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现实情况中,有许多购房者从房屋中介那里买到了按揭中的房,由于房产比较新,一手房购房者并未取得房产证,作为购房者确实非常喜欢这套房子,虽不能过户,但还是交了钱,埋下较大隐患。中介是无所不能的,别出心裁的勾画出一套特殊的交易模式,促进了这种房屋的交易。
作为一个购房者,看中并觉得房主价格合适,急于买进。中介往往会介绍一种很奇特游离在法律之外的交易方式。首先,买卖双方就房价达成一致意见,签定买卖合同。交易房屋已被网签备案并办理了按揭,但是尚未取得
房产证,卖家出手,买家想买进,但是无法过户,于是中介会叫买家把卖家提出的首付和已还贷款交付给卖家,然后每月代替卖家还按揭款,直至房屋得证,卖家立即配合过户。如果买家仍然需要办理
按揭,会更复杂。
这样做,风险在哪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卖家未取得证,这房子仍然是
开发商所有,卖家出让的并非其房产,而是基于买卖合同的债权转卖。一旦出现
房价上涨,或者贷款政策变动,甚至开发商违约不办证,那么买家将可能赔了房款又得不到房子,只能向卖家追讨房款。更麻烦的事情,就是买家一旦装修,发生法律上的添附,这套房子的法律关系将变得更复杂。
这种替卖家还贷购房的方式,是十分危险的,出现一点问题,就将自己拖入危险境地,看似划算,实则将自己的权益放在空中楼阁之上。小编提醒,实在想买这种房子,最好在交易的同时,要求卖家及开发商签一份协议,确认该房系你所买,当然能把银行的认可拿到更好,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也不要指望公证,公证处仅仅对你们签订合同的签字真实性负责,并非认可你们的交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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