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声明:以下合同样本及点评意见(文中红色字体)来自典型应用案例,仅供业者学习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01
关键词:合理避税 履约保证员工转移
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2、租赁标的物为**公司加油站场地、站房及加油站生产、办公设施设备。承租方授权其在某地成立的分支机构负责经营租赁加油站。
3、 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零 个月,自办理租赁标的物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移交单记录的时间为准,其中租赁期前3个月为过渡期,出租方免收租金。
4、 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每年租金 万元,其中场地租金: 万元;房屋构筑物租金: 万元;设施设备类租金: 万元。
(由于以上各部分的租赁发票税率不一样,在合同中的明确约定,有利出租方合理避税。)
(2)租金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方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 万元,待办理租赁标的物移交后、免租期内支付 万元履约保证金(含承租方投标报名已交付的 万元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逐年转为承租方租金,即:
第一年 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
第二年 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三年 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年 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 万元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终止。
自第四年租金到期之日前30日内,承租方每年支付次年租金 万元直至合同终止。
出租方于每期租金付清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提供1005.5万元对应的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防止承租方中间“跑路”或者租赁到期满违约,不按约定主动将经营性证照变更至出租方名下等情形出现,当事人双方可在租凭合同工中约定: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履约保证金转租金,是随着合同风险的释放,双方对等协商的结果。这类操作,实际是长租长付的一种形式,作为承租方,同样需要注意资产风险控制)
5、人员安排
(1)承租方应确保出租方员工工作相对稳定,依规依法合理用工。承租方同意持续接受安置出租方在岗改制人员不超过X人。
(2) 除出租方需要外,第一年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全部接收、妥善安置加油站现有全部工作人员。租赁期内第二年起,承租方有权依据劳动法规对上述除(1)条款外的员工进行自主解聘,但接收安置出租方员工数不低于**人(含依法解聘出租方人员),不足部分由出租
方调剂补充。
(3) 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方员工待遇不低于出租方同期同等级员工待遇标准,每月及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依据每年确定缴费标准按月支付给出租方,出租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统缴,员工福利待遇不低于出租方在岗人员标准执行。
(4)承租方其他聘用员工由承租方签订劳动合同,由承租方自主依法依规使用、管理。
(如果“人随资产走”,如何防止潜在劳务纠纷,需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人员数量、待遇、岗位、身份等相关权利义务,且内容不能与劳动法规定相违背。)
6、加油站经营管理及责任
(1) 租赁期内由承租方独立负责加油站经营管理相关事项,自负盈亏。
(2) 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依规管理,承担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财务管控、债权债务、民事纠纷等方面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因加油站而涉及出租方的连带责任,概由承租方负责。
7、安全责任
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或承租方授权的分支机构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承租方承诺,具有加油站经营的合法资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因安全生产所需的统一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完全履行和承担安全责任。
8、租赁物处置
(1)租期届满后,除非出租方收回租赁物自用,否则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但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六个月前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承租方放弃优先权。续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租期届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租时,应自租赁期前90日内告知出租方,并在租期届满后7日内将租赁标的物归还出租方。同时,承租方配合出租方将所有证照变更至出租方名下,有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租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0、合同生效: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
02
关键词:租金递增 空地租站(空手套狼)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加油站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坐落于******路,北至**用地,占地面积为X平方米,其中加油站用地面积X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X平方米(具体以国土局实测为准),土地所有权状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宗地编号为: 号。
第二条 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限
1.租赁标的:
2.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本加油站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至第四年的租金为 万元/年,此后每三年租金按上三年租金的 %递增。
2.租金支付方式:
2.1前十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即乙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前十一年的全部租金(含第一年免租)一次性足额支付给甲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自第十二年开始,年租金采用一年一付方式,即乙方须在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金足额缴纳至甲方。根据财政审核要求,第十二年租金须在第十一年末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故第十二年及以后的年租金按以下方式确定:
2.2.1如评估价格大于第十一年租金的,则第十二年和第十三年租金均按照评估价格执行。
2.2.2如评估价格小于第十一年租金的,则第十二年和第十三年租金均按照第十一年租金执行。
2.2.3年租金自第十四年开始递增,此后仍旧每三年递增一次(含第十四年),递增幅度按照中标递增率计算。
第五条 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
