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发票新政不断!从4月1日开始,新的增值税发票政策正式实施,开发票必须按照新规执行,会计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要立即退还,否则损失还得由会计来承担。
4月发票新规来了!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采集到的发票数据为依托,跟踪监控纳税人发票开具情况,并且据此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对于大量开具旧税率发票等情况,要进行分析研判。
这8种发票不能再报销,会计千万不要背锅,收到就退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 “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新版如图:
1.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3.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4.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例如:在商场买了几支签字笔,几本笔记本。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名称的发票;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
5.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再接受系统外开具的清单;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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