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峰老师导读
| 正文 |
51.1
黄以方问:“‘博学于文’,为随事学存此天理;然则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其说似不相合。”
先生曰:“《诗》《书》六艺皆是天理之发见,文字都包在其中。考之《诗》《书》六艺,皆所以学存此天理也。不特发见于事为者方为文耳。余力学文,亦只博学于文中事。”
——摘自《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原文版·黄以方录51.1》
| 读后感 |
学是学什么?学“存天理,去人欲”。存天理去人欲,是下心上的功夫,但最终还是落在事上,也就是“博学于文”。
如何博学于文?我们面临的工作是怎样的起心动念?面对家庭是这样的起心动念?面对妻子儿女,朋友,同事是怎样的起心动念?有多少念头是善的,有多少念头是恶的?就是在这些念头上下功夫,善便存,恶便去。
所以致良知不是在书本上致良知。即便是读书,如果“行不著,习不察”也不是致良知。如果时时观察自己的起心动念,真的去为善去恶,无时无处,不是致良知。这就是博学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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