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工作提示严防节假日期间公车违规使用
1. 严格落实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管理要求,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应回单位或在指定地点封存停放。 2. 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用车的,应按管理要求严格审批,先审批、后用车。不得将车辆违规停放在娱乐场所、饭店、学校和风景区、住宅小区等。 3. 严禁公车私用和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违规行为。 4. 公务用车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要求。 5. 加强节假日期间油卡管理,进一步强化对车辆维修、保险等环节的严格管理,杜绝私车公养。 6. 严禁违规租车和违规借用下属单位、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 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不放松,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公务用车防疫措施。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工作提示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策宣贯,规范用车行为,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组织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合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供稿:省局公车处(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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