。收回价本,源源买运。洵可培养人材,俾其增广学识,期臻实用。候行沪、招商局、省城志局,将所拟章程分别妥筹,议覆核夺。


由此可知,天津的确有一所直隶官书局,而此书局仅是出售南方各书局所刊刻之书,而其本身并未有刻书和出版的文献记载。


菩萨


对于这一点,光绪八年九月十七日的《申报》也仅提到很多人到问津书院的官书局内买书之事:


津门虽为通商码头,百货骈集,然书坊甚少,藏书之家亦不多覯。目下,当道诸公深念经籍为士类必需之物,特就鼓楼南问津书院设一官书局,由南购运各书,平价发卖,牙签玉轴,出色当行,郡人之往购者亦复趾踵相接,嘉惠士林洵非浅鲜矣。


对于直隶官书局售书的情况,雷梦辰在其文中有如下一段说法:


光绪八年海防支应总局售书告示:总理海防支应总局奉阁爵督宪札饬:筹备成本购运南省官书来直,原价发售,以惠士林。现择问津书院设局发卖,已将各省官书局书籍一律运齐安放,并于局内悬挂总数目、售书章程,又留存刊就总书目一本。所有价照原价南省十足制钱,划一不二。定于二月初九日开售。士子欲买购,到本局查阅书目,照章付钱取书无误。其各府州县尚未由地方官运书发卖者,各士子亦可转托亲友赴津照买。


然而关于这个售书告示的来源,雷梦辰在此文的小注中说:“本条系亡友姚予节先生摘自某书卷中。”可惜雷先生也不知道该段话是从哪本书中摘录出来者。但由此可知,直隶官书局所售之书,没有折扣。但是该书局售书给官府是否有折扣,我却未查到相应的史料。《晚清官书局述论稿》中引用了当时抚宁县知县罗正钧的禀文:


敬禀者。窃卑职前因骊城书院并无藏书,以致颖慧之士非安于固陋,即蹈于俗学,求能用心根柢之学者甚鲜。当于天津官书局购致经史掌故各种,并以行箧所携之书共凑成二千三百余卷,捐置院中,以资诵习而端趋向,业经宪台批准在案……因思立身以经术为基,而致用尤以史学为切,卑职复由津购就史部切用之书一千一百余卷,俱系局刻原本,捐入院中,合前共三千四百余卷,一并藏储,以资学者诵习。(《劬庵官书拾存》卷二)


由这个记载可知,当年直隶官书局售书之名很响,而其所卖之书,仅是按照进价加上运费及搬倒费,不以营利为目的。以上所言,均为直隶官书局的一些细节,而关于直隶书局的情况又是如何的呢?雷梦辰在文中引用了民国十二年天津直隶书局的售书启示:


敬启者,本局自开设以来,凡二十余年,素以保存国粹振兴文学为职志,运售适应新制之各级学校课本、杂志,以及铅、石印经史子集、医卜星相等书,莫不印刷精良,纸张洁白,校勘详审,字迹清晰,为有目所共睹,毋庸赘述。更派专员分赴各省搜罗先朝旧刻家藏于抄,暨五局精印木版书籍,陈列本局,以备大雅君子之遴选。


这段话是雷梦辰摘自民国十二年五月出版的《直隶书局书目录》。今日见到陈景林先生时,他告诉我说,二十年前,他曾经送给过我一本这个目录,可惜我不知道将其放在了哪里,而雷梦辰则有心从中摘引出了目录中的这段话。


《子书百家一百一种》清光绪元年湖北崇文书局刻本,天津书局钤印


从该目录的名称来看,至此时,这家书局已经没有了“官”字,而其所售之书同样是南方五家官书局所刻,因此即便直隶书局跟直隶官书局没有递延关系,但在所售之书上,却有着相同之处,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直隶书局出售之物已不仅仅限于官书局所刻之书,甚至超过了书的范围,同时开始经营文房用品,这本民国十二年的《目录》中写道:


至铅、石印书籍,如承惠顾,当照定价另打折扣,批发格外克己,诸希公鉴。再者,本局自造国货石版、石笔、球拍、风琴、湖笔、水笔、徽墨、砚池,以及学校应用各种仪器,莫不制造精良,价格低廉,如蒙赐顾,曷胜欢迎。


除了“直隶官书局”,还有一个名称为“天津官书局”,《晚清官书局论述稿》中录有光绪三十年七月一日《北洋官报》所载“天津官书局”广告:


天津官书局。同保定总局,自运各省官刻家藏木板石印铅印经史子集、新译经济时务策论并各学堂应用书籍及中外地图、原刻洋文。赐顾者至北马路路南本局购取,价值格外从廉,划一不二。特此布告。


《尔雅》三卷,清同治七年湖北崇文书局刻本,天津书局钤印


这里称“保定总局”,而保定显然没有“天津官书局”。如此说来,这里所说的保定,应当指的就是直隶官书局,因为在那个时代,保定乃是直隶省的省会。这样推论起来,天津官书局乃是直隶官书局设在天津的分部,但是这个分部是不是就是设在问津书院的那个直隶官书局呢?从劳乃宣的禀文以及李鸿章的批示来看,似乎两者没什么关系,而邓文锋也在其专著中未能给出答案。看来,要想搞清楚这两个官书局之间的关系,还有待文献的进一步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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