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内税的表达方式:
这种方式是在产品报价不变的情况下,看似利润与税赋无关,实际,房地产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在原来的基础上变少了(由94.4万变成了89万),你还能说利润与增值税无关吗?
价外税的表达方式:
2.2.目标成本“价税分离”,在此基础上做税务筹划
2.2.1.目标成本如何做价税分离呢?
注:这里的土建工程所含税率5%实际应该是3.48%/3.41%/3.21%当中的一种。分别对应:在县级以上城市做开发;在镇上做项目开发;在非县级非镇上做项目开发(具体哪里制度也比较模糊,我也不知道)。
2.2.2.通过合约规划做税务筹划,最有可能的三种情况:
即,采购成本不变,可抵扣进项增大,税赋降低。主要贡献在过多的材料甲供,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现场施工管理难度会增加,且要看自己买材料是否买得过乙方,这是最理想的情况。
即,采购成本降低,可抵扣的进项增加,两全齐美。但,重度适用于大型房地产企业战略几种采购,且施工企业愿意“榜大碗”而不增加施工价格,这是最最理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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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探讨
3.4.一手房住宅被迫”做高“进项,从能否抵扣/是否必须购买/购买频率/购买金额高低去筛选
3.5.一手房住宅被迫”做高“进项,从适切度去思考
3.6.一手住宅最终锁定在“隐蔽工程”做高进项的可能
也就是说,我们要将六大隐蔽工程成本从总成本中“剥离”出来,看看要增大多少,全掌控在我们自己手上。同样,不能缺少了目标成本与合约规划管理机制!
当然好办啦!看表:
转自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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