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成都双流的居民,我在下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撞伤了,住了27天医院。事后交警认定了对方全责。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是属于工伤,可以申报工伤进行赔偿。那我这种情况可以既要求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进行赔偿,又申报工伤赔偿呢?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1、在四川同时是交通事故和工伤的,不能获得双倍赔偿;
2、处理赔偿事宜时,先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再由工伤赔偿补差;
3、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10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补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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