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围绕“江歌案”,媒体、自媒体、网络舆论的撕裂愈发明确。“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如何在公共事件中发言?在这里,我们推荐南京大学杜骏飞教授的《公共事件评论手册》,相信有所启示。杜骏飞教授表示,在“江歌案”若干关键事实尚未厘清时,不妨缓待事实,慎重评议。这也是他所拟订“手册”中的基本原则。
1.二十年来,在公共批评领域所发生的主要危机有三:话语暴力、舆论反复、社会撕裂。公共言说的非理性之所以日渐规模化和常态化,是因为我们未能确立必要的讨论前提。
2.公共批评大部分的危机来自:事实不清 ;主题不明;概念不一。
3.我们必须铭记,比发表意见更重要的是:还原事实。在事实被完整呈现之前,我们所能发表的,大多只是推测,而甚少论证意义。
4.我们必须铭记,要区分私人言说和公共言说。私人言说贵在真诚,不妨以推测为要,但公共言说则贵在理性,不堪无理据之论。
5.以上原则,尤其适用于媒体。个人评论与媒体评论的差别,主要在于理性责任不可同日而语。
6.尽管,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和社交媒体往往模糊了私域和公域,也因此,“出版理性”已殊为难得;但是,有水准的评论,还是宜将发表意见和抒发情感相互分离。
7.人性是值得批判的,但我们必须铭记,要区分人性的弱点和人性的邪恶。前者是可宽恕的,后者是不可宽恕的。前者是人性中共有的,后者则是病态的变异。
8.我们还必须铭记,要区分法律批评与道德批评。尽管它们都有伦理基础,但只有法律才是强制、明晰和唯一的。
9.道德审判、民意审判、媒体审判是有差别的。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不可僭越法律。
10.媒体审判的基本代价是:新闻必然背离专业主义。并且,它往往导致媒体权力不公正地干涉法律权力。
11.民意审判通常是指来自公众的群体压力。民意值得尊重,但一旦涉及到专业认知,大众比精英更有局限性。不过,民意审判的更大危机其实在于:民意时常会被错误地代表、操控和统计。
12.道德审判会发生在任何社会领域。当公众无法指涉事实、知识、权力时,一切公共表达的激情,都只能汇集在道德领域。
13.道德审判并非一无是处,其有价值的一面是:社会通过道德审判来强化道德共识,以防范下一次社会危机和道德悲剧;同时,道德审判有利于凝聚文化共同体。但它的危险一面在于:它很容易让共同体误认为道德审判代表民间法律。
14.基于自身的大众性,道德审判有着自己的先天弱点:强复杂为简单,强知识为常识,强不知以为知,强理性为情感,强专业为业余。
15.未经训练的批评者,往往对复杂事物做简单判断,这也是一种基本人性。舆论的众数,往往更倾向于要求:对象标签化、人物脸谱化、故事戏剧化。但这些要求大多并非实在,也并不理性。
16.每个人都可能犯的三个认识错误是:过早判断事实,以情感选择站边,在争论中自我强化。
17.为什么会有那么坏的事、会有那么恶的人?回答这一类的因果疑问,在分析时都可以使用以下“种植模式”:其一是基因(生物基因、文化基因等),其二是环境(教养环境、社会环境等),其三是概率(时机、地点、突发原因等)。这些因素,通常结为一体,直至难以分离。评论分析之难,难在厘清它们的比例。
18.一个理性的公共言说,首先应自我反省评论的目的:是推究事实还是鼓吹建议?是理性思考还是感性宣泄?特别重要的是——是襄助公益还是贩卖私利?一切有价值的批评者,其核心能力都来自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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