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凯摘要:这家公司高官们把罪名都推给了第三方,投资者们的利益又会真正管吗?让人不寒而栗!
作者|天鹅,微信公众号:富凯财经(ID:fukaicaijing)
本周五(1月5日),证监会再发出了一张罚单。
富凯君了解到,*ST佳电——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年报造假。证监会通报内容显示,该公司通过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分别在2013年和2014年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此外,从2015年起,*ST佳电又逐月消化了前期调节的利润。
粗粗一算,*ST机电这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涉及高达2亿元,证监会最终开出了60万元的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ST佳电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实际上,60亿元已经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顶格处罚的上线了,可见情节之严重。此外,监管层还对两位公司直接负责人予以20-30万元罚款,并实施了3-5年不等的市场禁入令。
富凯君了解到,*ST佳电生产特种电机产品的龙头生产商,主要产品包括防爆电机、起重冶金电机、屏蔽电机电泵(含军品)、风力发电机、普通电机等。早在2011年4月,佳木斯电机厂、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建龙重工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与股份购买协议,经过资本运作后,阿继电器更名为佳电股份,佳电公司成为佳电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协议中的承诺,佳电公司2011-2014年净利润不能低于预测水平,否则原股东可以上述交易中各方认购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向阿继电器进行补偿。
事与愿违,佳电公司业绩并不理想,但公司老总赵明玩了“一招鲜”——佳电股份通过少结转佳电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调增2013-2014年度利润总额,并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直接导致佳电股份以上三个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纸包不住火!今年四月份,证监会开始对其立案侦查,股价随即展开下跌之路。遭到监管层调查之后,还爆出了该公司2016年年报出现27处差错的消息。更重要的是,投资者们展开了漫长的起诉索赔之路。
看似一宗脉络简单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背后却另有蹊跷。
今年1-6月份,该公司实现了业绩扭亏为盈的业绩: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7亿元,同比增长14.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79万元,同比增长102.38%,基本每股收益0.01元。
如此业绩之下,不乏有卖方分析师对*ST佳电唱多。联讯证券分析师夏春秋认为,*ST佳电踩上了电机行业下行结束的黄金期,电机行业2016年综合效益指数同比基本持平,行业总资产贡献率、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产品销售率同比下降幅度见小。
这位分析师还给出如下预测:预计公司2017-2019年实现收入分别为15.34亿元、19.31亿元、24.5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31万元、1.18亿元、1.99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091元、0.217元、0.366元,PE分别为90.74倍、37.89倍和22.50倍。
富凯君了解到,*ST佳电的控股股东是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属于中央管理的53户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也是哈电集团旗下唯一一家A股上市标的,因此,这家公司的未来走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企改革的进程,并不能完全从业绩的突然转好而改变预期。
更为狗血的是,*ST佳电虚增利润案发生后,更出现了“甩锅”事件。公司内大量董监高成员喊冤,直接把责任全都推给了为公司审计年报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据报道,去年12月中旬,该公司有13名被处罚的董监高成员对证监会的处罚宣布陈述申辩,有11人在申辩理由中提到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给出的理由就是该事务所在造假年报上签字。
申辩理由包括:
“相信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形成误导!”
“非财务专业人员不应与财务专业人员承担同样责任。”
各位投资者注意了,这就是这家公司高官们的态度,虚增利润都推给了第三方,投资者们的利益他们又会真正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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