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些人因为不大了解尖团字音的“定义”,以及它的“发音方法”,曾经产生过种种的误解。为了使大家(指京剧界)正确地掌握尖团字音起见,我们有必要把那些错误的说法大胆地指了出来,以免以讹传讹。
例如李白水编的《平剧汇刊》(第二期)《空城计》所附“尖团字标记错误更正”,其中分出了什么“全尖音”字与“半尖音”字。很多人都不明白他的取义何在?据我们所知道,“四”与“似”二字都是属于商、徵音对应方面的尖字。这两个字,除了仅在去声方面有“阴去”和“阳去”的不同之外(“四”为阴去,“似”为阳去,京剧中一律不分),再也没有什么不同之点。而该刊竟把“四”字列为“半尖音”字,把“似”字列为“全尖音”字。
谭富英之《空城计》
此外又如属于“变徵”音(即舌端音)的“夺”、“天”、“斗”、“地”等字,本来都无关尖团,只有清浊之分(夺、斗、地三字均为清音,天字为浊音),可是他竟把夺、天二字列作“全尖音”,斗、地二字列作“半尖音”。本来尖团音的定义不难了解,但是像这样平空地加上什么“全尖”“半尖”,那就除了使尖团条理趋于混乱,徒增解释上的麻烦之外,简直没有一点其他的作用。
二、张笑侠编的《国剧韵典》是把所收的汉字其中除了“尖字”与“上口字”之外,其余都一律列作“团字”,这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
三、《戏剧月刊》中刘蛰叟的《咬字举隅》说是:“发花辙没有尖字。如'下’字不能念'思轧’切,'家’字不能念'子鸦’切……”其实“发花”辙中并非没有尖字,如“杂、咱、匝、撒、萨……”等,都系尖字,不过和其他辙口比较起来少些罢了。
谭富英、徐碧云之《打渔杀家》
再说“家、下”二字,本系团音字(轻团),当然不能用“子鸦”与“思轧”来切成尖音,该作者今用“家、下”二字为例,至多只能说明这二字不是尖字而已,如果以这二字来证明“发花”辙没有尖音,那就太不恰当了。
还有些人说,无论在唱或念的词句中,如遇有两个尖音字连在一起时,应将一个改读团音,这也是不对的。
四、有些人在分尖团方面没有绝对的把握,甚至于弄出了“尖团两念”的字来。例如有人把“下、厕、塑、孱”等字认为“尖团两念”,而“丘、丢、交”等字却当做“尖字”……其实哪有什么“尖团两念”的字呢!此外还有些人因为咬不准尖团字音,只好含糊过去。如果有人问他的究竟时,他说不出所以然来,只好说是“某些字乃系似尖非尖,某些字乃系似团非团”。这都是一种“欺人自欺”之谈。
言菊朋、王幼卿之《宝莲灯》
由以上种种的说明,可以知道尖团字音在音韵条理方面都有其一定的根据。凡属有关尖团的字,如不念准尖音即成团音,相反的,如不念准团音即成尖音。再换句话说,就是“非尖即团”或“非团即尖”,此外就是“无关尖团”。
所以在京剧的唱念中,凡不属于“特别读音”的字,根本就没有什么“半尖半团”或“尖团两念”,也没有什么“似尖非尖”与“似团非团”以及“尖字之外都系团字”。这些说法都是没有韵学根据的。
(《京剧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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