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劳动者与所在单位
发生争议时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但有些小伙伴
不想和单位闹得太僵
希望可以先行调解
那么申请了仲裁
有没有调解的可能呢?
小张最近和他的单位因为年终奖问题发生了争议。他申请了仲裁,但是又不想和单位闹得太僵。如果申请了仲裁,还有没有调解的可能呢?
有!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遵循先行调解的原则。
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调解是一种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不仅处理成本低、速度快,还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争议双方的对抗性,有利于执行,具有案结事了人和的优势。一直以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先行调解原则主要体现在:
一是裁决前先行调解,将调解明确为庭审必经程序,并规定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开庭前要先行调解;
二是立案前发出调解建议书,将未经调解案件的当事人引导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三是开庭前委托调解,即开庭审理前,双方有调解意愿的,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组织、个人进行调解;
四是审理中邀请调解,即仲裁庭审理案件时,可视情况邀请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参与调解。
当然,在调解不成时,仲裁庭也应遵循及时裁决原则,不能久拖不决。这不仅是法定时限内结案和发挥仲裁制度优势的基本要求,也是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需求的必然要求。
法条链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素材来源:广东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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