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是在贵州龙场悟道的觉悟。1508年,王阳明因得罪太监刘瑾而被发配到贵州龙场(今贵阳市修文县)驿站担任站长。那时候贵州龙场等同于原始森林,有毒的瘴气和各种猛兽活跃其中。孤独和孤寂让王阳明有了深入思考宇宙天理的机会。他开始是按照向外寻找天理,但看到的是自然界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觉得互相残杀,绝不是天理所为。所以,开始扪心自问,仁义礼智信这些东西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他发现,自己见了父母就会表现出孝顺,在兄弟面前就会友爱,在朋友面前就会诚信,在仇敌面前就会憎恶,一切都是源于自己的内心。因此,他认为人的心就是天理。他总结说:“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之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也。所以,心即理。”
王阳明龙场悟道所觉悟的也是自己的良知良能。但王阳明更进一步认为这个良知良能,来自于自己的心,也就是来自于自己的灵明,即灵性或灵体。
有一次,王阳明的弟子问他,为什么说人心与万物同体呢?
王阳明回答说:“你只要在感应的征兆上看,岂止禽兽草木,即便天地也是与我同体的,鬼神也是与我同体的。”
王阳明的意思是这样的:我们的人心与天地万物是相互感应的关系。人心对世界万物有所感,而世界万物就有所应。如果你的心不“感”,那世界万物就不“应”;只要你“感”,世界万物必须“应”。所以,万物唯心造,心主宰着世界万物。
王阳明龙场悟道终于觉悟到了我们的心与天地万物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没有自己灵明,即心的存在,那么天地万物即使存在,那对于“我”来说,也是毫无意义的。有了这个心,世界才有了意义。虽然王阳明的龙场悟道,比孟子的良知良能说更进一步,但是与佛家的唯识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这里我暂且谈到这里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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