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周知!这些证照可以放进手机啦!
userphoto

2022.07.03 内蒙古

关注

异地办理业务忘带居住证?
去医院忘带社保卡?
生活中这些让人“抓狂”的情况
您有没有遇到?

快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申领您的电子证照吧
户口簿、结婚证、居住证、社保卡……
统统都有
“出门忘证”不再愁!

申领步骤


目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已汇聚证照类型900余种
为电子证照跨地区互认
为办事儿“减证明、减材料”
提供了有力支撑

未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将接入更多证照类型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
和全国互通互认
为您的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快来申领电子证照,以备不时之需吧~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37)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充电桩车位。对于长期废弃并严重影响消防通道的车辆,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物业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工程车辆、大中型客货车辆不得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但工程车辆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建设、设施设备维修确需停放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人出租经营的,每次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服务人车位、车库维修、管理费用后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规划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于停放汽车施划的车位,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用于出租经营的,每次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来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编辑/戴慕臻
校审/聂温倩

初审/明玉 刘琳娜 闫向徐

主编/范鹏春

监审/郭利强 梁文秀

总监制/张杰

总策划/戴军

出品/乌海广播电视台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快@您的家人、朋友,这些证照可以放进手机啦!
7ff0686ee49886b75a54c5ff97afff2b
关于物业的一些问题
小区物业对业主做了啥
共享停车想说爱你不容易停:车场不多车位也少
别被物业“骗”了!2018新规,这些车位归业主所有,物业无权出售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