加油站(含设施设备等)项目从建设到正式合法运营期间的全部义务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技术咨询、部门审批、工程建设、监理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证照办理等),且必须以甲方的名义按照国有企业建设工程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实施,建设完成后不动产权归甲方所有。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加油站建设预付款 万元,则加油站相关建设费用(设备采购及安装由乙方自行实施并另行支出)由甲方代为支付。待加油站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后,双方按照结算审核价(仅限甲方代支付部分)进行多还少补。加油站正式运营期间的全部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维保、大修及报废更新等)。
第六条 加油站加油设备及消防设施
乙方运营所需加油及消防等全部配套设备均需自行采购和安装并承担全部费用,所有设备都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第七条 加油站相关审批手续、证照
加油站建设及运营审批手续、证照(包含但不限于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均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先行办理,办妥后将相关证照变更至乙方。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协助乙方办理加油站相关审批手续、证照的办理及变更。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终止后加油站运营证照变更)
乙方的权利义务有以下几项:
1.乙方按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负责加油站所有审批手续、证照的办理及变更。
3.乙方不得将加油站转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加油站的建设修缮的义务并承担建设修缮的费用。
5.乙方在建设和运营加油站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6.在租赁期间乙方对加油站负全面责任,一切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环保、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7.水、电、电话、有线、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加油站资产
加油站完成竣工验收后,全套竣工图纸(含隐蔽工程及地下设施、管道等)须移交甲方一套。加油站资产按以下方式分属甲方和乙方:加油站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钢棚等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所载内容、以及装修、地坪、围墙、大门等)、加油站部分设施设备(包括地下油库、各类管道管沟、强弱电线路及消防设施设备等),以上资产权属甲方,统称甲方资产;除此以外的资产属于乙方,统称乙方资产。
第十一条 保险
保险约定:乙方应落实法律规定的一切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后事宜
1.租赁期满后的资产处理:乙方应把场地完整无损地交还给甲方,同时注销工商登记;乙方须在一个月内自行搬离本协议第十条所述的乙方资产,且不得擅自破坏或处置甲方资产。如逾期未完成乙方资产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相应资产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相关资产进行自由处置,由此产生的处置、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加油站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和加油站建设预付款;
1.2乙方采购的设备不符合规范或有安全隐患;
1.3加油站建设和经营期间,发生质量、环保、消防、安全等事故;
1.4乙方不诚信或不规范经营,被用户投诉或遭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
2.违约救济措施:
2.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和加油站建设预付款,除按本合同标准补交外,另每日须按应付未付部分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满乙方无故延期移交场地,除按本合同租金标准补交租金外,另每日须按当年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采购的设备不符合规范或有安全隐患的,需及时整改至无安全隐患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如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整改,相应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3乙方发生质量、消防、安全事故的,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规范处置,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可对乙方处以5000元—100000元罚款。
2.4因乙方不诚信或不规范经营,被用户投诉或遭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可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保密义务
1.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商业信息,未经合同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 政府行为
经营期间,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要求完成加油站腾退(甲方或其他第三人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减去乙方的实际租赁期限,无息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
第十六条 通知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可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2.合同变更: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
3.合同解除:
3.1如乙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加油站,并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含甲方损失):
3.1.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超过30天;
3.1.2加油站发生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3.1.3乙方擅自将加油站转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3.1.4乙方不诚信或不规范经营,对加油站品牌和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2如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不予退还。
4.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况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2)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3)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第十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到甲方财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乙方无违约、违规情况,租赁标的无损坏破坏的,甲方无息退还。如有违约违规及损坏标的的,甲方有权在该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损失的有关款项。
第二十条 其他
年 月 日的公开招投标结果和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由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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