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阿呆刚毕业上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HR专门跟阿呆强调,我们工资每个月是按21.75天算的,请假什么的都要用月工资除以这个数字,扣除相应的工资。
话说阿呆当时一脸懵逼,一个月不是30天么,为啥要按21.75天来算?但也不敢多问,21.75天就21.75天吧!直到后来阿呆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弄明白了!
一
21.75的由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作为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是在全年365天的基础上,剔除104天休息日后除以12个月的平均值,而不是员工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而第一条中月制度工作日20.83,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二
正算与反算
在实际工作中HR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与依据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按正常的来讲,一般我们会认为用下面两个公式来算工资。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举个案例: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例如阿呆月薪2175元,按照人社部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2175÷21.75=100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阿呆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则阿呆月工资为2175÷21.75×22=2200元。
该月请假一天,工资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这合理吗?那阿呆每月都要请假一天!
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那有人说了,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2175—2175÷21.75×1=2075元。
如果用这种算法来算,假设当月阿呆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算法,则2175-2175÷21.75×22=-25元。
可是阿呆月薪才2175元,等于这个月干了1天,还要倒贴25元。
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23天,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却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这样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产生冲突,但月工资却执行的是统一标准,就出现了上述案例的结果。
三
正确的算法
那正确的算法是什么呢?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 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阿呆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由于这两个公式考虑到了法定节假日的问题,所以不管什么情况,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四
关于加班工资算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倍。
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假设阿呆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满勤,5.1-5.3加班3天,5.1为法定节假日。
那么阿呆的工资=月工资+加班工资,既 2175 +(2175÷21.75× 1天 × 3倍)+(2175÷21.75 × 2天 × 2倍)=2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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