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要求。但一些地方车改后,对保留的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比如一些地方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可保留工作用车,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由于相关监管制度不健全,这让一些公务人员私车搭上了'公车便宜'。从一系列披露的公车违规情况看,'私车公养'无非就是借'公车'下蛋。
1.'私车公养”怎么讲?
'私车公养”就是以'公务''公用'之名,或采取'挂靠'方式'揩油',或冒充公车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或将私家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与公车'捆绑'到一起报销。由于此类手段隐蔽性强、费用查证困难等因素,现有制度设计对'私车公养'的监管还难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2.'私车公养”的表现形式:
(1)私油公供。
(2)私车公修。
(3)私票公报。
(4)私车公洗。
(5)私车公用。少数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决议的形式,名义上是把自己的私车租给单位使用,而车辆产生的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着'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机关和单位买单。
3.由上就可以看出:职工将私家车租给本单位就是“私车公养”。
4.“私车公用”后,慢慢就会变成“私车公养”,能否这样操作?
NO!!!
(1)职工把自己的车交给单位作为公车使用接下去就会:
a.把修车费列入单位报销;
b.把车险列入单位报销;
c.每年车辆费用超出预算标准。
(2)不提倡私车公用,因为公私不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患无穷,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使用公车的单位和车主本人都要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任何党政机关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4)先私车公用,后私车公养,如果单位使用车辆时间极短(十天半月),由单位负担保险、维修等费用,显然不合理。
5.单位职工外出工作没有公车怎么解决?
我认为,可以购买公共服务。
单位应该和营运公司签订用车协议,对确因工作需要的公务出行,经开具包含用车事由、行车路线、行车时间等内容的“公务租车”申请单,并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租用其营运性质的车辆,唯有如此,方能彻底消除私车公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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