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
23
个省,
5
个自治区,
4
个直辖市,
2
个特别行政区;
50
个地区(州、盟);
661
个市,其中:直辖市
4
个;地级市
283
个;县级市
374
个;
1636
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
852
个市辖区。
总计:省级
34
个,地级
333
个,县级
2862
个。
另外,
11
个区公所,
19522
个镇,
14677
个乡,
181
个苏木,
1092?
个民族乡,
1
个民族苏木,
6152
个街道,即乡镇级合计
4163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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